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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三期

来源:未知 2019-05-09浏览字号:
 
南皮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19年第1号(总第143号)        2019年4月28日
 
目   录
南皮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议程
南皮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出席、列席和缺席人员名单
南皮县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南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郑红云辞职请求的决定
南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命张宏坤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的决定
南皮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
南皮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议程
南皮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出席、列席和缺席人员名单
南皮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
南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贯彻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南皮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
南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贯彻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南皮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
南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南皮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七次会议议程
 
 
一、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二、听取和审议南皮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草案);
三、其他。
 
 
 
                                   
 
 
 
 
 
 
 
 
南皮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七次会议出席、列席和缺席人员名单
 
出席会议人员
主  任:边  疆
副主任:卢晓红(女) 王林桐   常国发   徐春新
委  员:门少国   王文正    王文成   齐学先(女) 王怡岷
张彦君   郭志奎   朱新江   刘翠霞(女) 王希岩
张文考   孙国军    张永旭    张华星   张林泉
吴  猛   赵红欣(女) 赵  杰   赵  伟   昝庆华      高瑞青    薛世勇   张云明    张家星
 
缺席会议人员
齐心荣    叶光昱
 
列席会议人员
徐志连      县政府县长
李  刚      县监察委主任
李  茹      县法院院长
        李国庆      县检察院检察长
徐立敏      县人大办公室主任科员
王  宏      县人大财经工委副主任科员
南皮县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2019年3月7日南皮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 接受辞职:
郑红云   南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二、决定免去:
王兰俊的南皮县发展改革局局长职务;
宁书桥的南皮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崔治安的南皮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职务;
李国华的南皮县农业局局长职务;
滕国强的南皮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职务;
田树良的南皮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三、决定任命:
张宏坤为南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宁书桥为南皮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崔治安为南皮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郑勇为南皮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李国华为南皮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鄢越强为南皮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滕国强为南皮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吕学周为南皮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田树良为南皮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孙国臣为南皮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刘靖为南皮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四、任命:
门少起为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徐立山为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南皮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郑红云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9年3月7日南皮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南皮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3月7日决定, 接受郑红云辞去南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职务。
 
 
 
 
 
 
 
 
 
 
南皮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任命张宏坤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的决定
 
(2019年3月7日南皮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南皮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3月7日决定, 任命张宏坤为南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
 
 
 
 
 
 
 
 
 
 
 
南皮县人大常委会
二0一九年工作要点
 
二0一九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聚焦发展大局、聚焦法治建设、聚焦民生改善,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推动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为南皮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政治方向。
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这个重大政治原则,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中心工作,统筹安排好人大监督、决定、任免等各项工作;坚持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确保党的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进一步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用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增强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增强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全力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把握发展主题,推进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县人大常委会要根据县委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布署,紧贴全县工作大局,抓住事关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依法有效地行使好事关南皮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决定权,努力使人大的决定、决议更加顺应新时代发展的要求、体现人民的意愿;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推动预算执行、脱贫攻坚、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发展,支持、督促县政府全力抓好各项决策的落实。
三、强化监督工作,努力提高监督实效。
一是加强工作监督。2019年重点听取审议计划预算执行、重点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目标完成、国有资产管理、营商环境、代表建议办理等工作情况的报告。立足加快发展,围绕质量兴县、提升竞争实力和优化发展环境加大监督力度;持续深化三项联动监督,推进三大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解决;密切关注全县财政运行情况,加大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的督办力度;组织对职业教育发展情况、住房公积金工作、农业旅游和文化旅游、县城老旧街区改造项目、医共体建设等开展专题调研;谋划组织实施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度,在人代会上实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和作用,进一步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开展专项工作常委会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政府、法院、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时,可以对专项工作进行评议或满意度测评。
二是加强法律监督,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深入扎实开展建筑法、河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建筑市场秩序和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情况。常委会重点听取《食品安全法》、《残疾人保障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和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诉讼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在以室委为单位开办法律小课堂的基础上,重点围绕社会保障法深入开展执法调研,摸清底数,聚焦执法短板,形成调研报告,并督促执法部门整改落实;组织一次“七五”普法情况视察,推进法律普及。
三是加强对常委会任命干部的监督。在依法行使任免权的同时,继续加强对被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在做好任命宪法宣誓的同时,今年拟对五名被任命人员进行述职评议,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国家意识、法制意识和宗旨意识,发挥压力传导作用,推进部门工作。
四、强化代表履职,发挥好代表主体作用。
积极引领广大代表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精力投身到全县重点工作中去,围绕全县重点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组织搞好全县各层级代表的视察活动。拟对我县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情况进行省、市、县三级代表联合视察,围绕城乡道路建设开展专题视察。不断提升代表依法履职能力,重点围绕代表履职所需的法律和业务知识等方面开展培训;密切代表同群众的联系,丰富代表活动内涵,开展代表进“家”入站述职工作,持续推进“人大代表之家”规范化建设;完善代表履职评价机制,开展履职档案整理工作,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延伸跟踪督办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提升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大力宣传、表彰优秀代表,激发代表的履职热情;建立直选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制定代表向选民述职的具体办法或实施方案,激励和引导代表牢记职责、认真履职、创先争优。整合代表资源,进一步发挥县内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作用,重点围绕产业升级、民生改善积极建言献策,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五、做好基础工作,提升代表建议质量。
抓好代表意见建议调研、常委会领导分包重点议案和承办单位办理三个环节。代表建议的提出事先要认真调研,常委会及代表工作机构对建议的内容从案由、案据等各个方面认真核实,对大会确定的代表意见建议分类筛选排队,确定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的重点意见、建议,由常委会各主任分包牵头办理,组织开展重点建议调研、视察,推动建议办理,注重协商沟通、座谈交流,使人大代表、人大机关、承办单位有机结合,促进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质量。
六、适应新常态,塑造新形象。
常委会领导班子要牢固树立“维护核心、服务中心、顾全大局、向我看齐”意识;常委会机关要着重抓好人大专委会和常委会“一室五委”的职能定位,强化责任,强化督导,确保高效运转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常委会要深入学习、全面领会、精准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持续推进“人大代表之家”规范化建设,使其真正成为基层代表联系群众的平台;常委会机关要矢志不渝,力抓自身建设,常委会领导班子要做到打铁必先自身硬,严格执行《南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改进领导作风的“五项规定”》;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强化责任担当,强化行动自觉;广大代表要强化法律观念和责任意识,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率领下,提高新时代人民代表、人大常委会的履职水平。
 
