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皮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18年第6号(总第142号) 2018年11月28日
目 录
南皮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议程
南皮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出席、列席和缺席人员名单
南皮县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南皮县人民政府关于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南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南皮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
南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贯彻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南皮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
南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贯彻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南皮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
南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南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南皮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四次会议议程
一、审议通过人事任免有关事项;
二、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六、其他。
南皮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四次会议出席、列席和缺席人员名单
出席会议人员
主 任:边 疆
副主任:卢晓红(女) 王林桐 常国发 徐春新
委 员:门少国 王文正 王文成 齐学先(女) 王怡岷
张彦君 齐心荣(女) 朱新江 刘翠霞(女) 王希岩
张文考 孙国军 张永旭 张华星 张林泉
吴 猛 赵红欣(女) 赵 杰 赵 伟 昝庆华 高瑞青 薛世勇 张云明 张家星
缺席会议人员
郭志奎 叶光昱
列席会议人员
李玉鹏 县政府副县长
李 茹 县法院院长
李国庆 县检察院检察长
柴庆臣 县监察委副主任
邵明聪 县十七届人大代表
刘桂芳 县十七届人大代表
黄春霞 县十七届人大代表
黄坤成 县政府办副主任
张林国 县财政局局长
张立勇 县教育局局长
吕凤来 县统计局局长
孙贵军 潞灌乡人大主席
王跃辉 刘八里乡人大主席
张福江 县财政局副局长
高建起 县教育局副局长
李中元 县统计局副局长
门少起 县人大教科工委主任
徐立山 县人大城建工委主任
徐立敏 县人大办公室主任科员
王 宏 县人大财经工委副主任科员
南皮县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2018年11月23日南皮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接受辞职:
杨猛 南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南皮县人民政府
关于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报告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各位代表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以对政府工作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南皮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了许多宝贵的建议。这些建议紧紧围绕我县工作实际,涉及县城建设、社会事业和民生改善等领域,代表了广大群众思改革、求发展、盼和谐的心声,对加快南皮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经过县政府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乡镇的共同努力,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交由县政府办理的建议已全部办复。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各位代表认真履行职责,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积极建言献策,共提出了建议60件。其中,道路、桥梁、交通方面的问题依然是焦点,共有22件。涉及的民生的多个领域,反映了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一些应予重视、亟需解决的问题。收到县人大代表的建议后,县政府高度重视,对建议进行分类整理,县长和分管副县长逐件阅批,并专门召开交办会,经县政府督查室跟踪督办检查,各承办单位积极办理,截至目前,60件建议均按时依规答复完毕,答复率100%。其中,建议所提问题已经办结的32件,办结率53.3%;正在办理过程中的8件;已拟定初步方案或列入工作计划的20件。在办理过程中,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着力规范办理程序、细化办理措施、创新办理机制,解决了一大批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问题。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严格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总体要求,按照“快速准确、程序规范、讲求实效”的原则,进一步开拓思路,创新举措,代表满意率稳步提高,建议办理社会效果不断增强。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县政府及各部门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切实把办理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把办理好代表建议,作为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重要内容,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尊重人大代表提出建议的法定权利,承担起办理代表建议的法定职责,解决了代表建议中反映的事关群众利益的热点问题。
(二)突出办理重点,狠抓工作落实。今年,县政府在认真梳理、科学分类的基础上,注重解决代表提出的问题,许多有分量、有价值的建议和意见进入了政府决策,有效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一是突出需要统筹解决的难点问题,王少勇代表提出的“加大对现有贫困人口帮扶力度,确保我县所有贫困人口实现全部脱贫的建议”中建议政府提高对老弱病残弱势群体贫困户的扶持力度。扶贫工作一直是我县的重点工作,虽然我县通过国家扶贫验收,成功脱贫摘帽,但仍有部分贫困户,而且他们都处于深度贫困,尤其是一些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我县通过光伏项目、产业入股分红等方式帮助他们提高收入,同时,将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将最高保障限额提高到50万元,并全部落实“先看病后付费”政策,门诊治疗费用一律减免50%,市县医院住院救助补偿比例上提10%,减少其医疗花销,通过开源节流多种方式帮扶,最终实现全部脱贫的目标;二是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丰富群众的精神生活,张耀清、李国良、高瑞青、昝庆华提出发展我县旅游产业建议,这与我县今年承办全市旅游产业发展大会的任务目标相吻合,我县重点实施了旨在发展全域旅游产业的19个重点项目。对张之洞故里—双庙村进行美丽乡村改造设计,彰显张之洞文化,发展特色旅游。文化旅游已是我县旅游重要发展方向,通过对文化展览中心进行统筹规划、精心设计、严格落实,发挥名人效应,弘扬了我县民俗文化,打出了精美的名片;三是突出代表持续关注的重点问题,赵福海代表提出的“关于发展乡村公路交通的建议”已在历届人代会中多次提出,交通便利事关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为保障人民群众便利出行,协调公交公司购置车辆,先行开通了县城至寨子镇的公交线路,极大的方便了群众的出行。
(三)强化督导检查,务求取得实效。承办工作中,要求各单位真心真意、用心用情,既要坚持提速,更要确保提质、提效,通过全程督导的方式,有效避免了“重形式、走过场,重答复、轻办理,重承诺、轻落实”问题的发生。一是建立督导机制。办理过程中通过现场督导、发放《督办通知书》等形式,积极督促办理进度,了解存在问题,提出办复时限和目标要求。对各单位报送的建议答复进行认真审核,凡是不符合要求的,责成承办单位重新办理,保证了办理质量。二是加强协调力度。对需要多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建议,政府加大协调力度,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与提高工作效能结合起来,通过听取汇报、开协调会、现场办公等形式,明确责任主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建议办理工作。在办理过程中,主办单位和会办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联系、互相支持配合,避免推诿扯皮现象,确保建议办理工作协调有序。三是抓好跟踪反馈。凡是代表对办理结果提出意见的,及时将反馈意见交有关部门再次研究办理,并积极与代表进行沟通,答复方案取得代表同意后方可上报,增强了承办单位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
各承办部门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照建议中所提出的事项及要求,积极办理落实,大部分建议得到了解决,部分建议正在逐步办理中。同时,由于种种因素的制约,个别建议现阶段难以解决,主要原因有:
一是受目前条件限制。有代表提出,改造老旧房屋建设小区楼,解决老城区居民后代住不起房的问题,从生活上增加人民幸福感。我县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坚持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将棚户区改造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编制了《南皮县2018-2020年城镇棚户区改造规划》,但是目前改造条件尚不成熟,我县将按照“成熟一块,改造一块”的原则,稳步推进实施。
二是短期实现难度较大。有代表提出,对光明东路、安顺大街道路改造,去掉辅路和主路之间的绿化带,增加行驶车道。光明东路、安顺大街目前为我县仅有的四条省级园林街道中的两条,按照《河北省园林式街道标准》要求上述两条绿化率需分别达到25%、20%以上,若去掉上述两条绿化带将会被取消园林式街道称号,并且将来在创建国家园林县城过程中“道路绿化普及率”及“道路绿地达标率”有关指标也会受到影响,鉴于上述原因绿化带须应予保留。
三是超出管辖范围。代表提出的“关于重修代马引水渠木桥至代庄段公路的建议”,是历年来多次提出亟待解决的难点,该公路管理权限属大浪淀水库管理处,县政府积极与沧州市供水排水集团有限公司沟通交流,由于资金筹集方面存在困难,该建议落实仍存在一定难度。
三、存在问题和今后努力方向
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支持、监督下,县政府承办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代表的要求和期望尚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还有个别承办单位领导重视不够,责任意识不强,与代表缺乏联系,对办理工作把关不严。二是个别承办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重进度、轻效果的现象,不求实效。三是有的建议办理、协办单位沟通协调不够,仍未形成合力,成效不明显。
