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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一期

来源:未知 2019-05-09浏览字号:

南皮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18年第5号(总第141号)        2018年9月20日
 
目   录
南皮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议程
南皮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出席、列席和缺席人员名单
南皮县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南皮县人民政府关于扶贫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优化营商环境三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南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三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的审议意见
南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南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南皮县2017年财政决算的决议
南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南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南皮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全县上半年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的综合分析报告
南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18年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的审议意见
南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南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17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决议
南皮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 2016-2020年)
南皮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 2016-2020年)编制情况的说明
南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七五”普法规划的决议
 
  
 
 
南皮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三次会议议程
 
一、审议通过人事任免有关事项;
二、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扶贫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优化营商环境三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2018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2017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南皮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
八、其他。
 
 
                           
 
 
 
南皮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三次会议出席、列席和缺席人员名单
 
出席会议人员
 
主  任:边  疆
副主任:卢晓红(女) 王林桐   常国发   徐春新
委  员:门少国   王文正    王文成   齐学先(女) 王怡岷
叶光昱   齐心荣(女) 朱新江   刘翠霞(女) 王希岩
张文考   孙国军    张永旭    张华星   张林泉
吴  猛   赵红欣(女) 赵  杰   赵  伟   昝庆华   郭志奎   高瑞青    薛世勇   张云明    张家星
 
 
缺席会议人员
张彦君
 
列席会议人员
 
肖江普      县政府副县长
柴庆臣      县监察委副主任
李  茹      县法院院长
        李国庆      县检察院检察长
        刘炳升      县十七届人大代表
        孙庆瑞      县十七届人大代表
        王炳习      县十七届人大代表
        郑振达      县政府办主任
张旺盛      县公安局局长
孙文岳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林国      县财政局局长
王兰俊      县发改局局长
马艳华      县司法局局长
杜兴华      县审计局局长
徐  方      王寺镇人大主席
        郭中亮      寨子镇人大主席
        张德强      县司法局副局长
尚红旗      县发改局副局长
        张福江      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军华      县审计局副局长
        门少起      县人大教科工委主任
徐立山      县人大城建工委主任
徐立敏      县人大办公室主任科员
王  宏      县人大财经工委副主任科员
 