 
 
 
 
 
南皮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八次会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残疾人保障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社会保险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
四、其他。
 
 
 
                                   
 
 
 
 
 
 
 
南皮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八次会议出席、列席和缺席人员名单
 
出席会议人员
主  任:边  疆
副主任:卢晓红(女) 王林桐   常国发   
委  员:门少国   王文正    王文成   齐学先(女) 王怡岷
张彦君   郭志奎   朱新江   刘翠霞(女) 王希岩
张文考   孙国军    张永旭    张华星   张林泉
吴  猛   赵红欣(女) 赵  杰   赵  伟   昝庆华      高瑞青    薛世勇   张云明    张家星   叶光昱
 
缺席会议人员
徐春新    齐心荣
 
列席会议人员
常忠云      县政府副县长
柴庆臣      县监察委副主任
李国强      县法院副院长
        张宝利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宪臣      县残联理事长
        王丽荣      县人社局局长
        田树良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顺来      南皮镇人大主席
牛国富      大浪淀乡人大主席
许建森      县级人大代表
薄  东 县级人大代表
        沙  浩 县级人大代表
马培华      县人社局副局长
邱金照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张  杰      县残联副理事长
徐立敏      县人大办公室主任科员
王  宏      县人大财经工委副主任科员
 
 
 
 
 
 
 
 
 
 
 