为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更加扎实地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今后县政府将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承办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承办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力推进,切实提高承办单位对建议办理工作的认识,把办理工作作为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了解社情民意,实现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2.进一步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增强办理工作透明度。政府及各部门密切联系代表,通过邀请代表实地察看、代表询问以及电话联系、回访等方式,广泛征求代表意见建议,争取代表和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做到办前知因,了解代表的真实意图和具体要求;办中求策,共同探究建议提出问题的解决办法;办后问效,汇报具体办理情况,征询代表满意程度。通过邀请代表全程参与建议办理,提高建议办理质量。
3.进一步加强督办和回访,努力实现办理质量更好、效率更高、社会效果更显著。县政府督查室将进一步密切与县人大代表科配合,加强对建议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组织部分代表对承办单位进行回访,检查函复件的落实情况,努力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同时,还将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工作,组织对承办人员进行学习和培训,以提高办理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切实提升承办能力。
以上报告,请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提出宝贵意见。
南皮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全县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积极建言献策,共提出了建议60件。经过政府及各承办单位共同努力,截至目前,60件建议均按时依规答复完毕,答复率100%。其中,建议所提问题已经办结的32件,办结率53.3%;正在办理中的8件;已拟定初步方案或列入工作计划的20件。从代表反馈情况看,代表满意度100%。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领导重视,落实有力。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后,县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主任会议,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要着眼民生、及时交办、重点督办的意见。将第5号《关于加强学前师资队伍建设的建议》、第11号《关于维修何七卜至玉皇村乡级公路的建议》、第22号《关于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服务体系的建议》、第49号《关于加大乡村及校园周边“三无”食品整治力度的建议》、第50号《关于加大扶贫力度,确保全县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的建议》、第55号《关于加强旅游文化建设,进一步落实省旅发大会精神的建议》定为今年重点建议,由主任会议分工负责进行督办。与县政府沟通,及时召开交办会议,分解任务、提出标准要求。在代表建议办理中,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边疆亲自挂帅,抽调力量、组建班子、积极筹措、加班加点、狠抓落实,确保县文化展览中心等旅发项目建设进度,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第55号建议完美收官。各位副主任按照各自的分工,关注建议办理工作,特别是对重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重点调研指导,努力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县人大选任工委与县政府督察室密切配合,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全程督导,及时掌握建议办理工作情况,向主任会议反馈信息,确保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让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县政府及各部门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切实把办理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把办理好代表建议,作为依法行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发展和振兴南皮的一件大事来抓。对代表提出的建议,县长和分管副县长逐件阅批,并责成县政府督查室跟踪督办检查。各承办单位严格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总体要求,按照“快速准确、程序规范、讲求实效”的原则,开拓思路,创新举措,着力规范办理程序、细化办理措施、创新办理机制,着力解决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问题。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今年,县政府在认真梳理、科学分类的基础上,注重解决代表提出的问题,特别是有分量、有价值的建议重点办理,有效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一是突出需要统筹解决的难点问题,王少勇等代表提出的第50号“加大对现有贫困人口帮扶力度,确保我县所有贫困人口实现全部脱贫的建议”,建议政府提高对老弱病残弱势群体贫困户的扶持力度。扶贫工作一直是我县的重点工作,2017年成功脱贫摘帽,但我县仍有部分贫困户,处于深度贫困状态。县政府通过光伏项目、产业入股等方式对他们进行帮扶,提高收入;为其缴纳商业医疗保险减轻生活负担;同时驻村工作队进行重点帮扶,力助他们摆脱贫困。二是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第55号建议与县政府落实旅游产业发展的任务目标不谋而合,县政府聘请专业旅游规划设计公司制定我县全域旅游总体发展规划,对张之洞故里——双庙村进行美丽乡村改造设计,通过对“五馆”进行统筹规划、精心设计、严格落实,发展我县特色旅游。文化旅游将成为我县旅游重要发展方向。三是突出代表持续关注的重点问题,赵福海代表提出的“关于发展乡村公路交通的建议”已在历届人代会中数次提出,交通便利事关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为保障人民群众便利出行,交运局协调公交公司购置车辆,先行开通了县城至寨子镇的公交线路,极大的方便了人们的出行。
(三)强化督导,务求实效。承办工作中,县政府提出了“真心真意、用心用情,既要坚持提速,更要确保提质、提效”的承办工作要求,通过全程督导的方式,有效避免了“重形式、走过场,重答复、轻办理,重承诺、轻落实”问题的发生。一是建立督导机制。办理过程中,通过现场督导、发放《督办通知书》等形式,积极督促办理进度,了解存在问题,提出办复时限和目标要求。对各单位报送的建议答复进行认真审核,凡是不符合要求的,责成承办单位重新办理,保证了办理质量。二是加强协调力度。对需要多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建议,政府加大协调力度,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与提高工作效能结合起来,通过听取汇报、开协调会、现场办公等形式,明确责任主体,加强主办单位和会办单位之间沟通联系、互相支持配合,确保建议办理工作协调有序。三是抓好跟踪反馈。凡是代表对办理结果提出意见的,及时将反馈意见交有关部门再次研究办理,并积极与代表进行沟通,答复方案取得代表同意后方可上报,增强了承办单位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
经过县政府及各承办部门的努力工作,大部分建议得到了解决,部分建议正在逐步办理中;还有一部分建议由于种种因素的制约,现阶段难以解决。这些建议均已向代表进行了解释说明。主要分为三类:
一是受目前条件限制。如:“关于老城区改造问题的建议”,改造老旧房屋建设小区楼,解决老城区居民后代住不起房的问题,从生活上增加人民幸福感。我县积极落实国家政策,坚持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将棚户区改造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编制了《南皮县2018-2020年城镇棚户区改造规划》,但是目前改造条件尚不成熟。
二是短期实现难度较大。如:“关于城区交通道路改造问题的建议”,对光明东路、安顺大街道路改造,去掉辅路和主路之间的绿化带,增加行驶车道的建议。因该建议与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存在冲突,短期内不能改变道路现状。
三是超出管辖范围。 如:“关于重修代马引水渠木桥至代庄段公路的建议”是历年来多次提出亟待解决的难点,县政府积极协调沧州市供水排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供排水公司),由副县长禹水与市供排水公司就代马引水渠此段道路修建工程进行磋商洽谈。最终市委提出了由市政府牵头,召集市交运局、市供排水集团、南皮县协调解决的方案。
二、存在问题和建议
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经过县政府和各承办部门的扎实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个别现象有待进一步改进。一是还有个别承办单位领导重视不够,责任意识不强,与代表缺乏联系,对办理工作把关不严。二是个别承办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重进度、轻效果的现象,不求实效。三是有的建议办理、协办单位沟通协调不够,仍未形成合力,成效不明显。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1.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承办工作的责任感。在今后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县政府要将承办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力推进,切实提高承办单位对建议办理工作的认识,把办理工作作为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了解社情民意,实现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2.进一步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增强办理工作透明度。加强承办部门与代表的联系与沟通交流,通过邀请代表实地察看、座谈、电话联系、回访等方式,广泛征求代表意见,争取代表和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做到办前知因,了解代表的真实意图和具体要求;办中求策,共同探究建议提出问题的解决办法;办后问效,汇报具体办理情况,征询代表满意程度。通过邀请代表全程参与建议办理,提高建议办理质量。
3.进一步加强督办和回访,提高办理工作质量。进一步密切县人大选任工委与县政府督查室的工作配合,加强对建议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加强承办单位对代表的回访工作,征求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努力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加强业务指导,组织各承办单位承办人员进行学习培训,提高代表建议承办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切实提升承办能力。
南皮县人民政府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
南皮县教育局 张立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贯彻执行情况向本次会议做如下报告,请予审议。
一、基本概况
2018年,全县共有公办学校109所,其中:小学95所(完全小学80所、教学点15个),初级中学8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普通高中、职教中心、教师进修学校、特教学校各1所。另有民办学校4所(张之洞中学、博文学校、洪升武校、振华中学)。