南皮县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2018年9月20日南皮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接受辞职:
吴诚  南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硕  南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二、免去:
杨建军  南皮县公安局局长
孙文岳  南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  靖  南皮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鄢忠杰  南皮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三、任命:
张旺盛为南皮县公安局局长
孙文岳为南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南皮县人民政府
关于扶贫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优化
营商环境三项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2018年9月20日南皮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尊敬的边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扶贫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优化营商环境三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请予审议。
一、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以来,我县本着学习法律制度、履行法律责任、依法解决问题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下足绣花功夫扶真贫、真扶贫,先后出台了《关于组建农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队的工作方案》、《南皮县推进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南皮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组织动员全县干部群众、调动全县可利用资源投入脱贫攻坚主战场,我县贫困人口由2014年的19941户61133人下降到2017年底的1272户3249人,贫困发生率由23.9%下降到0.98%;贫困村由84个下降到6个。2017年11月1日国务院扶贫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南皮县成为全国26个率先脱贫出列的贫困县之一,摘掉戴在头上23年的贫困县帽子,并获得了全国唯一的“全国试点评估样板示范县”荣誉称号。工作中,我们充分利用现有产业、资源优势,稳步推进开展精准帮扶,主要采取以下工作举措:
(一)因地制宜,确保财政扶贫资金服务特色产业
一是发挥本地资源优势,做大做强“牧菜菌”特色产业。制定了《南皮县农业产业扶贫行动计划(2018-2020)》,通过走出去、引进来,引进培育一批农业产业化扶贫龙头企业,形成了“牧菜菌”三大扶贫特色产业新格局;依托大浪淀蔬菜基地和后印村天津蔬菜研究所繁育基地,大力推进蔬菜扶贫工程,蔬菜、食用菌产品成功打进京津市场。二是创新收益保障机制,发展农业龙头企业促脱贫。积极推广温氏模式,通过“公司+家庭农场+农户”的模式,大力发展“订单养殖”,确保贫困户无风险、稳收益。2017年,整合涉农资金2400万元建设现代化养猪场一座,预计建成后年出栏3.6万头商品猪,年最低收益240万元,全部收益用于贫困村集体收入和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分红。三是积极探索光伏扶贫新模式。2016年我县组织申报了光伏扶贫发电站项目,23个村光伏发电项目已经并网发电,使1380名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享受收益,每名贫困人口每年收益3000元,收益期限达20年。四是建立县乡村三级电商公共服务体系。2016年5月份,南皮县获得“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称号,成为全省6个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县之一。全县84个贫困村率先实现村级电商服务站全覆盖,并且对84个贫困村的村级电商服务站负责人进行重点培训培养,帮助贫困人群通过电商就业创业,从免费培训、扶贫补贴、小额信贷、信息服务等方面,多角度帮助贫困群体、残疾人从事电商工作。
(二)精准施策,保障各项扶贫政策落地落实
一是狠抓教育培训。创办扶贫农民夜校,开展会计、电子商务、中医按摩等技能培训,投入资金78.72万元。先后培训群众1083人,其中贫困人口556人。同时,全面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全部按照政策享受到“三免一助”政策、学前教育资助和义务教育寄宿生活补助。二是开展医疗救助,大力推行“先看病后付费”模式。我县广泛宣传医疗保险政策,进村入户动员贫困群众参加医疗保险,将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将最高保障限额提高到50万元,并全部落实“先看病后付费”政策,门诊治疗费用一律减免50%,市县医院住院救助补偿比例上提10%。并且由县财政拿出1173万元,为39253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缴纳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和意外险。贫困户住院,在完成农合报销后,可再报销自付费用的60%,并享受每天100元的住院补贴,2017年全年,共为2098人次报销371万元。三是积极探索兜底扶贫新模式。探索村级日间集中照料老、弱、病、残贫困人口模式,解放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成员,帮扶就业创业增收。目前我县已在3个乡镇,建立5个村级日间集中照料试点。同时,计划投资4416万元在鲍官屯镇孙清屯村和王寺镇集北头村建设扶贫敬老院两座,建成后可解决400个贫困家庭的养老问题。
(三)压实责任,构建层级分明的责任体系
我县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扶贫攻坚业务分包责任制的通知》、《南皮县农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分包责任制方案》等规范文件,在严格落实扶贫开发“双组长”制的基础上,吸收县人大主任、政协主席、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建立起四大班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认真落实省委贫困县考核办法,从县级干部抓起,建立“一对一”帮扶责任制,对识别确定的真贫村、真贫户,全部落实“县级干部包乡镇、乡镇班子成员包片、县直部门包村、工作队包户、机关干部包人”的“五包”责任制,并专门制作贫困户帮扶联系卡,详细写明帮扶单位、帮扶责任人和联系方式,构建分工明确、责任清晰、任务到人、各司其职、协调联动的“一对一”帮扶体系,切实做到人人肩上扛责任,个个身上有担子,农户不脱贫,责任不脱钩。“回头看”工作以后,我们又制定《南皮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帮扶工作方案》,对最终确定的真贫户,全部重新确定帮扶单位和帮扶责任人,凝聚全县全社会力量,科学配置帮扶资源,对贫困户进行精准帮扶。
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我县严格落实上级关于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面的文件精神和领导指示意见,积极部暑,协调联动,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各项工作有效开展,有效的改善了空气环境质量。1至6月份我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96天,同比去年同期增加20天;重度污染及以上天数为6天,同比去年同期减少8天。在全省传输通道4、5月份空气质量考核排名中,连续两个月位于全省第3名和第2名,分别获得42万元和46万元的奖励。
(一)大气方案的制定、执行情况
2017年,县委、县政府联合印发了《南皮县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即“1+15”系列方案和《南皮县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随后根据工作需要又以县政府名义连续印发了《南皮县“散乱污”企业及燃煤锅炉整治15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南皮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项督导方案》、《南皮县“散乱污”企业“大起底大整治零容忍”专项行动方案》、《南皮县2017-2018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017-2018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保障制度》、《2017年南皮县清洁能源供暖气电代煤攻坚行动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南皮县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有力的保障了我县大气污染治理的深入推进和治标达效。
(二)企业巡查整治情况
对企业定期全面组织排查,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切实加强对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的监察、监测,对排放异常的企业,立即责令整改;对超标排放的企业,立即实行停产整治;对长期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治理,治理期间限产限排;对污染严重、治理无望的企业,坚决依法取缔。持续加大对环境污染违法案件查处力度,2017年处罚违法企业31家次,处罚金额160万元,2018年处罚违法企业22家次,处罚金额164万元;涉嫌环境刑事犯罪移交11件;移交行政拘留案件19件,其中涉及大气污染行政拘留案件17件,主要为企业不正常使用大气治理设施和非法木炭窑砖窑加工,有力的打击了涉大气污染违法行为。
(三)主要工作推进情况