南皮县人民政府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贯彻执行
情况的报告
 
尊敬的边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我县《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以下简称《残疾人保障法》)贯彻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全县残疾人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3月31日,全县共有各类持证残疾人10202人,其中:肢体残疾人6566人,视力残疾人955人,精神残疾人672人,智力残疾人804人,听力残疾人416人、言语残疾人85人,多重残疾人704人。重度残疾人共有3120人,占残疾人持证总数的30.58%。近年来,南皮县残联通过康复服务、就业培训、政策保障、创业扶持等多种举措,不断提高残疾人生存质量,改善生存环境,在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残疾人生活得更有尊严,更有幸福感、获得感。
二、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情况。
《残疾人保障法》于1990年12月28日颁布,1991年5月15日正式实施,2008年4月24日修订。自“十三五”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后,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常委会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大力发展各项残疾人事业,依法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广大残疾人基本生活状况得到较大改善,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浓厚社会氛围逐步形成。
(一)扎实开展《残疾人保障法》宣传工作。
《残疾人保障法》是维护残疾人根本利益、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一部重要法律。我们一直把宣传、普及《残疾人保障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将其列入“七五”普法宣传计划,并认真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助残日”、“爱耳日”、“国际残疾人日”等残疾人的节日,通过悬挂标语,发放资料等形式,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在农村的集市,城镇的商场等人口聚集的地方发放《残疾人保障法》的宣传资料,让全社会都来了解《残疾人保障法》。几年来,共发放各种光盘,宣传画、简易知识读本2万余册。为使残疾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县残联认真做好残疾人来信来访工作,同时积极与县司法局联系,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平台。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各级政府对残疾人工作更加重视,社会各界对残疾人事业更加关心,扶残助残、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良好风气基本形成。
(二)认真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
“十三五”以来,南皮县康复工作走上了蓬勃发展的道路。一是机构康复能力不断加强。残疾人康复中心,目前开展有小儿脑瘫、偏瘫、智障儿童康复及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等多项业务,每日接诊残疾人达到100多人次。康复中心先后开展了贫困脑瘫儿童、智障儿童、孤独症儿童及聋儿免费救助项目,共计100余名贫困残疾儿童享受此项政策,减轻了家庭经济负担。二是社区康复取得迅速发展。我们探索创建了“康复进家庭”模式,在全县312个村每村选择一名有爱心的康复协调员,县康复中心定期组织培训,各乡镇卫生院负责具体管理,月月有专家入村指导。康复协调员负责指导村里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进行康复训练。康复进家庭好比是量体裁衣,康复协调员上门服务,根据残疾人的不同情况提供不同的康复方案,将工作切实落到精准上。三是项目带动促进康复工作开展。通过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等项目,使得全县有需求的残疾人康复服务覆盖率达到了91.41%,位居全市前列。四是出台政策为康复工作提供保障。2016年我们与县财政局联合制定《南皮县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办法》,对残疾人购买辅助器具给予补贴,至今已有300多名残疾人受益。另外,今年还即将出台《南皮县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南皮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提供政策保障。
(三)大力推进残疾人就业及培训工作。
我们认真落实各项残疾人就业法律法规,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为残疾人就业创业提供支持。一是通过创建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实现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二是通过召开残疾人就业洽谈会,为残疾人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三是通过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帮助残疾人掌握一技之长,提高就业竞争能力;四是通过发放创业扶持金及为创业小额贷款给予贴息等方式,帮助残疾人实现自主创业;五是启动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实现对60名精神、智力及重度残疾人的托养服务。六是创建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为残疾人提供集中就业机会。2017年11月,南皮森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挂牌创建沧州市残疾人扶贫基地,共安置13名残疾人实现就业。
(四)稳步提高残疾人生活保障水平。
残疾人作为弱势群体,始终就是民生问题的重中之重,为此我们积极行动,确保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一是与县政府协调联系,把残疾人危房改造纳入到了全县农村危房改造的整体规划中去。2018年为32户残疾人家庭实施了危房改造,投资5万元完成对车官屯村残疾人家庭的无障碍改造,改善了残疾人家居环境。二是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实现“两项补贴”全覆盖。三是为全县有机动轮椅车的肢体残疾人每人每年发放燃油补贴260元。四是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和优惠政策得以执行。全县3120名重度残疾人享受医疗保险及养老保险补贴,为9648名残疾人免费参加个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
(五)残疾人文体活动异彩纷呈。
    一是利用南皮“千年古县”的悠久历史、深厚的文化底蕴这一优势,创建国家级残疾人文化从业创业示范基地,丰富残疾人精神生活。二是为全县20068名残疾人、残疾人家属及残疾人工作者,免费发放旅游年卡。三是开展残疾人文化进家庭“五个一”项目活动,为南皮镇各村共计4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每户发放一本《残障人群营养预防与康复》书籍和一台带有娱乐节目、残疾预防及康复知识的视频机。
(六)全面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
加强学前康复教育,提高残疾儿童教育与康复水平,成立“南皮县启智幼儿园”,帮助在康复中心接受康复训练的脑瘫儿童获得科学、全面的教育训练,提高学生的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促进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为保护残疾儿童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加强与普通中小学校的沟通和联系,组织残疾儿童入校就读,并督促学校给予更多的关心和支持,使他们在学校不受歧视,安心读书,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达98%以上。为鼓励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为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取大专以上的应届残疾人学生按照研究生6000元,本科及专科5000元的标准实施资金奖励扶持。
(七)切实加强残疾人维权工作
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开展法律进农村、进广场、进社区宣传咨询活动。县城的主要街道均设立了盲道,一些大型的公共场所均设立坡道、电梯以方便残疾人出行。县残联结合办理残疾证和来信、来访等向残疾人宣传残疾人保障法和国家出台的一些优惠政策。还安排了领导班子成员开门接访,建立健全各种信访制度。有效地保障残疾人各项权益,多年来为残疾人解决了就业、轮椅、学费、衣物、医疗等许多生活问题,没有出现一次重复访、集体访和越级访现象。
 三、存在问题
(一)残疾人生活状况改善相对迟缓。
受传统观念影响,社会对残疾人的偏见、歧视仍普遍存在,残疾人就业创业机会难度大、就业率低;全县残疾人基本生活与健全人差距较大,使得残疾人生活状况的改善相对缓慢。
(二)残疾人参与社会活动的机制欠缺。
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氛围还没真正形成,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条件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一些单位和部门片面认为残疾人事业残联一家的事,与本单位关系不大,支持和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观念有待进一步增强。
(三)残联工作人员严重不足。
在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开展残疾人各项业务工作的过程中,需要有大量的工作要做,而目前残联仅有4个编制,忙起来的时候捉襟见肘,顾此失彼,为保障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更好的服务残疾人,希望能增加残联人员编制。
四、下一步的打算。
(一)扩大宣传,进一步营造全民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活动,使《残疾人保障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做好残疾人典型的宣传,进一步增强残疾人自强、自立的信心,鼓励和引导残疾人自主创业。要加强公益性广告和扶残助残先进典型的宣传,营造人人关心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树立科学的工作理念,促进我县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千方百计增加残疾人收入,把发展残疾人经济、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作为残疾人工作重点,缩小与健全人之间的差距,使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呼吁社会各界对残疾人事业给予支持,对残疾人给予关怀,为残疾人创造一个宽松融洽的环境,与大家一道共同迈向小康社会。
 