全县共有专任教师3541人,其中小学(含幼儿)专任教师2284人,初中专任教师769人,高中专任教师303人,职教中心专任教师174人,特教专任教师11人。在校生总数71031人,其中幼儿在园16215人,小学在校生35184人,初中在校生12674人,高中段在校生6940人,三类残疾儿童特教在校生18人。
二、《义务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
2006年9月1日新《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以来,县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实施,不断加大义务教育投入,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均取得了显著提高。2017年9月、11月,我县先后高标准通过了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省级评估和国家认定验收,被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授予“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荣誉称号,全面改薄、教育装备、队伍建设、温暖工程、学校管理等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今年12月,我县还将接受河北省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验收。2014年以来,在贯彻执行新《义务教育法》的过程中,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高度重视,深入学习,营造《义务教育法》贯彻实施的良好氛围。一是成立了学习宣传贯彻《义务教育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教育局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加强对《义务教育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领导。县政府将《义务教育法》列入普法重点,通过各种形式增强领导干部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二是把教职工作为主要普法对象,在教师中深入开展了以《义务教育法》为重点的法律知识学习。各中小学校利用黑板报、主题班会、校园广播站、法律咨询、法制讲座等方式,集中对师生进行宣传。政府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进行集中宣传和经常性宣传,把党和政府的这部惠民法律宣传到每个社会成员,做到了家喻户晓。
(二)加强领导,强化职责,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得到全面落实。一是县政府始终把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任期目标,摆在全局性、先导性的位置。定期召开教育工作会议,专题研究教育项目建设工程、教师队伍建设等教育问题,积极为教育的发展排忧解难;二是加强教育统筹发展规划。县政府先后制定并认真落实了《南皮县“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南皮县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县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南皮县振兴教育事业二十条办法》等一系列文件,保证了县域教育在全县整体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形成了“党政负责、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全面落实“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机制。在经费投入、校舍改造、教师补充等方面,县政府及时调动有关职能部门,解决问题办实事。几年来,由于县政府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行在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相关责任,保证和促进了全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落实政策,科学管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不断深化。
1.教育经费足额到位。县政府坚持依法加大对教育的经费投入,建立健全了公共财政下教育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确保义务教育经费全额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 在保证“三个增长”的基础上,实现了“两个只增不减”。2014年--2017年,县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分别为32008万元、42144万元、43151万元、56890万元,同比增长为 31.7%、2.4%、31.8%;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增长,2014—2017年,小学生均分别为5560元、5686元、6414元、7298元,初中生均分别为5563元、5932元、6531元、7345元,高中生均分别为8586元、8782元、8843元、9780元,职中生均分别为14857元、16557元、17324元、18257元。同时,不断完善“以县为主”的教育经费管理体制,实施“阳光财务”,通过教育支付中心,有效加强教育经费管理。由于成效显著,我县教育经费管理工作代表河北省接受了国家教育部的检查验收,并得到了上级领导的一致好评。
2.教育投入政策落实到位。县财政积极落实有关教育投入政策。2014--2017年,县财政按比例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分别为 279万元、292万元、321万元、345万元,达到了上级要求;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按规定比例用于教育,2014—2017年,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总额均为1193万元,用于农村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及补充公用经费均为240万元,占20%;城市教育费附加按比例足额征收并全部用于教育,2014—2017年,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分别为1296万元、1270万元、1255万元和1532万元,征收比例均为3%;2014-2017年,城市建设维护税征收总额分别为2770万元、2385万元、2036万元、2424万元,按10%的比例分别拨付教育部门277万元、239万元、205万元、243 万元。各项经费的足额到位,为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3.教育资助政策执行到位。一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全县累计资助28962人次,资助金额1876.23万元;二是落实免教科书费。四年来,共免除中小学、特教学生教科书费1470.59万元,受惠学生326514人次。三是实施好学生营养餐计划。2017-2018年,每年投资2600余万元用于学生营养餐计划,受惠学生总计3.3万人。今年,在8所公办初中、2所私立学校及有学生食堂的小学推行了营养配餐改革,将学生营养餐与正餐结合起来,改变了食品单一模式,得到了学生和家长们的一致好评。
(四)加大投入,科学布局,全县中小学办学条件大幅提高。2014年以来,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共投资3.08亿元,极大提升了全县义务教育中小学校的办学条件,进一步缩小了城乡教育差距。
1.稳步实施布局调整工程。一是科学规划城区学校。由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区巨大的入学需求与教育资源总量不足的矛盾较为突出。为此,我们积极发挥青少年活动中心优势,弥补城区中小学办学条件缺口。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占地52亩,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内设音、体、美等各类专用教室20多个,以及标准的足球场、篮球场、羽毛球场、体能训练场等运动场地,县直中小学校定期组织学生去青少年活动中心开展“快乐教育半日活动”,极大弥补了城区中小学校占地面积不足、专用教室不足、体育场地不足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大力扩充城区教育资源。①扩建现有城区中小学4所。利用“全面改薄”项目资金,对城区的第二中学、第三中学、育才小学、迎宾小学进行了扩建。②改扩建农村小学为县直小学1所(刘八里乡东升小学)。2017年,投入薄改资金810万元对学校进行了改扩建,工程完成后增设为县直小学。目前,该工程正在进行主体建设,预计2019年9月1日建成投入使用。③新建标准化中小学2所。在城区朝阳路以北、东兴中大街以东,新征占地92亩,新建10轨制标准化初中1所(第六中学)、6轨制标准化小学(英才小学)各1所。目前,2所学校的建设用地手续已经办结,正在进行规划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预计2019年初开工,年底完成主体工程。④远期规划建设中小学、幼儿园。规划至2030年,在城区南环路北侧、西环路西侧,占地90亩,新建10轨制标准化初中1所(第七中学)和4轨制标准化小学(育英小学)各1所。目前,学校的建设征地工作已基本完成。除此以外,结合城区的发展规划,在城区内另储备中小学教育用地160亩,加上以上4所中小学建设用地,未来10年,城区内将新增教育用地320亩,是现有县直中小学占地的1.7倍,确保城区教育发展与城市建设同步,甚至超前发展。二是优化农村学校布局。按照“初中向中心镇集中,小学向中心村或乡镇所在地集中”的要求,对规模小、水平低的学校进行合理撤并,创建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并恢复建设了2所小学。目前,全县农村中小学校布局科学合理。
2.强力推进薄弱学校改造工程。2014年以来,全县总投资1.76亿元,共新建、改扩建学校44所,新建校舍面积7.9万平方米,新建、翻建厕所28个,修建室外运动场44个。工作中,县政府多次召开调度会,并实行了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开辟了建设绿色通道。2017年,我县所有“全面改薄”项目提前一年全部完成,项目开工率、竣工率、设备采购率均已达到或超过100%,资金支出率100%,“20条底线”要求全部达标。我们的做法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2017年4月,河北省教育扶贫三项重点工作现场推进会在沧州召开,并对我县“全面改薄”工作进行了现场观摩。
3.全面实施教育装备提升工程。2014年以来,全县共投资6695万元用于购置教育教学仪器设备,使全县中小学校全部实现了“班班通”,计算机、图书、实验仪器器材等全部达到或超过省定标准。另外,全县共建设录播教室33个、小学低年级绘本馆10个,所有小学均配备了绘本图书、所有教师人手1台微机、所有音乐教师人手1台钢琴。
4.深入实施学校美化亮化工程。2014年以来,全县累计投资1462.93万元实施了中小学美化亮化工程,通过中小学校舍改造、校园环境美化等,使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更加合理、环境更加优美。
5.大力实施温暖工程。2014年以来,全县累计投资9600余万元用以推进“温暖工程”的深入实施。共新建、改建五个片区的高标准教师周转房200余户,实施了中小学校“煤改电”电力增容和取暖改造工程,实施了营养餐改善计划,3.3万名农村学生受益,实现了学校安全饮水全覆盖,建立了“教工之家”,等等。《中国经济网》《河北工人报》《河北德育网》《沧州日报》等众多媒体均对我县“温暖工程”的实施进行了报道,并得到了国家督导评估组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同时在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全省意见反馈会上受到通报表扬。
(五)健全机制,创新举措,校长和教师队伍活力有效增强。
1.实行“三个优先”政策。一是补充师资优先。建立并完善了教师补充长效机制,严格教师资格准入。2015年-2018年,全县共招聘教师800人。其中,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幼儿教师728人(特岗教师380名、县编教师348名),高中教师51人,职中教师21人。另外,建立了城区教师补充选调机制,为城区中小学选调教师217名,有效解决了城区中小学教师紧缺的问题;二是评先评优优先。在评选各类先进时,尽量向农村学校倾斜,晋升中高级职称的城区教师必须有农村学校任教经历;三是培训学习优先。在选派教师参加国培、省培等进修培训时,农村教师优先。