依法依规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稳步开展,对全县燃煤锅炉进行大起底摸排,利用两次攻坚行动,集中对70台城区燃煤锅炉、176台乡镇机关单位燃煤设施进行全面的淘汰取缔;圆满完成“散乱污”企业大排查和“大起底、大整治、零容忍”行动,全面完成取缔整改任务,2018年“再排查再清理”行动以来,共排查“散乱污”企业73家,关停取缔类企业16家已经全部完成,提升改造类企业完成4家,剩余53家提升改造类企业正在整改中;完成散煤调查摸底工作,严格管控散煤销售网点,县城建成区内散煤销售网点全部“清零”;完成了全县VOCs排放源再次摸底,建立了VOCs排放清单信息库,完善了企业一企一档制度;编制了《南皮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7年至今共发布18次重污染天气预警,累计响应80天,下发停产通知600份,出动人数1000人次,对错峰、黄停、轮停企业和工地进行检查,落实了乡镇包企干部驻厂制度,有力的保证了重污染天气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三、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
为全面营造快捷、高效、规范、透明的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体系,推动经济加快发展,我县从健全机制、夯实基础、优化流程、专项整顿等几个方面入手,全力推动优化审批服务、涉企收费和检查等重点工作的开展。
(一)全面提高思想认识,抓好政策落实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召开全县机关作风整顿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动员全县上下统一思想;结合省政府《关于大力改善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制定了《南皮县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及《南皮县营商环境整治实施细则》等系列文件,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合作,扎实推进。充实调整了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局、国土局、环保局等11个单位为成员单位,分别牵头做好优化审批服务、规范涉企收费和检查等重点工作,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先后开展了营商环境集中整治、项目审批收费专项检查等集中整治活动,全县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二)转变政府职能,规范审批程序
成立县行政审批局,17个相关部门划转了审批事项,第一批共计168项行政许可事项已划转完毕。审批专用章由原先的17枚减少到1枚,实现了“一枚印章管审批”,承诺件办结时限由改革前的平均每项40天压减为18天。同时,为提高审批效率,按照“流程通畅、路径最短、效率最高、环节最少”的原则,明确了每个事项的设立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依据以及办理程序时限;简化不必要的前置条件,坚决清理取消无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的证明材料,统一建立了“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编制印发了《南皮县本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结合法律法规修改和国家、省市简政放权相关文件要求,对新划转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编制完成了县行政审批局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建立了统一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三)提升“软”环境,服务企业发展
构建公共交易平台、启动信用体系与监管体系建设等措施,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激发了市场主体的创造活力。推进商事登记改革,解决企业“出生难”问题。今年以来全面实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后,全县新登记企业同比增长22.2%。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解决企业“征信难”问题,目前已有多家市场主体可供公开查询,为实施“宽进严管”监管体系打下了较好的基础。加强银企对接,实现双促双赢,先后组织召开银企对接会两次,畅通了银企沟通渠道,为企业发展争取信贷支持。加大企业培训,提升企业软实力,先后组织召开跨境电商海外仓业务培训会、创新创业培训、全县重点企业创新创业培训会等培训活动,不断开阔企业视野,提高企业水平。
四、存在的问题及整改举措
回顾总结我县在扶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优化营商环境三项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县委的要求,人民的期望还有不小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存在健康扶贫政策执行不精准、不全面、不扎实的问题
针对这一问题,组织卫计局、人社局、各乡镇以及驻村工作队,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全面走访,累计筛查可以享受健康扶贫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群众3249人,对这些贫困群众,我们均在其家中张贴了慢性病签约服务牌,定期组织签约医生到贫困户家中开展医疗服务活动,建立起慢性病签约服务机制,确保了健康扶贫政策执行精准全面。截至目前,全县签约医生累计深入贫困户2612 户次,为898名慢性病贫困群众提供了优质诊疗服务。
(二)存在产业扶贫带动力不强、分红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这一问题,我县专门召开产业分红专题调度会议,调度公安、法院、扶贫办等部门,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和督促分红方法措施。一是由县法院、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和县扶贫办组成扶贫政策和法律知识宣讲工作队,采取集中讲解的方式,召集大户、村干部和驻村干部,宣传入股扶贫政策和《河北省建立农村股份合作资金风险防控机制实施办法》。二是各乡镇都建立了乡村两级产业项目档案,对产业项目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及时掌握大户经营状态,把养殖大户分成正常经营、棚室闲置、棚室损毁不经营、项目破产等几种情况,采取扶贫政策和法律知识宣讲、发放律师函依法处理结合的形式督促种养大户给贫困户分红。到目前,除破产和棚室损毁的外,已基本分红到位。
(三)存在小额信贷放大比例低,金融扶贫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全县拨付风险补偿金3000万元,担保资金1亿元,实际使用中仅为企业发放贷款1420万。针对此问题,我县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整改:一是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督促县人行、农商行等金融机构落实贫困户贷款“三年以内、5万以下,免担保、免抵押、财政贴息”金融扶贫政策。二是各乡镇、各驻村工作队和非贫困村乡镇包村干部摸清有贷款需求贫困户的底数,帮助贫困户享受金融扶贫贷款。三是县供销社金融扶贫政策服务中心理顺保险公司和城投公司担保中心关系,分清金融扶贫工作职责,为贫困户贷款和扶贫龙头企业、农合社贷款提供高效贷款服务。同时,我们还积极农商行、农行和邮储银行到贫困户家中宣讲金融扶贫政策,印发金融扶贫政策明白纸,帮助创业和发展产业的贫困户落实金融扶贫贷款。
(四)存在个别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薄弱的问题
2017年个别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在2万元以下。针对这一问题,我们采取以下措施整改:一是抓好顶层设计。对全县农村集体经济情况调查摸底,建立台账,根据每个村的经济基础、区位优势、资源条件等实际情况,因村制宜,选准产业、项目和载体,实行一村一策、一村一业、一村多业。二是突出人才保证。选好农村致富带头人,采取个人申报、支部推荐、乡镇审查等程序,好中选优,全县确定了1423名农村致富带头人,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三是注重产业带动。注重发挥农业龙头企业作用,以点带面,与温氏、鑫昌等龙头养殖企业开展合作,提高集约化、标准化、产业化管理水平。利用闲置的房屋、土地、盐碱地、低洼坑塘,通过租赁、改造等形式,盘活资产,提高利用率,增加集体收入。
(五)存在大气污染防治综合协调机构还未建立的问题
县委常委会已通过设立县生态环保办的意见,具体承担大气、水、土壤等需要县委、政府协调推动的工作,目前正处于定人员、定职责,积极组建过程中,切实解决环保工作推动困难的一些实际问题。
(六)存在大气污染防治问题有反弹现象的问题
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上的各项调度机制,对重点环境问题“清单化”,限期交办、跟踪督查、挂账销号。对上级交办问题进行整改后督查,严打反弹,明确乡镇、村两级网格化管理职责,注重现场的整改落实,抓真抓实上级环保交办整改问题。
(七)存在网上服务平台之间尚未实现互联互通的问题
河北政务服务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沧州市信用信息网、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等服务平台分别由省、市、国家发改委牵头建设,县级行政审批局没有能力和权限进行整合,故上述网上服务平台之间尚未实现互联互通。希望省市部门能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服务平台互联互通。
(八)存在人员水平较低、业务办理能力亟待提高的问题
新形势要求“一口受理、分段审批”,对业务人员办件水平、知识结构及广度提出了更高要求。现有审批人员划转自各相关单位,有的只能熟悉掌握原单位负责的审批业务,个别的在原单位不负责审批业务。下一步,县政府将加大组织培训力度,通过组织各单位精通业务人员讲解专业知识,来提升现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同时,希望上级行政审批部门加大业务和法律知识培训力度,开展系统性学习培训,改变当前部分基层审批人员业务不精、能力不强的现状。
边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这三项工作是全市重点工作,任务重、涉及面广,推进工作规范有效开展,离不开各位委员的监督和支持。在这里,感谢各位委员一直以来的关注和监督,同时,对工作总结不到位的地方也请各位代表给予批评指正。
 