 
 
 
 
 
 
 
 
 
 
 
南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贯彻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安排,常委会成立了《残疾人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调研组,调研组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春新的带领下,于4月16日对我县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一是前往县残疾人康复中心、 文体中心、托养中心及沧州市残疾人扶贫基地南皮森乾金属制造有限公司等地,实地察看了我县对残疾人就业创业、文化工作、康复服务、社会保障等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召开了“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工作座谈会”,听取了残联关于我县贯彻实施 《残疾人保障法》情况的报告,并就目前在残疾人扶贫领域、培训教育、就业创业、权益保障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谈。现将调研所掌握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残疾人保障法》于1990年12月28日颁布,1991年5月15日正式实施,2008年4月24日修订。截至2019年3月31日,全县共有各类持证残疾人10202人,其中:肢体残疾人6566人,视力残疾人955人,精神残疾人672人,智力残疾人804人,听力残疾人416人、言语残疾人85人,多重残疾人704人。重度残疾人共有3120人,占残疾人持证总数的30.58%。近年来,南皮县残联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通过康复服务、就业培训、政策保障、创业扶持等多种举措,不断提高残疾人生存质量,改善生存环境,努力探索残疾人事业发展新路子,着力为残疾人营造“平等、参与、共享”的社会环境,在残疾人康复、扶贫、就业、维权、教育、文体、社会保障和残疾预防等方面均取得明显成绩。
二、主要成绩及做法
(一)扎实开展《残疾人保障法》宣传工作
将宣传、普及《残疾人保障法》列入“七五”普法宣传计划,并认真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助残日”、“爱耳日”、“国际残疾人日”等残疾人的节日,通过悬挂标语,发放资料等形式,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在农村集市,城镇商场等人口聚集的地方发放《残疾人保障法》的宣传资料,让全社会都来了解《残疾人保障法》。几年来,共发放各种光盘,宣传画、简易知识读本2万余册。为使残疾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县残联认真做好残疾人来信来访工作,同时积极与县司法局联系,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平台。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各级政府对残疾人工作更加重视,社会各界对残疾人事业更加关心,扶残助残、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良好风气基本形成。
(二)残疾人康复工作成效明显
“十三五”以来,南皮县康复工作走上了蓬勃发展的道路。一是机构康复能力不断加强。残疾人康复中心开展有小儿脑瘫、偏瘫、智障儿童康复及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等多项业务,每日接诊残疾人达到100多人次。康复中心先后为100余名贫困残疾儿童开展了贫困脑瘫儿童、智障儿童、孤独症儿童及聋儿免费救助项目,减轻了家庭经济负担。二是社区康复取得迅速发展。探索创建了“康复进家庭”模式,在全县312个村每村选择一名有爱心的康复协调员,县康复中心定期组织培训,各乡镇卫生院负责具体管理,月月有专家入村指导,根据残疾人的不同情况提供不同的康复方案,将工作切实落到精准上,通过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等项目,使得全县有需求的残疾人康复服务覆盖率达到了91.41%,位居全市前列。三是出台政策为康复工作提供保障。2016年制定了《南皮县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办法》,对残疾人购买辅助器具给予补贴,至今已有300多名残疾人受益。另外,今年还即将出台《南皮县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南皮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为残疾人康复工作进一步开展提供政策保障。
(三)大力推进残疾人就业及培训工作
认真落实各项残疾人就业法律法规,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为残疾人就业创业提供支持。一是通过创建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实现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二是通过召开残疾人就业洽谈会,为残疾人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三是通过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帮助残疾人掌握一技之长,有30余名残疾人实现了自主创业;四是通过发放创业扶持金及为创业小额贷款给予贴息等方式,帮助残疾人实现自主创业;五是创建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为残疾人提供集中就业机会,南皮森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挂牌创建沧州市残疾人扶贫基地,共安置13名残疾人实现就业。
(四)稳步提高残疾人生活保障水平