2.严格校长任选条件。建立健全了校长培养、选拔、培训、任用、交流和考核机制,严格校长任选条件,全县中小学校长学历合格率达100%,并全部取得了任职资格。同时,严格落实了中小学校长全员提高培训制度。2015年以来,全县共有430人次中小学校长参加了提高培训,极大提升了广大中小学校长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3.健全教师培养机制。通过“结对帮扶”“送教下乡”等形式,促使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流动。设立专项培训资金,鼓励教师、校长积极参加国培、省培、师德培训、新课程培训、继续教育、班主任培训、校本培训、心理健康培训、校长培训等各级各类培训,大大提高了教师的整体素质和校长的管理素质。2015年以来,全县共培训校长、教师25600余人次,培养省、市骨干教师37人。
4.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一是组织成立了师德考核联席办,实施了教师岗位公示制度,明确了师德考核的人员范围、考核内容、考核方法和程序,师德建设与考核工作已形成长效机制。二是严格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的八项规定》等文件精神,严肃治理教师不良行为,采取学校自查、教育局督查、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形式,有效遏制了中小学教师各种不良行为的发生。三是积极开展各种评优评模活动,通过示范引领、典型带动,促进了全县教师队伍师德水平的整体提升。2015年以来,全县共有380名校长和教师先后获得国家、省、市教书育人楷模、优秀乡村教师、优秀特岗教师等荣誉称号。
5.有效保障教师待遇。一是制定完善了《南皮县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不断强化教育管理人员和教师的工作考核,将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直接挂钩,在全县中小学积极稳妥地实施了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并全部发放到位;二是组织实施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为农村教师发放了农村津贴,提高了农村教师的待遇;三是实施了“农村教师周转房工程”,先后建设教师周转宿舍200多套,为农村教师创设了一个温馨的生活环境;四是切实保障特岗教师的待遇,所有特岗教师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全部免试纳入县财政编制,特岗教师的招聘、管理、培养、生活等工作均走在全市乃至全省的前列。
6.扎实开展校长、教师城乡交流。制定并落实了《南皮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的实施方案》,从制度上、政策上鼓励城区优秀校长、教师到基层学校挂职、任教。在坚持实行了12年教师支教制度的基础上,2016年-2018年,共组织中小学校长、教师343人(其中校长36人、教师307人)实施了城乡工作交流,交流比例超过了全县符合条件中小学校长教师总数的10%。
(六)统筹兼顾,科学管理,教育改革与发展扎实推进。
1.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政府严格按照上级“四统一”的要求,大力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与发展,全县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实现了均衡发展,并顺利通过了省级评估和国家认定验收。与此同时,县政府建立完善了控辍保学部门协调机制、目标责任制和联控联保机制,教育局依托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全县各义务教育学校积极落实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制度,确保适龄儿童顺利完成义务教育。全县适龄儿童按时入学率达100%,小学、初中的入学率均达到100%、巩固率分别为100%和99.7%。
2.“大班额”等热点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一是开展了义务教育中小学大班额整治工作。目前,全县中小学已全部消除了66人以上的超大班额,农村中小学已全部消除了56人以上的大班额,全县仅有县直中小学存在56-65人的大班额63个,仅占全县中小学总班数的5.6%。另外,全县中小学校的校额全部在2000人以内,10所初中的办学规模均在1000人左右;二是落实减负措施,全面实施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公示制和问责制,严格规定学生在校作息时间,严禁对学生进行集体补课,严格规定学生用书,保证学生每天体育活动不少于1小时;三是实施阳光招生和优质高中学校均衡招生政策。制定了科学严谨的招生工作管理流程和中小学生转学办法,保证了所有适龄少年儿童按时就近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全县所有外来民工子女全部由公办学校接收,入学率100%。研究制定了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在招生政策上,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适当倾斜,每年县一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比例均高于80%,且逐年提高,有效缓解了“择校热”的现象。
3.特殊教育健康发展。进一步提升了特教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师资水平,不断强化学校管理,学校综合办学实力日益增强。针对全县残疾儿童实际,我们逐一制定了教育计划,做到了“一人一案”,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目前,全县共有适龄三类残疾儿童30人,其中,18名残疾儿童在特教学校就读,10名在各校随班就读,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93.3%
4.素质教育深入实施。全县各中小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足开齐课程,并以学校为实施主体,着力构建富有鲜明特色的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为推进素质教育提供丰富的课程资源。同时,我县积极推行校外教育与校内教育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全国县级示范性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和“河北省青少年校外教育示范活动中心”的引领作用,开设了八大类30个培训专业,每年培训学员2万余人次,参训学员屡屡在全国、省级等各类比赛、演出活动中摘金夺银。另外,我们还组织成立了“南皮县青少年艺体教育联合指导中心”,投资800万元新建、改扩建农村小学少年宫11个,打造了“1+8+3”活动模式,推动青少年活动中心与11个农村小学少年宫联合开展教育、培训、活动,并取得了显著成效,校外教育工作全省领先。
5.学生思想道德水平稳步提升。各学校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充分发挥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的阵地作用,以爱国主义教育、法治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日常规”养成教育为主线,组织开展了传承中华文化、国学、礼仪、孝心、爱心等主题鲜明的讲故事、演讲、朗诵、征文、歌咏等比赛活动,真正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极大增强了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6.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扎实有效。教师进修学校坚持“服务教育,服务教师”的办学宗旨,先后组织开展了河北省小学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提升培训、中小学校长岗位能力培训、英特尔培训等系列继续教育培训,为提高教师素质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组织全县中小学教师开展了“青蓝工程”“青年教师拜师会”等活动,连续多年开展了新教师上岗业务培训和中小学教师暑期业务知识学习考试,有效提升了全县中小学教师的业务水平。
(七)依法治教,科研兴教,教育管理水平与质量稳步提升。
1.强化依法治校工作。结合“法治南皮”建设工作,制定了《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师生法制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先后组织开展了“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零犯罪学校”“无邪教学校”等创建活动,以及遵纪守法好少年表彰、检察开放周·送法进校园、法治教育“开学第一课”、法制报告会、法制手抄报等主题活动,落实了“一校一章程”,实现了法制教育中小学校全覆盖。2015年以来,乌马营中学、第三中学、育才小学、安顺小学先后顺利通过了河北省和沧州市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验收。
2.丰富学校内涵。一是积极开展标准化学校建设工作,不断提升全县中小学校的办学水平。目前,全县共有沧州市标准化中小学校82所,标准化率达到91%。二是充分挖掘本地文化积淀,不断提升教育内涵,南皮落子进校园、武术进校园、快乐大课间、社团活动等让各中小学校异彩纷呈、充满活力。三是大力推进特色学校创建工作,先后有60余所中小学获得省、市书香校园、文明校园、平安校园等荣誉称号。四是学校体育工作成效显著,深入开展了“快乐大课间”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和开展各类体育比赛,不断提升中小学生的体育竞技水平和体质健康水平,全县中小学生体质健康及格率均达90%以上。
3.深化教育科研。一是全力推进教学改革。开展了《县域网络资源应用策略》教改实验,全县共有课改实验校15所、参与实验教师480人;二是积极开展“教师授课能力等级评价”“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等活动,有效提升了教师的业务素质;三是扎实做好教学质量监测。每年组织全县中小学部分年级开展各学科教学质量抽测,科学开展学科质量分析。在此基础上,坚持做实县级教学评估工作,教育教学质量得到全面提高,高考成绩连续多年稳步提升,艺术类高考成绩始终位居全市前列;四是广泛开展教育课题研究。2015年以来,全县共申报、立项国家、省、市教育课题研究69项,结题50项。
4.规范办学行为。一是制定了《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实施办法》,将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纳入师德、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在全县范围内分批分期开展了“正风肃纪,强化教育治理”警示培训活动,以及校外机构落实“五个严禁”、治理在职教师有偿家教专项行动,形成了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高压氛围;二是结合“阳光南皮”建设组织开展了“阳光教育”活动,对全县中小学教育收费工作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教育收费工作。
5.保障师生安全。一是强化安全责任目标。每年,与各乡校签订了《乡校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学校安全教育“一月一主题”活动的通知》等系列文件,为规范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全部实行安全隐患排查责任网格化分解,对排查录入的各类安全隐患实行销号管理;每年都组织开展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大排查和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活动,检查内容以防溺水、校舍、消防、危化品管理、食品、上下学交通、学生欺凌与暴力等为重点,检查范围全覆盖;三是开展安全教育活动。认真落实“安全教育进课堂”以及“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网络安全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各类重要节日,组织开展安全教育主题活动,实现了学校安全教育全覆盖;四是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先后组织开展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及从业人员专题培训会”“冬(暑)季学校安全管理专题培训会”,实现了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主管安全副职以及食堂餐饮管理及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全覆盖。四年来,全县教育系统未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有效保障了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仍显不足,距义务优质均衡发展的标准差距较大,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要。