 
 
 
 
 
 
 
 
 
 
南皮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扶贫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优化营商环境三项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县人民政府:
南皮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9月20日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扶贫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优化营商环境三项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提出以下意见。
会议认为,县政府在三项工作开展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按照省市文件精神、会议要求,严格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有效,使《河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简称“一法三条例”)在我县顺利贯彻执行。
会议指出,县政府能够正视三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查的细找得准。为使“一法三条例” 在我县得到全面正确实施,促进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着力推进工作开展,深入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加快经济强县、美丽南皮建设步伐,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扶贫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优化营商环境三项工作是当前各级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中央和省委的重大战略决策,对于加快我县经济建设、改变南皮面貌具有重大意义。 “一法三条例” 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是推动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有效实施“一法三条例”,依法解决三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不断推进依法行政
要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一是要更加重视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氛围,形成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三项重点工作的社会风气,让“一法三条例”人人皆知,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二是要切实加强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大“一法三条例”的贯彻执行力度,明确任务目标和工作职责,依靠法律手段凝聚工作合力、增强工作动力。三是加大执法责任追究力度。要紧紧围绕法律法规的实施,夯实法律责任,加强执法追责,倒逼问题整改,强化法律威严,提高法律震慑力。
(三)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三项重点工作成果
1、确保圆满完成扶贫脱贫任务。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委脱贫攻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实施扶贫开发条例,抓难点、补短板,提高扶贫脱贫质量,确保脱贫攻坚战取得最终胜利。一要继续抓好分类施策,按要求加大精准扶贫力度,对贫困户要扶“贫”、扶“智”、扶“志”,加强教育引导和职业技能培训,强化“造血”功能。二要加强区域产业发展,要结合贫困村的实际情况,扶持发展特色种植养殖、农村电商等特色产业,提高产业脱贫的可持续性。三要围绕“三保障”目标,完善危房改造、教育、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确保应保尽保,兜住贫困户生活底线。四要加强贫困村规划建设,编制好贫困村整体建设规划,着力推动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治理、面貌提升工作,全面抓好农村生态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五要继续加强扶贫领域执法监督,用精准监督护航精准扶贫,保障政策落实到位、资金用准用好。
2、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进一步强化环保为民的理念,深入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严格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一抓到底,推进全县环境质量实现持续好转、争先进位。要以减少源头污染为重点,严查污染违法行为,尤其是要加大农村污染源整治,坚持疏堵结合,力促源头治理早日见效。要坚定不移地推进节能减排,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努力推动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要强化督导问责,狠抓落实,健全完善环保长效机制,确保空气质量和生态环境再上新水平。
3、优化营商环境要抓出成效。要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努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要持续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按照中央和省市要求,适应企业和群众需求,提升服务质量。要加强综合执法,规范市场监管,营造公平法制的市场环境。要加强金融创新,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破解企业发展要素制约难题。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监督问责力度,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干部队伍能力和作风建设。
                                
 
 
 
南皮县人民政府
关于南皮县2017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2018年9月20日南皮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南皮县财政局局长  张林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南皮县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在,2017年财政决算已经汇编完成。我受县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提出2017年财政决算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7年全县总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44300万元,全年实际完成44502万元,占预算的100.5%,同比增长9.7%,其中:税收收入35109万元,同比增长18.2%。
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支出预算为160891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追加专款及其他政策性增支因素,支出预算调整为229872万元,当年支出227006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8.7%,同比增长15.2%,各项重点支出特别是民生支出得到较好保障,全县民生支出183874万元,占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
2017年全县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4502万元,税收返还5316万元,上级专款补助38457万元,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89427万元,债券转贷收入40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0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27006万元(其中结转上年支出6673万元),上解支出4905万元,债券还本支出26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866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12万元,调入资金49204万元后,全县财政收支平衡。
(二)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44844万元,同比增长191.7%;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36295万元,同比增长88.9%。
2017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44844万元,上级专款补助为142万元,上年结余457万元,债券转贷收入8900万元;基金预算支出为36295万元,调出资金17110万元,2017年底全县滚存结余938万元。
(三)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4083万元,同比增长14.5%;当年实际支出71446万元,同比增长38.4%。各项社保基金当年收支结余-7363万元,累计结余36026万元。
(四)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17年,我县债务总额32449万元。其中:政府性债务26928万元,粮食企业政策性挂账4011万元,棚户区改造1510万元;2017年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3148万元。
二、2017年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一)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6960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7%。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17年县本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为152671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追加专款支出及其他政策性增支因素,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217080万元。当年支出214659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8.9%。
2017年县本级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6960万元,税收返还5316万元,上级专款补助38457万元,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89427万元,债券转贷收入4000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1791万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4659万元(其中:结转上年支出5412万元),上解支出4905万元,债券还本支出26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421万元,补助下级支出578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2万元,调入资金49204万元后,当年县本级财政收支平衡。
(二)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执行情况
2017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44844万元,上级专款补助为142万元,上年基金结余221万元,债券转贷收入8900万元;基金预算支出为36217万元,调出资金17084万元,2017年底县本级滚存结余806万元。
(三)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执行情况
2017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4083万元,同比增长14.5%;当年实际支出71446万元,同比增长38.4%。各项社保基金当年收支结余-7363万元,累计结余36026万元。
(四)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17年,我县债务总额32449万元。其中:政府性债务26928万元,粮食企业政策性挂账4011万元,棚户区改造1510万元;2017年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3148万元。
三、2017年开展的主要财政工作
(一)狠抓预算执行,确保了财政平稳运行。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等不利形势,狠抓督导调度,积极搭建综合治税平台,建立健全涉税信息采集、分析、利用处理长效机制,挖掘增收潜力,全县预算执行取得较好结果。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4502万元,同比增长9.7%。抢抓协同发展机遇,努力争取上级支持,全年上级下达我县转移支付资金89427万元,各类专款38457万元。建立约束考核机制,加快专项资金支出执行,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7006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8.7%,达到上级要求支出进度,有力保障了各项重点支出的需求。同时积极推行厉行节约,大力压减“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二)优化支出结构,民生投入得到有力保障。全年民生支出183874万元,占全部支出的81%。一是积极落实各项增支政策,确保了公车补贴、精神文明奖励发放和取暖补贴提标政策的实施。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全县教育支出56890万元,可比增长12%。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教育事业全面发展。三是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全县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108万元,可比增长15%。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950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达到年人均450元。四是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全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037万元,可比增长17%。本年发放企业养老资金24038万元,同比增长13.7%。发放城乡低保资金2795万元,实现了应保尽保。解决退役军人安置问题,支出清偿及工资保险等资金2700余万元,维护了社会稳定。积极落实就业政策,支出再就业资金717万元,促进了就业再就业。五是助推生态环境建设。开展了南皮镇、冯家口镇居民和教育、卫生、民政系统气电代煤设备采购、安装和供暖工作,资金得到有效保障。安排资金8809万元,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逐步提高压采能力。
(三)整合财政资源,助力精准扶贫。积极响应国家精准扶贫号召,加大财政投入,强化资金监管,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基础支撑。一是加强资金整合。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集中资源,合力攻坚。2017年整合涉农资金15544万元,全部用于精准扶贫,同时积极筹措调度资金,加大本级投入。二是开展产业扶贫。投入资金3186万元,为贫困村建设光伏发电站,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投入资金2029万元,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使农民成为平台的最大受益者。三是强化金融扶持。建立“政银企户保”平台和县乡村三级金融服务网点,为贫困群众提供金融贷款服务。四是加大教育扶贫力度。认真落实“三免一助”贫困助学、幼儿资助和初中贫困生生活补助政策,实现资助政策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阶段全覆盖,全年共资助贫困生10111人次。五是确保社保兜底。加大贫困医疗投入,提高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报销比例,危房改造向贫困户倾斜,加大了贫困残疾人资助力度。
(四)大力支持三农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全县农林水事务支出48283万元,可比增长6%。组织发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5409万元,全部通过“一卡通”方式直接兑付到农户。发放种棉补贴968万元,投入农业保险保费补贴2167万元,有效促进了农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发放油价补贴289万元,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和出租车经营者直接受益。
(五)日益深化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开展了电子化支付改革,在财政、预算单位、人行和代理银行之间取消纸质凭证和单据流转,实现资金“无纸化”支付,节约了行政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完成了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将保留公车(除侦查办案、涉密车辆)全部录入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安装北斗定位装置并涂装监督电话,实现派车在平台上进行;全面落实《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积极施行“管采分离”政策,全年完成采购额20919万元,节支3000多万元,节支率14.4%;积极推进投资评审,完成评审项目224个,送审金额53729万元,审减资金4265万元,项目平均审减率19%,极大节约了财政资金。加大了财政监督力度,及时查处和纠正违规违纪行为。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过去的一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发展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任务,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各级各部门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的核心要求,解放思想、抢抓机遇、攻坚克难、砥砺奋进,各项财政工作有序开展,全县预算执行总体良好,圆满完成了年度任务。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南皮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南皮县2017年财政决算的决议
(2018年9月20日南皮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南皮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局长张林国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南皮县2017年财政决算的报告》。会议结合审计报告,对财政决算报告进行了审议。
会议认为,2017年县政府和财政局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和我县财政收支矛盾持续加大的严峻形势,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努力增收节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确保了民生和重点项目支出,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总体上看,南皮县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较好地完成了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的预算收支任务。
会议决定,批准南皮县2017年财政决算的报告,批准南皮县2017年财政决算。
 