残疾人作为弱势群体,始终就是民生问题的重中之重,县政府高度重视。一是把残疾人危房改造纳入到了全县农村危房改造的整体规划中去。2018年为32户残疾人家庭实施了危房改造,投资5万元完成对车官屯村残疾人家庭的无障碍改造,改善了残疾人家居环境。二是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实现了全覆盖。三是为全县130余名有机动轮椅车的肢体残疾人每人每年发放燃油补贴260元。四是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和优惠政策得以执行。全县3120名重度残疾人享受医疗保险及养老保险补贴,为9648名残疾人免费参加个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
(五)残疾人文体活动异彩纷呈
    一是利用南皮“千年古县”的悠久历史、深厚的文化底蕴这一优势,创建国家级残疾人文化从业创业示范基地,丰富残疾人精神生活。二是为全县20068名残疾人、残疾人家属及残疾人工作者,免费发放旅游年卡。三是开展残疾人文化进家庭“五个一”项目活动,为南皮镇各村共计4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每户发放一本《残障人群营养预防与康复》书籍和一台带有娱乐节目、残疾预防及康复知识的视频机。
(六)全面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
一是加强学前康复教育,提高残疾儿童教育与康复水平,成立“南皮县启智幼儿园”,帮助在康复中心接受康复训练的脑瘫儿童获得科学、全面的教育训练,提高学生的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促进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二是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人儿童,实行随班学习与特教集中学习,为保护残疾儿童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加强了与普通中小学校的沟通和联系,组织残疾儿童入校就读,并督促学校给予更多的关心和支持,使他们在学校不受歧视,安心读书,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达98%以上。三是为鼓励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为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取大专以上的应届残疾人学生按照研究生6000元,本科及专科5000元的标准实施资金奖励扶持。
(七)切实加强残疾人维权工作
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开展法律进农村、进广场、进社区宣传咨询活动。县城的主要街道均设立了盲道,一些大型的公共场所均设立坡道、电梯以方便残疾人出行。建立健全各种信访制度,有效地保障残疾人各项权益。多年来为残疾人解决了就业、轮椅、学费、衣物、医疗等许多生活问题,没有出现一次重复访、集体访和越级访现象。
(八)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服务设施
投资400万元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主体工程已经完成,今年年底前讲正式启动使用,届时将有60名精神、智力及重度残疾人入住,享受到政府的关爱。
三、几点建议
(一)加强宣传教育,促进和谐友爱社会关系的形成
残联、新闻、文化和法制宣传等部门,要发挥宣传主力军作用,开展形式多样、重在实效的宣传活动;要大力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增强全社会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意识;要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将扶残助残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内容,鼓励社会群众对残疾人开展邻里互助、亲情关怀等活动,定期表彰自强模范和助残典型,努力消除残疾人与社会的思想隔阂和感情障碍,建立关爱帮助残疾人的长效机制,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拓宽就业渠道,着力解决残疾人就业难问题
残联、劳动保障和民政等部门要切实抓好残疾人劳动资源和再就业等工作。一要积极稳妥的发展残疾人福利企业,确保国家优惠政策用于福利企业和残疾职工;二要坚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宗旨和方向,为用人单位选择、培养并推荐符合用工要求的残疾人,指导用人单位为残疾人开发并安排适宜的工作岗位,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奖励和实行社会保险补贴。三要积极扶持残疾人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采取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等多种措施,对残疾人实施就业援助,促进残疾人多渠道就业。通过创业指导、免费培训、资金扶持、税费减免、保险补贴等政策措施帮助残疾人实现多种形式的灵活就业。四要与农村扶贫开发相结合,帮助残疾人选择“短、平、快”生产项目,在信息、资金、技术、农产品销售等方面提供支持和服务,为农村残疾人从事生产劳动和逐步摆脱贫困创造条件。五要是进一步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制度,一方面各征收机关要逐步加大征收力度,如多做宣传、必要时加收滞纳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另一方面要严格按规定的用途用足用活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加大就业保障金的投入使用,让残疾人真正在就业上得到保障。
(三)加强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残联职能作用
残联组织既是残疾人的代表组织,又是残疾人的服务组织,更是受政府委托的残疾人事务的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政策的咨询中心”、“残疾人权益的维护中心”、“残疾人创业就业的指导中心”工作。政府要按照“一体化的机构、一专多能的队伍、有机结合的业务、统筹安排的经费、综合利用的场所”的标准来加强残联建设。一是要落实县、乡(镇)、村(社区)残联机构设置。二是要落实编制人员及经费,建议政府将残联及残疾人托养中心、残疾人康复中心等单位增加适量的编制,加大投入,逐步实现残联组织“机构健全规范、队伍稳定实干、服务功能完善”,更好地发挥其“代表、服务和管理”职能。
 