(二)城乡、校际间教育还存在着一定差距,主要是学校标准化建设程度不够,城乡、乡镇之间由于学校规模不一,管理差异造成了一定的不均衡。
(三)教师队伍存在局部老龄化现象。
四、今后的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按照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标准,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以满足全县广大人民群众享受优质教育的需求。
(二)进一步提高师资队伍的总体素质,通过新聘教师逐步消除教师老龄化问题,积极培养高层次领军人才和高水平教师团队,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有效促进农村教师的专业提升。
(三)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的总体质量,促进全体学生生动活泼、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县义务教育发展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县政府将紧紧围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工作目标,不断强化工作举措,加大教育投入,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和校际之间的差距,全面推动南皮义务教育向优质均衡发展迈进。我们相信,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依法监督下,在全县人民的大力支持下,在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南皮教育事业一定会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力争早日建成全省教育强县。
南皮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贯彻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工作安排,11月7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常国发带领部分常委会委员和市、县人大代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在我县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深入到县实验小学、县第二中学,详细了解我县学校办学条件、教师队伍建设、教学质量提升、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的情况,听取了县教育局关于我县《义务教育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代表们认真负责地对我县义务教育工作发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为增强调研效果,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人大教科工委组织王寺、鲍官屯、刘八里三个乡镇人大主席团就此问题于10月下旬在本乡镇先期开展了调研,听取基层人大代表和普通群众对义务教育的看法。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共有公办学校106所,其中:小学95所(完全小学80所、教学点15个),初级中学8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特教学校1所。另有民办学校4所(张之洞中学、博文学校、洪升武校、振华中学)。
全县现有小学(含幼儿)专任教师2284人,初中专任教师769人,特教专任教师11人。小学在校生35184人,初中在校生12674人,三类残疾儿童特教在校生18人。
全县适龄儿童按时入学率达100%,小学、初中的入学率均达到100%、巩固率分别为100%和99.7%。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主线,不断加大义务教育投入,全县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教师队伍建设、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显著提升,城乡教育差距逐步缩小。2017年9月、11月,我县先后高标准通过了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省级评估和国家认定验收,被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授予“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荣誉称号,我县教育经费管理工作代表河北省接受了国家教育部的检查验收。上级领导对我县在全面改薄、教育装备、队伍建设、温暖工程、学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也给予了充分肯定。
(一)领导高度重视,狠抓政策落实。一是成立宣传贯彻《义务教育法》领导小组,将《义务教育法》列入普法重点,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增强干部群众法制意识、责任意识。二是县政府始终把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全局性、先导性的位置。定期召开教育工作会议,专题研究教育发展遇到的问题。三是加强教育统筹发展规划,制定并落实了《南皮县“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南皮县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县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南皮县振兴教育事业二十条办法》等文件,形成了“党政负责、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四是全面落实“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机制。在经费投入、校舍改造、教师补充等方面,县政府及时调动有关职能部门,解决问题办实事。
(二)财政加大投入,经费保障到位。一是教育投入稳定增长。县政府建立健全了公共财政下教育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确保义务教育经费全额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 在保证“三个增长”的基础上,实现了“两个只增不减”。2014年--2017年,县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分别为32008万元、42144万元、43151万元、56890万元,同比增长为 31.7%、2.4%、31.8%;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增长,2014—2017年,小学生均分别为5560元、5686元、6414元、7298元,初中生均分别为5563元、5932元、6531元、7345元。二是教育投入政策落实到位。县财政积极落实有关教育投入政策,2014--2017年,县财政按比例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分别为 279万元、292万元、321万元、345万元,达到了上级要求;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城市建设维护税等按规定比例用于教育,城市教育费附加按比例足额征收并全部用于教育。三是教育资助政策执行到位。全县累计资助28962人次,资助金额1876.23万元;四年来,共免除中小学、特教学生教科书费1470.59万元,受惠学生326514人次。2017-2018年,每年投资2600余万元用于学生营养餐计划,受惠学生总计3.3万人。2014年以来,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共投资3.08亿元,极大提升了全县义务教育中小学校的办学条件,进一步缩小了城乡教育差距。
(三)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均衡发展。一是城区学校布局更加合理。扩建城区第二中学、第三中学、育才小学、迎宾小学4所学校,改扩建刘八里乡东升小学为县直小学,新建标准化中小学2所,预计2019年年底完成主体工程。结合城区的发展规划,在城区内另储备中小学教育用地160亩。义务教育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均衡编班。二是科学优化农村学校布局。按照“初中向中心镇集中,小学向中心村或乡镇所在地集中”的要求,对规模小、水平低的学校进行合理撤并,创建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并恢复建设了2所小学。目前,全县农村中小学校布局科学合理,城乡学校更加均衡。三是强力推进薄弱学校改造工程。2014年以来,全县总投资1.76亿元,共新建、改扩建学校44所,新建校舍面积7.9万平方米,新建、翻建厕所28个,修建室外运动场44个。2017年,我县所有“全面改薄”项目提前一年全部完成。四是全面实施教育装备提升。2014年以来,全县共投资6695万元用于购置教育教学仪器设备,使全县中小学校全部实现了“班班通”,计算机、图书、实验仪器器材等全部达到或超过省定标准。五是深入实施学校美化亮化工程。2014年以来,全县累计投资1462.93万元实施了中小学美化亮化工程,通过中小学校舍改造、校园环境美化等,使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更加合理、环境更加优美。六是大力实施温暖工程。2014年以来,全县累计投资9600余万元用以推进“温暖工程”的深入实施。新建、改建五个片区的高标准教师周转房200余户,实施了中小学校“煤改电”电力增容和取暖改造工程,实施了营养餐改善计划,3.3万名农村学生受益,实现了学校安全饮水全覆盖,建立了“教工之家”。
(四)创新工作举措,增强队伍素质。一是均衡师资配备。建立了城区教师补充选调机制和鼓励支持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制度, 2015年-2018年,全县共招聘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含幼儿教师)728人(其中特岗教师380名、县编教师348名);为城区中小学选调教师217名;组织城区中小学校长、教师343人(其中校长36人、教师307人)到农村学校挂职任教,缓解了部分学校师资紧缺问题。二是严格校长选任条件。建立健全了校长培养、选拔、培训、任用、交流和考核机制,严格校长任选条件,全县中小学校长学历合格率达100%,并全部取得了任职资格。三是健全教师培养机制。开展了“教师授课能力等级评价”“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等活动,设立专项培训资金,鼓励教师、校长参加各级各类培训, 2015年以来,全县共培训校长、教师25600余人次,培养省、市骨干教师37人,提高了教师和校长的整体素质。四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开展师德考核,严肃治理教师有偿补课等不良行为,有效遏制了中小学教师各种不良行为的发生。培树先进典型, 2015年以来,全县共有380名校长和教师先后获得国家、省、市教书育人楷模、优秀乡村教师、优秀特岗教师等荣誉称号。