 
 
 
 
南皮县人民政府关于
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8年9月20日南皮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南皮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王兰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今年以来,我县紧紧围绕县委工作部署,在县人大、县政协的有效监督下,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全县经济继续保持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
(一)县域经济健康发展,综合实力持续增强
县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2018年1-6月份全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52.53亿元,同比增长6.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09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16.99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28.4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8%,0.8%和9.8%。农业经济稳步发展。上半年,全县种植优质小麦42万亩,实现单产405公斤,总产达1.7亿公斤。继续推进畜牧标准化建设,重点发展大场大户及专业村,不断提升养殖场、养殖小区的标准化、规模化水平,实现肉类总产8174吨,蛋类总产4510吨,水产品总产70吨;引进农机补贴、小麦节水品种推广、农机深耕整治等项目7个,争取资金3386万元。工业经济提质增效。2018年1-6月份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1%,增幅在全市居第12位。顺城橡胶溶剂、兴业空调等扩改项目稳步推进;新南风公司、河北利达、中粮工程装备(南皮)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惠邦等2个省级科技项目确定立项,争取资金80万元;上半年申报、复审科技型中小企业65家;在“南皮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南皮县产学研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建立了“双创中心”,重点培养了“南皮县众帮创业孵化基地”,设立1000万元产业提升基金,在转型升级、科研创新、两化融合、智能制造等方面给予企业支持。                                                                                                                                                                                                                                                                                                                                                                                                                                                                                                                                                                                                                                                                                                                                                                                                                                                                                                                                                                                                                                                                                                                                                                                                                                                                                                                                                                                                                              
(二)固定资产投资稳步增长,招商引资成效初显
项目建设步伐稳步提升。2018年1-6月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6.23%。2018年,我县谋划亿元以上项目26项,总投资72.65亿元。上半年,新开工项目15项,总投资33.7亿元;续建项目11项,总投资38.95亿元。南皮威斯特金属机箱机柜生产、深海电器磁力水泵等省市重点项目的落地,进一步壮大了经济总量,增强了发展后劲。招商引资初见成效。积极组织部门和企业参加广交会、5.18廊坊经贸洽谈会以及迪拜、美国等境外展会,开拓国内外市场。截至目前,我县共引进外联项目22个,其中投资10亿元大北农生态养猪、投资7.8亿元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等8个项目已成功签约。
(三)财政金融运行良好,消费需求稳步提高
财政收入稳步提高。2018年1-6月份实现全部财政收入5.18亿元,同比增长9.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9亿元元,同比增长5.1%。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持续增长。2018年6月份全县金融机构存款余额166.06亿元,同比增长8.67%。贷款余额73.36亿元,同比增长10.81%。人均收入进一步提高。2018年1-6月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011元,同比增长10.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60元,同比增长13.5%。有效供给能力逐步增强。2018年1-6月份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7.7亿元,同比增长10.7%。其中批发零售业实现零售总额12.07亿元,同比增长8.9%,住宿餐饮业实现零售总额5.63亿元,同比增长14.7 %。
(四)城镇化建设统筹推进,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城乡规划更趋完善。完成了《南皮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二次动态维护以及《南皮县县域乡村建设规划(2017-2030年)》《电力专项规划(2017-2030年)》和《文化园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完成了金刚亭遗址公园及周边、迎宾大道景观带两个城市主要节点的规划设计;大浪淀湿地公园总体景观规划设计、环城水系专项规划项目草案已初步完成;启动了《南皮县城乡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城乡规划编制体系更趋完善。市容市貌显著提升。实施了光明路改造、安顺南延、将军路改造工程;实施了东兴大街、金刚路、明槐大街人行道600余平米铺装;完成了诚信公园和香涛公园景观提升工程,累计完成园路、广场及硬化铺装约10000平米,栽植各类乔灌木13000余株、宿根花卉及地被植物约3万平米,绿化面积8643.8平米。城市管理日益精细。协调北控南皮服务公司,共投入垃圾箱8500个,雇佣人工累计1.4万人,清理陈年积存垃圾11.2万吨,乱贴乱画、小广告等累计7000余处,规范商家店外经营 2000余次,规范游商散贩无证摊点 700个,市容乱象得到有效遏制,城市规范化管理日趋完善。
(五)各项工作扎实开展,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确保完成节能工作目标。2018年全县节能计划目标为: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上年下降3.5%;预计今年上半年我县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同比降低3.5%以上。气电代煤工作稳步推进。完成气代煤村外中压铺设30公里,村内中压铺设230公里,挂表户数8021户,壁挂炉发放7077台,安装6101台,完成计划投资5857万元,占比96.8%。削煤工作顺利实施。市大气办下达我县2018年拆除锅炉剩余数为352台。截止5月底,352台燃煤小锅炉全部拆除淘汰完成。造林任务超额完成。今年上半年完成造林2.4万亩,其中大运河沿线绿化1.96万亩,沿海防护林工程0.2万亩,其它造林0.24万亩。
(六)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民生福祉显著提高
就业再就业工作扎实推进。上半年,我县城镇新增就业195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61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5%,就业专项资金支出65.34万元;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的推动作用,创业担保贷款发放20笔,发放金额200万;上半年,退役军人签订公益性岗位303人,签订协议书人员102人,参照事业人员71人。社会保障力度不断增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登记参保人数达到17.21万人,参保率达96%,发放养老金2803.19万元;收缴城乡居民医保16271.72万元,发放8453.78万元;今年我县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200元,城镇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20元;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67.03万元、农村生活补贴56.48万元、各类抚恤补助金770余万元。教育事业全面发展。总投资1.6亿元,实施了第六中学和英才小学新建、东升小学和第三中学综合楼续建等10个工程;顺利通过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本均衡县国检,被评为“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文体事业谱写新篇章。完成张之洞纪念馆、博物馆、民俗博物馆、王蒙文学馆陈展,双庙村、南皮一中改造,图书馆、美术馆等项目的立项及招标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了“文化惠民生、欢乐乡村行”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送戏下乡和“文化四进”活动,群众文化生活水平全面提高;紧抓基本公共设施体系建设,完善图书馆“总分馆”制。卫生和计生工作进展顺利。稳步推进省级医共体试点建设工作,重点加强县人民医院与大浪淀乡、潞灌乡两家卫生院的省级医共体试点建设;上半年全县共出生2401人,人口出生率为6.04‰,出生政策符合率为91.88%,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5.74。安居工程建设步伐加快。投资900万元重点实施小崔庄片区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建设安置住房200套,提前半年完成了“200套棚户区改造房屋开工”的年度任务;改造农村危房160户,同时确定58户保障对象参与分配安居家园的公租房。精准扶贫落实有力。整合涉农资金1.2亿元,建立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积极推进教育扶贫、健康扶贫、金融扶贫、产业扶贫等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和巩固我县脱贫成效。
上半年,在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进展顺利发展良好,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一是经济实力还不够强,经济总量偏小,大项目、好项目较少,发展质量仍需进一步提高;二是经济发展的外向度不够高,引进外资项目的数量和数额不够多,招商引资的方式和方法不够灵活,对外开放工作的水平和效果仍需进一步提高;三是社会事业发展不够快,脱贫攻坚、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发展仍需下大力推进。面对这些矛盾和问题,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保持清醒头脑,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繁重而艰巨,我们将认真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积极听取县政协意见和建议,凝聚力量、坚定信心、迎难而上、苦干实干,努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南皮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8年9月20日在南皮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南皮县财政局局长  张林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向本次常委会提交关于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面对财政增收空间狭窄,刚性支出需求迅速增长,财政收支平衡难度进一步加大的严峻形势,全县各级各部门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落实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目标,全面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上半年全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2018年上半年全县总预算执行情况
1、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8年全县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48100万元,1-6月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493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1.8%,同比增长5.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
19786万元,同比增长9.6%;非税收入完成5148万元,同比降低9.1%,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1-6月份全部财政收入完成5178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1.9%,同比增长9.3%。
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8年全县一般公共支出预算为155066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追加专款支出、下达一般政府债券,全县一般公共支出预算调整为172173万元,1-6月份支出93432万元,占调整预算的54.3%,同比增长6.5%。
2、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上半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20589万元,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8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13953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追加专款,支出预算调整为14926万元,1-6月份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9446万元,占调整预算的63.3%,同比增长58.3%。
3、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9628万元,同比降低9%;当年1-6月份实际支出33851万元,同比增长22 %。各类各项社保基金当年收支结余-4223万元,累计结余31803万元。
4、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截止2018年6月底,我县地方政府债务总额为50449万元,其中政府性债务44928万元,粮食企业政策性挂账4011万元,棚户区改造1510万元。
(二)2018年上半年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1、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8年县本级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27666万元,全部财政收入预算为47030万元。1-6月份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73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3.3%。2018年上半年县本级全部财政收入完成2503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3.2%。
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18年县本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为149263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追加专款支出、下达一般政府债券,县本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调整为166370万元。当年1-6月份支出89585万元,占调整预算的53.8%。
2、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执行情况
上半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0589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追加专款,支出预算调整为14926万元,1-6月份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9446万元,占调整预算的63.3%,同比增长58.3%。
3、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执行情况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9628万元,同比降低9%;当年1-6月份实际支出33851万元,同比增长22 %。各类各项社保基金当年收支结余-4223万元,累计结余31803万元。
4、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截止2018年6月底,我县地方政府债务总额为50449万元,其中政府性债务44928万元,粮食企业政策性挂账4011万元,棚户区改造1510万元。
二、2018年上半年开展的主要财政工作
(一)强化目标意识,千方百计完成收入任务
始终将组织收入作为财税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税源监控,完善收入征管机制,加强收入分析和纳税跟踪调研,把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上半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93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1.8%,同比增长5.1%,顺利实现了财政收入“双过半”。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9786万元,同比增长9.6%;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比重为79.4%,全市各县市排名第二,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
(二)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民生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严格控制一般支出,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907万元,比2017年预算总体下降1%。立足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不断完善民生保障机制。一是着力保障基本民生,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加大对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的支持力度。二是着力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积极推进机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清算,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的财政补助标准由450元到490元。强化财政保障,积极推动医共体试点工作改革。统筹安排资金1118万元,为退役军人发放工资及缴纳各类保险,妥善解决退役军人安置问题。三是进一步建立、完善工资统发制度和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确保人员工资按时发放和党政机关正常运转。四是安排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营养餐、薄弱校及贫困生资助资金5869万元,有力保障了教育支出,惠及学生3万多人。
(三)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着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一是积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落实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确保政府债务余额不突破省政府审定限额。同时加强预算管理,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的收入、支出、还本付息、发行费用等分别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建立债券项目的审批、备案和监管制度,不断提高债券资金管理水平。二是全力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积极落实贫困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要求,按照我县统筹整合方案2018年上半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5093万元。资金已全部通过授权支付方式下达到项目实施单位。三是加大污染防治力度,着力改善环境质量。围绕加强京津冀生态环境建设,全力支持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牵头制定了《南皮县财政局关于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实施意见》、《南皮县农村气电代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截至6月底环保资金累计投入5227万元,有效加快了推进锅炉综合治理、洁净型煤替代等项目实施进度,空气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
(四)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全力保障各项重点支出
一是筹措各类资金,确保旅发大会顺利召开。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支持县委、县政府确定的旅发大会项目。在争取上级专项资金的同时,协调资金9789万元用于支持旅发大会重点项目。加大投入,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好坚强经费保障。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建立资金台账,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重点保障安排政法、综治、信访、维稳、公安等相关工作经费2149万元,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开展。三是统筹安排,大力支持城乡环卫市场一体化项目。城乡环卫市场一体化项目筹集资金3170万元,其中县级安排315万元,上级专项资金255万元,债券资金2600万元,有效保证了全县城乡环境干净整洁。
(五)强化服务和把关意识,切实提升财政服务水平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上半年完成政府采购项目16个,采购金额2306万元,节约资金64万元、资金节约率为2.7%。二是在确保评审质量的前提下,加快评审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共完成评审项目146个,送审数为42182万元,审定额为37276万元,审减4906万元,项目平均审减率17.7%。三是加强资金拨付审核监控,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制度。借助财政信息化系统,设定了支取大额现金、同户名划转等监控规则,对财政资金支出进行跟踪监控。四是积极争取上级各类资金,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利用国家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积极申报各类项目,上级资金争取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上半年争取上级专款项目143个,资金38403万元;争取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项目19个,资金18000万元。为推进全县项目建设,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下半年重点工作
(一)积极组织收入,确保完成预算任务。一是围绕全年收入目标,加强收入分析,充分估计、预测各种因素的影响,增强收入征管的主动性、针对性。二是提高综合治税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综合治税在税收征管中的重要作用。特别是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弹性较大的税种,依靠政府主导,征管方式由“以票控税”向“综合治税、信息管税”转变。三是强化责任管理,严抓非税收入征管。各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收取非税收入各项资金,及时缴入财政专户,做到应收尽收。
(二)切实加快支出预算执行。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稳增长任务艰巨的形势下,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切实加快支出进度。继续对政府性基金结转、转移支付结转结余等资金进行清理,区别不同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收回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切实加大专项资金支出执行力度。协调各项目单位,加强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做好项目实施规划,保证预算指标一经下达,项目马上实施,加快进度,相关部门严格按照预算、用款计划、项目进度、有关合同和规定程序及时办理资金支付。
(三)全力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范围,在确保扶贫脱贫资金需要的前提下“因需而整”,切实加大投入,助力脱贫攻坚。按照上级要求,推动建立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实施扶贫项目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落实监管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持续保障改善民生。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持续加大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保障和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投入,突出保障好普惠性、基础性民生支出,稳步提升民生保障水平。扎实开展特困人员救助工作,落实城乡低保、五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政策,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服务能力。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持续推进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戏曲进乡村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加大农村薄弱校改造投入,继续实施农村学生营养餐改善等民心工程。进一步做好污染防治工作,强化燃煤锅炉综合治理、洁净型煤替代、农村气电代煤、农村节能减排资金监管,充分发挥资金效益,促进环境改善。
(五)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责,积极构建长效机制,认真组织开展日常监督和重点检查,严厉查处违反财经法纪行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按照政府采购目录要求和限额标准组织政府采购,强化政府采购全过程监控。进一步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健全评审制度,坚持“不唯增,不唯减,只唯实”的工作原则,把握客观公正的要求,不断提高评审质量和效率。
综合分析目前的财政经济形势,预计下半年我县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预算执行难度进一步加剧,后阶段财政运行将面临较大困难。我们将紧紧围绕年初人代会确定的财政工作各项目标,重抓收入组织,强化支出预算执行,全力保工资、保民生、保运转、保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项目实施,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南皮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南皮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
关于全县上半年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的
综合分析报告
 