 
南皮县人民政府
关于《社会保险法》执行情况的报告
 
尊敬的边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南皮县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就《社会保险法》执行情况做专题汇报,请予审议。
    自2011年7月1日实施《社会保险法》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社会保险法制化进程加速,为全县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社会保险法》实施的主要情况
(一)依法遵守《社会保险法》的社会氛围基本形成。一是组织推进有力。县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保险法》的执行,把社会保险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连续多年列为民生重点实事,全面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体系已初步建成。二是强化普法宣传。由县人社局负责印制社会保险政策法规5千册、社保知识明白纸3万份,赴各处专项宣传27次,多次以滚动字幕的方式在县电视台宣传社保知识,开通“企业家社保·用工微信群”提供在线交流,强化12333的咨询服务功能,在全县营造了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的良好氛围。三是劳资双方守法意识明显增强。企业经营者的社会责任感明显增强,自觉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越来越多,目前,全县累计参保企业877家,较《社会保险法》实施初期净增600余家;职工依法参保、维权意识显著增强,在处理社会保险纠纷时更多地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通过依法向执法部门举报、申请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权。
(二)社会保险制度体系更加健全。一是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对所有适龄人员的全覆盖。2012年,在全市率先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全体农村劳动者和城镇居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各类社会劳动者。二是险种之间的互转衔接办法畅通。城乡居民保险、职工养老保险之间互转流畅;养老、医保关系跨地区衔接无障碍。三是创新实施部分社保新政策。在全市率先将机关事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范围,严格执行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办法,由财政出资为贫困人口投保商业医疗保险。
(三)参保人数持续大幅增加。截止2018年底,我县共有99417人次参加了五大保险,其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9416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20142人、参加工伤保险26819人、参加失业保险3322人、参加生育保险19718人。另有7947人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339295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181300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比《社会保险法》开始实施时增加43989人次,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增加17986人、基本医疗保险增加4816人、工伤保险增加13840人、失业保险增加2120人、生育保险增加5227人,全县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保率分别上升3.5和5个百分点。
(四)基金运行平稳,保障能力增强。截止2018年底,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分别为5772万元、1.115亿元、1.59万元、17.6万元、552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金3650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1.56亿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金4427万元。
(五)待遇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养老保险方面,连续14年对企业退休职工调整待遇,全县1.04万名企业离退人员人均养老待遇水平达1876元/月,社会化发放率100%。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经过多次待遇调整,目前人均养老待遇水平达3215元/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自2012年制度实施以来至2018年末,共计5次调整基础养老金待遇,从最初的55元调整到现在的每人每月108元,为1597名重残人员及8752名贫困人员落实扶贫政策。医疗保险方面,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在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平均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8%和70%。打破了原有的城乡居民户籍身份界限,将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合并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缴费标准相同,享受待遇一样。全面推行医保扶贫政策,严格落实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 “一站式”报销政策,减化报销手续,减轻贫困人口的医疗负担。截止2018年底,累计为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支付医疗救助 208.8万元,提高报销基本医疗费554.4万元,提高报销大病医疗保险388.9万元。工伤保险方面,大幅提高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待遇标准。失业保险方面,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提升失业金水平,目前最高标准达1050元/月。生育保险方面,将“新生儿医疗费”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畴,提高了顺产、剖腹产标准。为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定期免费健康体检。