(五)提升教育质量,实施素质教育。一是深化教育科研。全力推进教学改革,开展《县域网络资源应用策略》教改实验,全县共有课改实验校15所、参与实验教师480人;扎实做好教学质量监测和县级教学评估工作,科学开展学科质量分析,广泛开展教育课题研究。2015年以来,全县共申报、立项国家、省、市教育课题研究69项,结题50项。二是特色创建,提升学校层次。全县各中小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足开齐课程,并以学校为实施主体,着力构建富有鲜明特色的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为推进素质教育提供丰富的课程资源。三是推行校外教育和校内教育有机结合。发挥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全国县级示范性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和“河北省青少年校外教育示范活动中心”的引领作用,组织成立了“南皮县青少年艺体教育联合指导中心”,打造了“1+8+3”活动模式,推动青少年活动中心与11个农村小学少年宫联合开展教育、培训、活动,校外教育工作成效显著全省领先。四是品德教育稳步提高。充分发挥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的阵地作用,以爱国主义教育、法治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日常规”养成教育为主线,组织开展了传承中华文化、国学、礼仪、孝心、爱心等主题鲜明的比赛活动,极大增强了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城区学校仍存在大班额问题。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进城务工、购房人员增多,人口不断向城区集中,导致城区学生不断增加。同时城区学校建设速度滞后于城市化进程,部分老城区学校占地面积小,没有发展空间,造成县直中小学仍存在56-65人大班额63个。
(二)距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仍有较大差距。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全县部分学校(特别是城区学校)标准化建设程度不够,人均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体育运动场面积低于省定标准。城乡、乡镇之间由于学校规模不一,管理差异造成了城乡、校际教育资源仍有一定差距,教师城乡失衡、年龄失衡、学科失衡的现象依然存在,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要。
(三)学校周边环境仍存在安全隐患。一些培训机构办学场所未经审批,一些针对学生的就餐点无照经营,学校周边流动小摊点和餐饮点多,非法接送学生的营运车辆屡禁不止等,都存在一定程度的安全隐患。
四、几点建议
(一)提高认识,继续加大教育投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教育优先发展放到战略地位,列入重要日程,继续加大义务教育阶段经费的投入力度,合理布局、超前谋划建设基础设施,不断扩大全县的优质教育资源,切实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享受优质教育的需求。
(二)完善机制,调优配强教师队伍。一是教育部门要盘活编制存量,优化编制结构,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向一线教师队伍倾斜,努力化解城乡教师失衡的问题;二是进一步完善教师交流、培养、培训制度,适当增加新聘教师尤其是紧缺学科教师的招录额度,逐步调优教师队伍年龄、学科结构,切实提升教师队伍的综合能力;三是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培养使用、待遇保障等方面进一步向农村学校教师倾斜,保障教师基本工作和生活条件,使他们安心农村、安心教育。
(三)统筹规划,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一是按照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标准,对全县教育资源进行有效整合,统筹规划全县中小学布局,逐步解决城区学校大班额、优质资源不均衡的问题;二是在薄弱学校全面改造硬件资源完成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教师、学科等软资源的交流发展,逐步缩小校际差距,满足基层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实现城乡义务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
(四)推进素质教育,保障学生安全。一是进一步拓宽实施素质教育渠道,积极培育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思想道德、心理健康、艺术技能和特色教育,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对学生因材施教,引导学生全面发展;二是严格落实学校安全稳定责任制,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大力消除安全隐患;开办家长学校、密切家校沟通,防治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全力保障学生安全。
南皮县人民政府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贯彻执行
情况的报告
——2018年11月23日在南皮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南皮县统计局局长 吕凤来
尊敬的边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向本次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我县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的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统计法》贯彻执行情况
(一)积极开展《统计法》学习宣传,打造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
良好的外部环境是开展统计工作、做好统计工作的前提,我们始终把强化统计法律法规学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一是重视领导干部的法制学习。4月12日,在县党政联席会上传达学习了《统计法》、《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重点强调领导干部在贯彻执行《统计法》中的重要作用。二是抓好局机关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利用每周五集中学习日,组织学习《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当场提问、当场测试学习效果。三是加强乡镇和部门统计人员法制培训。在召开统计年报会和其它业务布置会上,每次都拿出一定时间宣讲《统计法》,极大的增强了统计人员的依法统计意识。四是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日和历次普查时机,向社会各界进行统计法制宣传。让群众认识到统计就在身边,与自己的收入、福利、消费息息相关。今年以来,我局悬挂宣传布标20余幅,发放宣传材料2000多份,接受咨询100多人次,在全社会营造了良好的统计法治氛围。
(二)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我局每年组织多次全县统计执法大检查,突出解决统计数据报送不及时、统计数据质量不高等问题。近两年来,按照“双随机”执法的工作要求,采取抽查、突击检查和抽样调查等多种方式,围绕领导比较关注、群众比较敏感的主要指标,结合年报和定期报表,有针对性地进行数据质量执法检查。对于检查出的问题,不回避、不隐瞒,按照《统计法》严肃处理。近年来,全县重点检查统计调查单位200多家,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60余起,有效地遏制了统计违法行为,推动了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推进统计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统计法》执行能力
首先,我局按照省级规范化示范县的标准,出台了实施意见,在数据采集、加工整理、数据上报中严格按程序操作,在人员管理上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定期考评和检查,全局业务工作走上了规范化运行的轨道。其次,加强乡镇统计站、村级统计室规范化建设,统一制发了《统计法》相关条文、统计业务流程、统计人员职责等制度,分发到乡镇和村,要求上墙悬挂张贴。截止目前,在市级统计规范化评审中,我县9个乡镇统计站全部被评为优秀,全县312个村有近200个村级统计室达到了规范化标准。第三,持续不断抓好“四上企业”规范化工作。今年7月份,我局对全县“四上企业”100多名一线报表人员进行了业务规范化培训,有效提升了一线报表人员依法报数、规范报数的专业素养,对巩固和提高全县基层报表数据质量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坚持依法统计,严守“四条红线”,切实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可信
1、建立并及时更新基本单位名录库,为数据真实提供基础保障。统计调查必须使用统一的名录库作为调查单位库,不在名录库中的单位不得列入专业统计调查范围。县统计局严格按程序操作,及时吸纳规模企业入统。截至2017年底,全县共有144家“四上”企业纳入基本单位名录库,其中规模以上工业102家,资质以内建筑业和房地产业11家,限额以上批零贸易业和住宿餐饮业24家,重点服务业企业7家,为客观全面反映我县经济发展水平提供了基础保障。
2、实施“四大工程”建设,为数据真实提供制度保障。自2012年开始,统计部门开展了“四大工程”建设。即基本单位名录库、企业一套表制度、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和联网直报系统建设。经过几年来不懈的努力,截止目前,全县“四上”企业全面实现网上直报,直报率达到100%。“四大工程”建设减轻了企业和县乡统计人员工作量,降低了统计成本,为确保源头数据质量提供了制度保障。
3、把“四条红线”做为高压线,为数据真实提供思想保障。统计工作要依法统计,统计数据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我们始终坚守“四条红线”纪律,即坚持“先进库、再有数”,绝不自行修改名录库;坚持由企业独立报送真实的统计数据,绝不干预企业独立报送真实数据;坚持由企业自己上报联网直报数据,绝不代填代报企业数据;坚持由企业修改差错或补填不完整报表的原始数据,绝不自行修改企业任何数据。为把控全县统计数据总体质量,统计局加强和有关部门、乡镇的联络沟通,掌握企业运行的真实状况,加强数据质量评估,把“四条红线”作为高压线严格执行,为统计数据真实可靠提供了思想保障。
(五)充分发挥统计职能,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统计的信息咨询、监督检查是《统计法》赋予统计部门的职能职责,服务经济发展是统计工作一项永恒的主题。做为县级统计局,我们把统计工作置身于全县工作大局去思考,去定位。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超前思维、主动跟进,跳出统计做统计,放眼全局搞服务。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到事前谋划、事中预警、事后总结,增强统计服务的针对性和及时性,真正使统计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统计局成为县委政府决策的参谋部。几年来,统计局在全县商品粮基地申报、贫困县评定退出、重大项目占地补偿等方面,发挥独特优势,为南皮争取了利益,连续8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实绩突出单位”。同时,得到省统计局表彰10余次,市统计局表彰30多次。
二、贯彻执行《统计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基层统计执法环境不够理想,统计执法人员严重短缺。一些企业对统计工作不够重视,对依法统计认识不到位,少数私营企业管理不规范,没有统计台帐,对统计调查的配合程度不高。甚至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瞒报、漏报甚至拒报统计资料。社会上存在《统计法》是“软法”的错误观念,认为修改、调整几个统计数据算不上违法,甚至对依法上报数据横加干涉。近年来,尽管我县统计执法检查力度逐年加大,但由于受机构编制影响,县统计局没有专设统计执法股室,统计执法力量严重不足,执法机构、编制及权利、义务等方面没有依法予以保障。
(二)基层统计机构人员与任务不匹配,统计力量薄弱。
基层统计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各种常规统计报表和普查是统计工作的重头戏,统计调查方式和现代化水平与时俱进,新增了现代服务业、“三新”统计、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等工作任务,加之“四上”企业逐年增加、投资方法制度的改革和各种监测、临时性核查调查任务,基层统计工作任务急剧增加。统计力量薄弱与任务繁重的矛盾十分突出。首先,南皮县统计局核定人员编制22个,实有人员仅为17名,一直在全市同等县市中人员最少。其次,全县各乡镇统计站专职人员编制少,个别乡镇统计站长、统计员均无编制。第三,村级统计人员年龄偏大。村级统计人员大多由村会计担任,50-70岁年龄段占整个村级统计人员结构的90%,运用PAD等现代化统计工具非常困难。