为给本次人大常委会审议提供参考,县人大财经委重点调查了上半年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结合审计报告和上半年统计数据,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对全县上半年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综合分析。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
上半年,我县地区生产总值完成52.53亿元,同比增长6.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1%;全年固定资产投资72.65亿元,同比增长6.23%;全县全部财政收入完成5.18亿元,同比增长9.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49亿元,同比增长5.1%;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实现17.69亿元,同比增长10.7%;金融机构存款余额166.06亿元,同比增长8.67%,贷款余额73.36亿元,同比增长10.81%;城镇居民人均收入16011元,同比增长10.5%,农村居民人均收入6060元,同比增长13.5%。
 
 
1-6月份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指标 计划增速 实际增速 增速对比
地 区 生 产总值(GDP) 7%以上 6.4% -0.6
固定资产投资 7%以上 6.23% -0.77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 6%以上 2.1% -3.9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8%以上 5.1% -2.9
利用外资 5%以上 0 -5.0
社会消费品零售额 10%以上 10.7% +0.7
城镇居民收入 8%以上 10.5% +2.5
农村居民收入 9.5%以上 13.5% +4.0
从上半年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看: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等项指标较年初人代会确定的计划指标相差较大,下半年我县财政增收节支任务相当艰巨。
二、上半年经济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从总体上看,全县上半年经济运行态势稳中向好,但也存在不少问题:
   (一)财政收支不平衡。虽然上半年财政收入有所增长,但各项支出越来越多。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9亿元,同比增长5.1%,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34亿元,同比增长6.5%。
   (二)经济增长后劲不足。上半年,新开工项目不多,投资比例下降,真正立县立民的大项目、好项目少,支撑力弱,经济拉动能力不强。受经济下行和环保高压形势的影响,停减产企业较多,企业经济效益下滑,利税贡献减少。
   (三)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加大。今年新增政府债务1.8亿元,连年累积达5亿元。
   (四)社保基金收少支多、出现亏空。上半年,全县社保基金收入2.96亿元,实际支出3.39亿元。
(五)招商引资成效不理想。上半年,我县招商引资工作乏力,还没有实现零的突破。
(六)财政资金监管不到位,存在损失和浪费现象。
三、意见和建议  
(一)继续加大财税征收力度。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实行动态监控,加强分析预测,深挖收入潜力,从征管各个环节堵塞漏洞。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保证税款能及时足额入库,确保全县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二)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不断优化我县营商环境。县政府要研究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完善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培养建立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招商队伍。积极推动行政审批“一网”办结和网上服务平台互连互通,不断优化行政审批服务职能。加大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实现园区硬化、绿化、亮化、净化和美化,不断提升园区吸纳能力和整体形象。科学规划好园区周边配套设施,设立银行、医院、学校和商业网点,不断优化园区周边服务功能。
(三)积极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要根据我县财力增长及偿还能力,严格债务审批和管理。新增政府债券,要全额纳入预算,确保能及时偿还本息。加强债券资金监管,严肃预算执行,切实发挥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加大对涉及土地出让、各类出租资金的追缴力度,防止我县财政资金出现浪费和损失。
(五)高度关注社保基金运行。社保基金入不敷出、连年亏损,将严重影响到我县财政资金的安全运转。
(六)切实加强预算管理。要严格控制一般支出,大力压减“三公”经费支出,立足保基本、兜底线、促发展,确保人员开资和机关正常运转。项目建设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真正能为全县带来相应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七)继续深化财政改革。大力推行电子化支付、公务车管理、政府采购、投资评审等各项工作,切实提高财政管理效能。
综合分析全县上半年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可以看出,县政府及财政、发改部门,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攻坚克难,务实创新,各项工作开展有序、成效明显。总的看,全县上半年计划和预算执行良好。下半年,由于我县经济结构单一、环保高压态势和经济下行的影响,部分经济指标完成可能有一定困难,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希望县政府及财政、发改部门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为奋力开创新时代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县、生态宜居美丽南皮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南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
南皮县2018年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的
审议意见
 
县政府:
南皮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9月20日上午,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今年上半年,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在中共南皮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围绕全年目标任务,努力增收节支,切实保障民生和各项重点支出,为南皮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全县经济继续保持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总的看,2018年上半年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是好的。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下半年的工作,县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加大收入组织力度。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收取非税收入各项资金,及时缴入财政专户,做到应收尽收。搞好研究分析,认真测算,优化收入结构,保障基本财力。继续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实行动态监控,加强分析预测,深挖收入潜力,从征管各个环节堵塞漏洞。坚持依法征收、保证税款能及时足额入库,确保全县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二、增强预算执行刚性。减少预算调整次数和幅度,严格控制支出增长,严肃预算执行。
三、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加大对涉及土地出让、各类出租资金的追缴力度,防止我县财政资金出现浪费和损失。
四、切实加强预算管理。要严格控制一般支出,大力压减“三公”经费支出,立足保基本、兜底线、促发展,确保人员开资和机关正常运转。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有关要求,省下钱来上项目、惠民生、促发展。
五、抓好全年任务落实。县政府要按照年初计划对相关部门任务完成情况及时督导,确保年终能全面完成国民经济发展的各项计划。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政府将落实情况以文字形式于2018年10月20日前报县人大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将进行跟踪监督。
  
 
                               
 
 
 
 