(六)社保经办服务更加规范。一是经办服务水平不断增强。提速社银联网工作,建立经办机构与发放银行的联网接口,实现企退职工养老金发放数据联网传递无缝对接;企退人员实行手机APP待遇认证;城镇居民医保实现网上缴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面推广社会化征缴和发放。二是管理服务体系更加完善。进一步提升了平台建设水平,以社保服务“四个不出村”为要求,全力构建县、乡(镇)、村三级社保服务体系。医疗定点机构信息实时联网,实现医疗费用实时结算。强化两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及时纠正违规医疗行为,抑制了医疗费用增长过快的态势。三是规范用人单位参保缴费行为。劳动保障监察实行网络化监管,依法实施对用人单位参保情况的动态监管,加大对用人单位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监管力度。深入开展社会保险专项稽查活动,重点查处选择性参保、少报缴费基数等问题,依法责令其改正,促进社保法全面实施。社保法实施以来,通过执法监察责令办理参保1000多人。
二、进一步深入实施《社会保险法》面临的问题
(一)法律宣传仍有待进一步深入。部分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为减少用工成本,存在不为职工缴纳或少缴社会保险的现象;有的企业老板和部分职工对社会保险存在认识上的误区,认为是否缴纳社会保险可由单位与职工双方协商确定,忽视了社会保险的强制性。
(二)社保执法难度加大。一方面,社保缴费基数逐年提高,快速发展的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不能正确处理职工参保和利润积累的关系,不愿为职工同时缴纳五项险种,同时也存在劳动密集型企业参加五保无力负担的问题;另一方面,年龄集中在20岁-40岁左右的工人,只看重眼前利益,希望工资高一点,不愿参加社会保险,给社保执法提出更高要求。
  (三)社保工作管理服务中矛盾突出。一是取消集中认证衍生出冒领社保金行为。我县信息化水平不高,各部门信息不能完全共享,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享受待遇人员近6万人,他们大多无法掌握网上认证方式,取消集中认证后必然造成冒领养老金的行为,不利于社保基金风险防控。二是覆盖全县的社保服务平台建设基础薄弱。县乡两级人员编制少,经费不足,硬件设施老化,县城乡居保中心目前只有8名工作人员,且每个乡镇也只有2名工作人员,他们要处理18万参保人员的业务,工作繁重程度可想而知;乡镇社保所目前仅开展企退人员验证,城乡居民养老、医疗等工作,企业参保、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等相关服务职能没有得到发挥;村级服务平台职能不够完善,硬件配套设施不足,协办员年龄偏大,待遇偏低,年人均只有800元,大部分人员不能熟练运用电脑进行网上办公,信息由下而上运行不畅,服务意识、服务能力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要加快健全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创新政策举措,推进制度统筹衔接,形成全方位、系统化的社会保障制度。完善流动就业人员社保关系转移办法,保障外出就业、务工及涉军人员社保关系的及时接续。出台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进一步落实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完善季节性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办法。突出抓好基金监管,健全内控机制,确保基金安全。
二要持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通过加大宣传和组织力度、健全扩面工作机制、落实企业用工和参保缴费一体化办法、强化参保续保帮扶等方式,推动适用人群早参保,多缴费,实现制度全覆盖到人员全覆盖。
三要稳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按照省统一要求,完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正常增长和财政保障制度,健全失业保险金正常调整机制,完善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机制,逐步提高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四要加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专项执法,切实解决用人单位不为职工参保、选择性参保等问题。严格办案程序,加大稽核力度,认真查处企业少报、瞒报职工工资以及降低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损害职工利益的行为。大力加强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建设,加强网上执法监管,查处欠缴保费、冒领养老金等违法行为,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促进社保工作的健康发展。
五要着力优化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有效整合和优化配置社会保障服务资源,加快推进服务规范化、专业化建设,为广大群众提供规范、均等、便捷、高效的社会保障服务。提高社会保险的信息化水平,联动共享资源,确保数据信息安全。重视社保经办机构和队伍的建设,充实经办力量,配齐调优人员结构,完善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功能,提升服务水平。建立健全社会保险管理行政决策、行政监督、行政问责等制度,优化业务经办流程,确保各项工作在法制轨道上高效运行,为建设经济强县、美丽南皮新局面提供强有力的社会保障。
 