(三)当前主要经济指标考核评价体系不利于数据客观上报。在企业规下转规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统、重点服务业申报等环节上,由于受考核指标影响,个别地方出现数据失实、水分过多的情况。统计数据是考评一个地方工作的主要依据,是上级领导推动工作的重要抓手,统计局由于管理体制上的原因,给执法带来一定影响。
三、贯彻执行《统计法》的建议
(一)进一步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统计法制宣传。要进一步落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坚决贯彻“三独立”,即维护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的权力,让法治成为统计管理新常态,建立统计违法行为惩戒机制,坚决反对以任何形式强令或授意统计人员弄虚作假的行为,把干涉数据行为关进制度的笼子。要改革完善主要经济指标考核评价体系,建立绿色发展指标考核,广泛深入地宣传《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条例》,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和统计单位负责人的宣传,让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进企业进讲堂,成为干部学法的必修课程,推动统计工作依法开展、规范运行。
(二)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力度,规范统计执法行为。建议在县统计局设立独立的统计执法内设机构,建立一支专业、专职统计执法队伍,纳入正式编制,缓解执法工作量大与执法人员少之间的矛盾。严格执行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办法,规范办案流程,做好案件立案调查、结案备案等工作,充分发挥统计执法监督的作用,从源头上保证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三)进一步提高基层统计人员待遇,提升统计规范化水平。基层统计是统计数据的源头,直接关系到统计数据的质量和水平。建议从人员、编制方面切实保障到位,从政治上和经济上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待遇,让统计工作留得住人留得住心,不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获得感和荣誉感。要加强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要让一线统计人员能说能干能写能算。通过有序专业培训,使其掌握调查、审核、汇总上报的基本功,提高统计规范化水平,更好地发挥统计的服务作用。
边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统计工作任重道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贯彻执行《统计法》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我相信,在各级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位委员的关心支持下,统计工作一定会更加完善、更加规范,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南皮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我县贯彻执行《统计法》情况的
调 研 报 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和主任会议安排,11月14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春新带领部分常委会委员和有关同志到县统计局,对我县《统计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采取现场听取汇报和座谈交流等形式,深入了解了我县统计执法工作现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计执法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
从调研情况看,我县统计执法工作基本情况是好的。
(一)积极开展《统计法》学习宣传,打造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
一是重视领导干部的法制学习,在县党政联席会上传达学习了《统计法》、《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重点强调领导干部在贯彻执行《统计法》中的重要作用。二是抓好局机关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利用每周五集中学习日,组织学习《统计法》等法律法规。三是加强乡镇和部门统计人员法制培训。利用召开统计年报会和其它业务布置会宣讲《统计法》,增强了统计人员的依法统计意识。四是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日和历次普查时机,向社会各界进行统计法制宣传。今年以来,悬挂宣传布标20余幅,发放宣传材料2000多份,接受咨询100多人次,在全社会营造了良好的统计法治氛围。
(二)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每年组织多次全县统计执法大检查,突出解决统计数据报送不及时、统计数据质量不高等问题。近两年来,按照“双随机”执法的工作要求,不断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工作力度,采取抽查、突击检查和抽样调查等多种方式,围绕领导比较关注、群众比较敏感的主要指标,结合年报和定期报表,有针对性地进行数据质量执法检查。对于检查出的问题,不回避、不隐瞒,按照《统计法》严肃处理。近年来,全县重点检查统计调查单位200多家,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60余起,有效地遏制了统计违法行为,推动了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推进统计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统计法》执行能力
按照省级规范化示范县的标准,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出台了实施意见,在数据采集、加工整理、数据上报中严格按程序操作,在人员管理上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定期考评和检查,全局业务工作走上了规范化运行的轨道。其次,加强乡镇统计站、村级统计室规范化建设,统一制发了《统计法》相关条文、统计业务流程、统计人员职责等制度,分发到乡镇和村,要求上墙悬挂张贴。截止目前,在市级统计规范化评审中,我县9个乡镇统计站全部被评为优秀,全县312个村有近200个村级统计室达到了规范化标准。第三,持续不断抓好“四上企业”规范化工作。对全县“四上企业”100多名一线报表人员进行了业务规范化培训,对巩固和提高全县基层报表数据质量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坚持依法统计,严守“四条红线”,切实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可信
1、建立并及时更新基本单位名录库,为数据真实提供基础保障。严格按程序操作,及时吸纳规模企业入统。2017年底,全县共有144家“四上”企业纳入基本单位名录库,其中规模以上工业102家,资质以内建筑业和房地产业11家,限额以上批零贸易业和住宿餐饮业24家,重点服务业企业7家,为客观全面反映我县经济发展水平提供了基础保障。
2、实施“四大工程”建设,为数据真实提供制度保障。自2012年开始,开展了“四大工程”建设。即基本单位名录库、企业一套表制度、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和联网直报系统建设。截止目前,全县“四上”企业全面实现网上直报,直报率达到100%。 “四大工程”建设减轻了企业和县乡统计人员工作量,降低了统计成本,为确保源头数据质量提供了制度保障。
3、把“四条红线”做为高压线,为数据真实提供思想保障。坚守“四条红线”纪律,即坚持“先进库、再有数”,绝不自行修改名录库;坚持由企业独立报送真实的统计数据,绝不干预企业独立报送真实数据;坚持由企业自己上报联网直报数据,绝不代填代报企业数据;坚持由企业修改差错或补填不完整报表的原始数据,绝不自行修改企业任何数据。为把控全县统计数据总体质量,加强和有关部门、乡镇的联络沟通,掌握企业运行的真实状况,加强数据质量评估,把“四条红线”作为高压线严格执行,为统计数据真实可靠提供了保障。
(五)充分发挥统计职能,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几年来,统计局在全县商品粮基地申报、贫困县评定退出、重大项目占地补偿等方面,发挥独特优势,为南皮争取了利益,连续8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实绩突出单位”。同时,得到省统计局表彰10余次,市统计局表彰30多次。
二、统计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调研过程中,发现统计执法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和改进。
(一)基层统计执法环境不够理想,统计执法人员严重短缺
一些企业对统计工作不够重视,对依法统计认识不到位,少数私营企业管理不规范,没有统计台帐,对统计调查的配合程度不高。甚至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担心统计数据会成为纳税申报基数,往往瞒报、漏报甚至拒报统计资料。社会上存在《统计法》是“软法”的错误观念,认为修改、调整几个统计数据算不上违法,甚至对依法上报数据横加干涉。由于受机构编制影响,县统计局没有专设统计执法股室,统计执法力量严重不足。执法机构、编制及权利、义务等方面没有依法予以保障,统计部门是调查单位,每个月都要出统计产品,另一方面又是执法机构,游离两者之间,难免会产生顾此失彼现象。
(二)基层统计机构人员与任务不匹配,统计力量薄弱
基层统计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各种常规统计报表和普查是统计工作的重头戏,统计调查方式和现代化水平与时俱进,新增了现代服务业、“三新”统计、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等工作任务,加之“四上”企业逐年增加、投资方法制度的改革和各种监测、临时性核查调查任务,基层统计工作任务急剧增加。统计力量薄弱与任务繁重的矛盾十分突出。县统计局核定人员编制22个,实有人员仅为17名,一直在全市同等县市中人员最少。17名县级专业人员对口市统计局22个科室,工作人员严重不足。其次,全县各乡镇统计站专职人员编制少,个别乡镇统计站长、统计员均无编制。“四上企业”报表人员不固定,变动极其频繁。第三,村级统计人员年龄偏大。村级统计人员大多由村会计担任,50-70岁年龄段占整个村级统计人员结构的90%,运用PAD等新型统计工具非常困难。
(三)当前主要经济指标考核评价体系不利于数据客观上报
在企业规下转规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统、重点服务业申报等环节上,由于受考核指标影响,个别地方出现数据失实、水分过多的情况。
三、几点建议
(一)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把统计宣传同日常统计工作和统计普查工作相结合,在全社会广泛宣传好《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条例》,营造浓厚的法律宣传氛围,提高各级各部门对《统计法》重要性的认识。此外,要抓好领导干部和统计单位负责人的宣传,让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进企业、进讲堂,成为干部学法的必修课程,推动统计工作依法开展、规范运行。
(二)加强统计执法检查。把统计执法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加强统计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切实增强法律意识,真正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严格执行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办法,规范办案流程,做好案件立案调查、结案备案等工作,充分发挥统计执法监督的作用,从源头上保证统计数据真实可靠。要研究建立一整套工作制度,做到标准化程度高,实际操作性强。