 
南皮县人民政府关于
2017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8年9月20日南皮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南皮县审计局局长  杜兴华
尊敬的边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向本次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一、关于2016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和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2016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已基本纠正到位。
二、2017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基本情况及评价
(一)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经县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17年度县本级公共财政年初预算收入为25206万元。决算反映:2017年度县本级公共财政收入完成26960万元,同比增长2.9%
经县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17年度县本级公共财政年初预算支出为152671万元,因上级追加专项支出和转移支付补助调增支出、上级债券转贷等原因,经县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预算为217496万元,调增64825万元。决算反映:2017年度县本级公共财政支出完成214659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8.7%,同比增长14.7%。
2017年度公共财政收入2696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3200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531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8942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8457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1791万元,债券转贷收入4000万元,上年结余5412万元,调入资金48582万元,收入总计229945万元;2017年公共财政支出214659万元,补助下级支出578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86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60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2万元,结转下年的支出2837万元,支出总计229945万元,净结余为0。
(二)县本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经县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29400万元,决算反映:2017年度县本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4844万元。                             
经县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9400万元,经县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53301万元,调增23901万元。决算反映: 2017年度县本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6217万元,调出资金17084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总收入53886万元,总支出53301万元,收支结余585万元,加上年底财政基金滚存结余221万元,2017年底滚存结余806万元。
(三)政府债务情况:2017年底县本级债务资金总额32449万元,比2016年底增加10890.66万元。按资金性质分为:政府直接债务26928万元,粮食企业政策性挂账4011万元,棚户区改造1510万元。经测算2018年政府性债务预计偿还本息合计3239万元,其中:本金2300万元,利息939万元。
(四)基本评价
2017年,面对前所未有的经济下行压力和财政增收难度,全县上下狠抓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财政改革与发展取得新进展。一是财政和地税部门按照年初县人代会批准的年度预算,执行稳中求进的政策,大力组织收入,积极开辟财源,依法加强收入征管,使县本级财政收入没有出现大的下滑。二是执行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支出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在保障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发放和国家机关正常运转的同时,加大了教育、社会保障与就业和公共安全等方面的支出,保障了县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三是严格落实了“收支两条线”制度,进一步强化了预算资金的管理。从总体上看,2017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大部分预算部门能够较好的执行预算。但也应当看到,预算编制不规范,个别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管理不合规等问题依然存在。
三、2017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问题
(一)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收入比去年略有下降,为平衡预算,2017年调入资金48582万元,这一结果表明,县本级预算的平衡要通过上级补助收入和调入资金来实现。支出越来越大,县级可用财力越来越少。数据如下: 2015年公共财政收入为26905万元,公共财政支出170551万元;2016年公共财政收入为26212万元,公共财政支出187201万元;2017年公共财政收入为26960万元,公共财政支出214659万元。
(二)税收在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的比重偏低, 2017年公共财政收入为2696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为17567万元,占公共财政收入的65.16%,比上年的58.51%有所增长;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和国有资源收入等为9393万元,占公共财政收入的34.84%,税收比例还有待提高。                   
(三)预算编制不够严密,预算调整幅度大。年初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为152671万元,在实际执行中,公共财政支出调整为217496万元,比年初预算净增加支出64825万元,增加了42.46%
(四)税收征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延伸审计了河北益民五金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纳税情况,应缴纳印花税18838.15元,实际缴纳印花税17396.20元,应缴未缴印花税1441.95元。延伸审计了沧州科威电子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度纳税情况,应缴未缴房产税4284元。以上问题说明,税收征管力度有待加强,要做到应收尽收,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以确保财政收入的真实性、完整性。
   (五)政府投资项目存在的问题
2017年我局对政府投资的32个基建投资项目进行了决算审计,原报工程结算金额10536万元,审计核实金额8893万元,审减金额1643万元,审减率15.59%。
以上32个基建项目共审减工程金额1643万元,各项目单位按审计核实金额结算工程款,避免了国家建设资金的浪费流失。
对于今年审计查出的问题,县审计局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上述违规问题分别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各有关单位正在积极整改中,目前部分违规问题已得到纠正,县审计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确保违规问题整改到位。
四、审计建议
(一)强化预算约束,增强预算刚性。继续搞好预算编制改革,编制好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准确性;严格控制支出增长,合理安排预算,严肃预算执行,做到按预算安排使用资金,提高预算执行资金的到位率,以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加强税收征管,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严格执行《税收征管法》,依法治税,依率征收,加大征管力度,要强化税收登记、申报、征收、管理等环节的法律责任,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税收的征管工作。
(三)加大财政资金基建投资项目审计力度,强化审计监督。遏制高套定额、虚报冒领等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提高财政建设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017年度的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得到了县人大的有效监督和大力支持,我局圆满地完成了审计工作任务。在今后的审计工作中,我们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中心,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方针,继续深化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全面提高审计质量和整体工作水平,为南皮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南皮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2017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9月20日南皮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南皮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审计局局长杜兴华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县本级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2017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县政府高度重视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县审计局克服时间紧、任务重、人员少的种种困难,科学制定审计方案,依法开展审计监督,有针对性地选取部分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和重点项目进行审计,及时发现和查处了一批违法违纪问题和线索,避免了大量财政资金的浪费与损失。同时,通过不断加强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和问责,起到了较强警示作用,收到了良好效果。审计报告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出问题分类清晰,审计建议切实可行,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县政府及审计局要深入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国有资产、支出预算和政策监督的要求部署,进一步充实审计力量,突出审计重点,实现审计全覆盖。要切实加大对财政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狠抓审出问题的整改和问责,及时依法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情况。
 
南皮县人民政府
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
五年规划( 2016-2020年)
 