(三)完善统计工作体系。要加强落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力度,让法治成为统计管理新常态。要科学合理搭建互通共享的统计信息和数据交流平台,完善政府统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汇报、定期督促检查,定期分析评估统计数据质量,及时研究解决统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更好地服务南皮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
南皮县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审议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
议 案
南皮县人大常委会:
2018年我县预算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编制,依据县人代会的批复执行。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因上级政策变化、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部署调整等因素,需要对预算进行调整,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原则,现对2018年财政预算提出如下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本次拟调增95489万元。一是新增一般地方政府债券18000万元,二是上级增加转移支付28339万元,三是上年结转、盘活资金、专户资金调入增加4915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本次拟调增1003万元。一是上年结转增加938万元,二是上级增加补助收入6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调整为31356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为27356万元,调出资金调整为4000万元。
此次调整预算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确定,现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予以审议。
南皮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
报 告
——2018年11月23日在南皮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南皮县财政局局长 张林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2018年1-10月份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提请本次会议审议。
一、地方政府债券调整事项
省下达我县新增一般政府债券18000万元,主要用于文广新局文化展览中心内部庭院及广场景观(名人广场)等项目5711万元,南皮一中改造工程项目200万元,城管局将军路景观带建设工程(京沪高速至西环)等项目7720万元,教育局第三幼儿园附属工程400万元,交通局国道G338海兴至天峻公路京台高速出口至南皮县城段改造工程等项目2824万元,开发区付庄园区1号路新铺沥青路面工程45万元,行政审批局服务楼及附属楼项目1100万元。因此,2018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相应调增一般债券收入18000万元,县级一般公共预算相关项目支出18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情况
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18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27666万元,全部财政收入为47030万元,财政收入暂不调整。
(二)一般公共财政支出调整事项
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增77489万元。调增主要原因,一是上级追加专款28339万元;二是县级盘活资金、上年结转、专户资金调入等49150万元安排的支出。县政府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原则,调整事项具体安排如下:
1、保人员、保工资调增人员支出3705万元,主要包括:
1)原民办代课教师提标调增支出237万元。
2)原农机员、农技员、兽医补贴县级配套调增支出40万元。
3)2018年退役军人安置工资及各类保险1631万元。
4)新增财政供养人员各类保险,抚恤金及其他各类工资福利支出1797万元。
2、保运转、促进协调发展增支7520万元,主要包括:
1)县委、县政府工作会议表彰奖励先进单位及组织增支120万元。
2)拨付城区路灯上半年电费与维护费332万元。
3)各单位办公楼维修及设备资金342万元。
4)其他各类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及会议经费等迎接各项专项检查增加3918万元。
5)2018年保障村级组织运转调增支出2808万元。
3、保稳定、和谐共建平安县城支出1855万元,主要包括:
1)上级下达公检法司专项经费208万元。
2)维稳与信访安保、扫黑除恶等专项支出231万元。
3)天网工程及信号灯安装与维护支出408万元。
4)公安交警、看守所专项支出352万元。
5)雪亮工程二期建设(平安村庄联动联创工程)支出275万元。
6)普法宣传及其他政法专项支出381万元。
4、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增支4758万元,主要包括:
1)上级新下达义务教育专项经费及薄弱校改造等专项资金2293万元。
2)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支出711万元。
3)2018年义务教育县级配套支出362万元。
4)教师周转房县级配套180万元。
5)薄弱校改造县级资金支出165万元。
6)支持高中教育发展支出838万元。
7)支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支出77万元。
8)彩票公益金等其他用于教育发展132万元。
5、改善生态环境,绿色环保支出2916万元,主要包括:
1)上级下达大气整治专项资金1319万元。
2)上年结转专项支出415万元。
3)下达农村节能减排资金742万元。
4)环保监测与污染源排查整治经费440万元。
6、保民生,巩固脱贫攻坚支出41985万元,主要包括:
1)农林水支出安排26761万元。其中:上级新下达农林水专款11402万元;上年结转农林水支出1074万元;地下水压采安排7962万元;高标农田建设2198万元;2018年南水北调水费444万元;扶贫驻村工作经费663万元;农村人饮安全项目支出672万元;2018年农业保险统保支出461万元;美丽乡村建设与新民居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018万元;防范非州猪瘟支出103万元;沿海护林工程支出221万元;其他农林水支出543万元。
2)科技支出1164万元。其中:上级新下达专款270万元;结转上年支出873万元;渤海粮仓科技示范区支出19万元;其他科技支出2万元。
3)社会保障支出7184万元。其中:上级新下达专款5646万元;上年结转支出123万元;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370万元;民政局殡仪馆焚烧炉改造及煤改电增容213万元;支持残疾事业发展支出150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续交医疗保险调增182万元; 民政局三院、救助站及春节慰问等其他社会保障支出400万元;六级以上伤残军人医药费100万元。
4)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876万元。其中:上级新下达专款3102万元;上年结转支出198万元;基层卫生院差额补助与公立医院改革补贴等支出1459万元;基本公共卫生县级配套420万元;药品零差价补贴650万元;疾控中心疫苗成本及费用支出272万元;计生奖励补助及生殖健康服务支出84万元;中医院建设支出462万元;其他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9万元。
7、落实旅发项目,支持城市发展建设支出12042万元,主要包括:
1)上年结转91万元,上级下达公路养护资金及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2042万元,下达旅发经费443万元。
2)城乡垃圾一体化安排支出912万元。
3)旅发大会项目建设及设计费等相关费用3048万元。其中上级下达文化专项资金305万元,县级投入2743万元。
4)县城公园项目提升改造及其他费用488万元。
5)文明县城创建与复检工程支出291万元。
6)园林绿化维护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2514万元。
7)原水费、垃圾及污水处理运营与改造提升设备款等支出1180万元。
8)李皇亲驿站改造与公交补贴等支出142万元。
9)沧宁线中修工程支出400万元。
10)其他支出491万元。
8、国土资源、商务和供销等支出2708万元,主要包括:
1)上级下达企业专项补贴及转型资金1151万元。
2)土地治理等158万元。
3)电子商务建设100万元。
4)其他支出1299万元。
9、部门间经费调整情况
1)检察院、巡察办预算调整。检察院转隶巡察办7人,调减检察院公用经费11.2万元,调增巡察办公用经费11.2万元。
2)三公经费调整情况。调减县政府因公出国经费3.3万元,调增商务工信局因公出国经费3.3万元。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因承接旅发大会项目调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0.47万元,政协调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政府办调减公务接待费0.47万元。全县三公经费总支出预算金额不变。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151563万元,执行过程中新增收入95489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地方政府债券18000万元,增加转移支付收入28339万元,上年结转、盘活资金、专户资金调入等增加49150万元,收入总量调整为24705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的151563万元调整为247052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30353万元,支出预算为13953万元,调出资金16400万元。因上年结转、上级补助收入增加100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调整为31356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为27356万元,调出资金调整为4000万元。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南皮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南皮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的决议
(2018年11月23日南皮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南皮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3日,听取和审议了南皮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
南皮县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第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拟调增95489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地方政府债券18000万元,上级增加转移支付28339万元,上年结转、盘活资金、专户资金调入增加49150万元。第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调整为313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拟调增100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增加938万元,上级增加补助收入65万元。第三,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为27356万元,调出资金调整为一般预算支出4000万元。
会议认为,县政府对2018年财政预算进行调整,符合上级财政政策和我县实际情况。因此,会议决定批准《南皮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批准南皮县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