根据中央、省委的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第六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已顺利实施完成,取得了明显成效。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得到深入宣传,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广泛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不断深化,法治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在推进法治南皮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对于服务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对于推进法治南皮建设、建设经济强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市委、市政府转发的《河北省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南皮新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推动工作创新,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法治南皮建设中的基础作用,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主要目标: 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全民法治观念和全体党员党规意识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基本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的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作了重要论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深刻回答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要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生动实践,使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宪法学习宣传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宣传宪法的实施,实行宪法宣誓制度,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尊严。
    (三)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法律法规,提高人民有序参与民主政治的意识和水平。大力宣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切实增强党员遵守党章党规的自觉性。大力宣传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促进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大力宣传依法行政领域的法律法规,推动各级行政机关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意识,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大力宣传市场经济领域的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树立保护产权、平等交换、公平竞争等意识,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经济在新常态下平稳运行。大力宣传有利于激发文化创造活力、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宣传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防灾救灾、消防、交通、禁(戒)毒、扶贫、慈善、社会救助和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宣传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预防能力。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推动民族地区繁荣稳定,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大力宣传环境保护、资源能源节约利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动美丽南皮建设。大力宣传互联网领域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网民依法规范网络行为,促进形成网络空间良好秩序。大力宣传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调解、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传播法律知识的同时,更加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尊重和保障人权等法治观念和法律原则,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以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使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繁荣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广,把法治文化产品纳入县级文化作品评奖内容,纳入艺术、出版扶持和奖励基金内容,培育法治文化精品。利用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开展法治文化活动,组织开展法治文艺展演展播、法治文艺演出下基层,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把法治元素纳入城乡建设规划设计,加强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建设。
    (五)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深化法治城市、法治村居(社区)等法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大力推广乡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教育引导基层群众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发挥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引导、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
    (六)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促进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提高全民思想道德水平,为全面依法治国创造良好人文环境。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三、对象和要求
    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领导干部和青少年。通过开展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带动全民普法深入开展。
    (一)落实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重大决策前先行学法、年度法治报告会、年度法治讲座等学法制度,实现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经常化、规范化。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提高法治教育在入职、晋职和业务培训中所占比重,各级领导干部要定期参加专题法治培训。党校把宪法法律列入干部教育必修课,法治课程不少于30%。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全县科级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规模以上企业都要聘请法律顾问。推行领导干部年度法律考试和任职法律考试制度,规范完善考试内容和方式,注重考试结果的运用,新提拔的科级干部任职前都应参加法律考试。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探索建立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测评指标体系,将测评结果作为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二)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中小学普遍开设专门法治课程。完善法治课教材体系,编写青少年法治教育课本,并纳入免费教科书范围。实施中小学法治课师资培养计划,教育行政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开设专门的法治课骨干教师、专任教师师资培训班,将法治教育内容纳入培训计划,制定法治教育专业师资的培养培训标准,加强对法治副校长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组织优秀法治课件评比活动。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组织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法治教育活动,在青少年入学、成长、青春、成人仪式以及入队、入团仪式中融入法治元素。全面推广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探索建立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考核评价体系,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生法治教育作为对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将学校法治教育纳入教育督导范围。充分发挥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的联动作用,进一步优化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格局。
(三)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认真落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 谁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把普法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总体布局中,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健全工作制度,加强组织、协调、指导、督查。建立各级国家机关的普法任务清单制度、定期工作报告制度和年度工作考评制度,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立法、执法、司法等法治活动的全过程。落实各部门各单位各行业的属地管理和属人管理责任,强化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的指导,组织、人事、宣传、教育、文化等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和主导作用,牵头负责落实干部学法用法、新闻媒体普法、青少年法治教育、法治文化建设等重点工作,各级国家机关、行业部门承担主管领域的社会群体普法工作职责,形成分级负责、协作配合、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四)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制定完善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意见,强化主体责任。围绕办理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积极开展辩法析理,深入解读法律,让人们从内心深处尊崇法律、敬畏法律、维护法律权威。把司法、执法、法律服务过程作为法治宣传过程。注重结合具有广泛社会影响、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案件等开展释法说理,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加强执法司法案例的编辑整理,及时向社会公布发行,努力增强普法效果。充分利用听证会、通报会、新闻发布会、开放日、审判白皮书以及媒体庭审直播、庭审旁听、案件宣讲等形式,让群众受到生动直观的法治宣传教育。推广“用身边人说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工作经验,推动以案释法更加贴近群众、贴近生活。
(五)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新闻媒体要切实承担开展法治宣传的社会责任,各类媒体要把法治宣传列入日常宣传重要内容,开设专栏专题,开展大规模、高密度的法治宣传。加大媒体公益法治宣传力度,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手机媒体等各类广告发布媒介要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制作刊播普法公益广告,每年组织开展法治好新闻评选表彰活动。实施“法治宣传全屏工程”,利用各类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公交移动电视、楼宇电视、移动终端、宣传栏等设施开展法治宣传。
(六)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普法。整合各种社会力量参与普法,实现普法主体多元化、运作社会化。人民团体、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要结合自身职能,开展经常性、特色化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把法律素质列入职业准入的基本条件。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组织法治巡回宣讲报告活动,进一步发挥讲师团在普法工作中的骨干作用。发展普法志愿者事业,培养普法志愿者品牌团队,组织开展有影响、有实效的志愿普法活动。探索设立法治宣传教育公益基金,建立普法社会化运作平台,推动普法项目化管理。强化引导各类社会组织、社会力量以资金、技术、智力成果、媒介资源等方式参与法治宣传教育。
(七)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把法治文化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定出台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鼓励推广政策,构建法治文化服务子系统,实施法治文化惠民工程。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城乡规划部门把法治元素纳入城乡建设规划设计,依托公园、广场、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活动中心和文化活动场所,逐步完善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体系,建设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示范点。
(八)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树立“互联网+”思维,加强互联网在普法工作中的广泛运用,推进互联网与普法的深度融合。加快对传统普法形式的互联网改造,在需求研判、活动推广、成效评估等环节加大新媒体新技术运用力度,提升线下普法活动的服务性、便捷性和互动性。加大以微博、微信、客户端为代表的新媒体法治宣传力度,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网络普法自媒体,建立权威的自媒体普法监测、评估、推广平台。建设法治宣传教育云平台,努力实现法治宣传图书、课件、音像、视频、新媒体普法作品等法治宣传资源共建共享,法治信息发布、在线学法考试、普法工作指导交流、公益法律服务等充分融合。推动“智慧法宣”建设,把法治宣传与“宽带中国”“智慧城市”等国家和省重大信息工程建设结合,推动法治宣传进村入户。提高互联网法治宣传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向社会推出一批优秀的网络普法产品和服务。
(九)积极开展主题活动。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以宣传宪法为核心,以弘扬法治精神为重点,设定年度宣传主题,加强组织策划,做好安排部署。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重大任务、重要节点、重要事件,围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扩大主题活动的影响。结合“法律八进”活动,推动主题活动向社会面上拓展,向社会基层延伸,推动主题活动覆盖社会各个方面。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法治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
(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广泛开展法治县、法治乡(镇)、法治村(社区)、法治单位等创建活动。根据不同类型社会主体的性质、功能和特点,制定符合实际、特色鲜明的法治创建目标和实施方案,分类指导,务求实效。深化法治县、法治乡(镇)创建,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创建活动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党委政府目标管理,推进区域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法治化。深化法治村(社区)基层创建,健全群众自治组织,完善自治制度,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村(居)法律顾问制度,促进民主管理,依法自治。深化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抓住不同单位创建重点,找准创建切入点,提出阶段性工作目标与要求,统筹规划、分段实施,推进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依法经营。探索建立法治创建指标体系和法治创建效果评估体系,指导和推动法治创建活动深入发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的带动作用,加强法治创建活动的指导和宣传,开展法治创建评比表彰活动,激发群众创建热情,推动形成全社会积极支持参与法治创建活动的良好工作局面。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分为以下3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上半年。各单位根据本规划制定本地本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制定“七五”普法规划落实责任分工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下半年至2020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部门和行业实际,每年制定工作计划,下发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书,对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进行总结。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确保“七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18年开展中期督导检查和表彰。
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下半年。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级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经常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综治考核和文明创建考核内容。各级人大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体制,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机构建设,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考核评估。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任务,认真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县委、县政府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政绩效考核体系,纳入法治建设成效考核内容。县委宣传部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加大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在文明创建活动测评体系中的权重,在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创建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县委组织部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年度表彰和奖励工作,可按照文明单位相应奖励标准进行精神和物质奖励。
(三)落实经费保障。各级政府按照实有人口数量确定法治宣传教育经费标准,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足额拨付到位。全县“七五”普法经费要按照高于“六五”普法经费标准,建立起普法经费随经济社会发展动态增长机制。县直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承担的普法工作任务,安排普法专项经费,专款专用,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各级人大应发挥监督作用,定期对本地普法经费落实、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加强基础建设。加强工作制度建设,围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谁执法谁普法”,媒体公益普法等重要任务,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加强普法平台建设,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的信息化建设进程,建设法治宣传教育信息资源库、产品资料库和专家人才库。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工作水平。
 
 
 
 
 
 
 
 
 
 
 
 
南皮县人民政府
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
五年规划( 2016-2020年)编制情况的说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现将我县七五普法规划编制情况做如下说明。根据中央、省委、市委的统一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第六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已顺利实施完成,继“五五普法”全国先进后,我县又获得“六五普法”全国先进县荣誉称号。根据市委、市政府转发的《河北省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要求,编制了我县七五普法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南皮新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主要目标: 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全民法治观念和全体党员党规意识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高。
基本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生动实践,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宪法学习宣传摆在首要位置,实行宪法宣誓制度,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 。
(三)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依法行政领域的法律法规,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利用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开展法治文化活动,组织开展法治文艺展演展播、法治文艺演出下基层,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
    三、对象和要求
    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领导干部和青少年。
    (一)落实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重大决策前先行学法、年度法治报告会、年度法治讲座等学法制度,实现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经常化、规范化。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
(二)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实施中小学法治课师资培养计划,教育行政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开设专门的法治课骨干教师、专任教师师资培训班,加强对法治副校长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组织优秀法治课件评比活动。
(三)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认真落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 谁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把普法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健全工作制度,加强组织、协调、指导、督查。建立各级国家机关的普法任务清单制度。
(四)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树立“互联网+”思维,加大以微博、微信、客户端为代表的新媒体法治宣传力度。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分为以下3个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上半年。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下半年至2020年。2018年开展中期督导检查和表彰。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下半年。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综治考核和文明创建考核内容。各级人大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
(二)强化考核评估。县委、县政府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政绩效考核体系,纳入法治建设成效考核内容。县委组织部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
(三)落实经费保障。全县“七五”普法经费要按照高于“六五”普法经费标准,建立起普法经费随经济社会发展动态增长机制。
以上说明如无不妥,请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审议。
 
    
 
 
 
 
南皮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第七个五年规划的决议
(2018年9月20日南皮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南皮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9月 日听取并审议了县司法局局长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七五”普法规划编制情况的说明。
会议认为: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全面深化法治南皮建设,提高全民法治素养,推进“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和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从2016年至2020年在全县公民中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十分必要。通过开展“七五”普法宣传教育,促使全县公民法治观念明显增强,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明显提高,形成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认真抓好“七五”普法各项工作的落实,坚持以宪法为核心,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和地方性法规;把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点宣传对象,引导带动公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通过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方式方法、载体阵地和体制机制,着力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实效性;通过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健全青少年“三位一体”法治教育体系和“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等举措,有效保障普法工作任务顺利实施。
会议决定,批准《南皮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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