 
 
 
 
南皮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工作安排,4月12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卢晓红带领部分常委会委员和市、县人大代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在我县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广泛听取了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部分企业的工作汇报,了解相关情况并进行了座谈交流。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实施《社会保险法》主要做法及成效
近年来,在县政府及人社部门的努力下,全县依法参保意识明显增强,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社保制度逐步完善,社保基金运行总体平稳,经办机构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覆盖城乡、制度完善、保障有力、服务优质的社会保障体系,我县社保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注重宣传,社保法知晓度不断扩大。充分利用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大厅、服务点,公开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将社会保险业务流程和服务窗口项目、标准和承诺上墙公开。通过开展法律宣传月、电视台滚动字幕播放、发放宣传资料、组织业务骨干到乡镇、社区、园区、企业开展专项宣传、开通“企业家社保·用工微信群”提供在线交流、强化12333的咨询服务功能等形式,做好社会保险政策宣传与咨询工作,在全县营造了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的良好氛围,扩大了宣传效果,企业与职工依法参保和维权意识显著增强。
(二)健全制度,全县参保扩面持续提升。一是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对所有适龄人员的全覆盖。2012年,在全市率先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全体农村劳动者和城镇居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各类社会劳动者。二是险种之间的互转衔接办法畅通。城乡居民保险、职工养老保险之间互转流畅;养老、医保关系跨地区衔接无障碍。三是创新实施部分社保新政策。在全市率先将机关事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范围,严格执行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落实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稳定增长的筹资机制,由财政出资为贫困人口投保商业医疗保险,建立女职工免费健康检查制度。四是实行五险联动征缴。强化征缴工作督查考核,参保覆盖面持续扩大。
截止2018年底,我县共有99417人次参加了五大保险,其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9416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20142人、参加工伤保险26819人、参加失业保险3322人、参加生育保险19718人。另有7947人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339295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181300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比《社会保险法》开始实施时增加43989人次,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增加17986人、基本医疗保险增加4816人、工伤保险增加13840人、失业保险增加2120人、生育保险增加5227人,全县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保率分别上升3.5和5个百分点。
(三)严格执法,社保基金运行稳定。《社会保险法》颁布实施以来,县政府及其主管部门认真落实各项方针,严格执行《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加大扩面征缴力度,征缴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基金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劳动保障监察实行网络化监管,依法实施对用人单位参保情况的动态监管,加大对用人单位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监管力度。深入开展社会保险专项稽查活动,重点查处选择性参保、少报缴费基数等问题,依法责令其改正,促进社保法全面实施。社保法实施以来,通过执法监察责令办理参保1000多人。
截止2018年底,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分别为5772万元、1.115亿元、1.59万元、17.6万元、552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金3650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1.56亿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金4427万元。对于社保基金的征缴、使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主要险种均实现当年收支平衡。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险”均衡发展,各项待遇保障水平逐年稳步提升。
(四)加强管理,社保服务水平不断增强。一是社保经办服务更加规范。深化省级社保经办示范窗口建设,积极探索网上经办模式,提高工作效率。提速社银联网工作,建立经办机构与发放银行的联网接口,实现企退职工养老金发放数据联网传递无缝对接;企退人员实行手机APP待遇认证;城镇居民医保实现网上缴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面推广社会化征缴和发放。二是主要险种实现统筹。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实现省级统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也先后实现了全市统筹,在统筹地区内,做到了统一参保范围、统一缴费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基金管理、统一经办流程、统一信息系统。三是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得到提升。以社保服务“四个不出村”为要求,全力构建县、乡(镇)、村三级社保服务体系。医疗定点机构信息实时联网,实现医疗费用实时结算。加强对两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及时纠正违规医疗行为,抑制了医疗费用增长过快的态势。运行“城乡居保e卡通”商户自助服务系统,村民不出村即可办理相关业务。
二、《社会保险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和员工对社会保险的参与度不高。我县部分企业和企业员工对参加社会保险的认识不足,主动性不够,缴费意愿不高。一是企业员工虽然普遍看好国家的社保政策,但对社保政策最终是否做到“多缴多得、少缴少得、不缴不得”尚存疑虑,加上部分员工尤其是农民工对政策的认识不全面,只看重眼前利益,往往选择最低或次低的参保方案适度参与,甚至是不愿参保。二是社保缴费基数逐年提高,企业缴费相对增加,部分企业为了减少用工成本,存在有意误导员工不为职工缴纳或少缴社会保险的现象。三是部分企业经营水平低下,受经济形势影响经营效益差,无力缴交社会保险费。
(二)社保经办机构平台建设基础薄弱。 社保经办机构基层建设落后,人员编制少、工作经费和设备不足等问题严重影响工作开展。目前,县城乡居保中心只有8名工作人员,每个乡镇社保所也只有2名工作人员,承担着全县18万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和管理服务,而为缓减压力聘用的编外人员,由于待遇低、工作压力大往往流动频繁,影响政策执行的连贯性。村级服务平台职能不够完善,硬件配套设施不足,村协办员年龄偏大,待遇偏低。
(三)社保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不高。各部门之间信息尚不能完全交换与共享,信息不对称、不完整、不准确。村协办员大部分不能熟练运用电脑进行网上办公,信息由下而上运行不畅,服务意识、服务能力不足,造成群众办事多跑路及有冒领养老金的行为发生。
三、推进《社会保险法》实施的建议
贯彻实施好社会保险法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的关系,既要立足当前,也要着眼长远。
(一)强化舆论宣传,引导企业、群众提高参保意识。一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使劳动者懂法用法、企业知法守法;二是加大对企业违法行为的查出力度,切实解决用人单位不为职工参保、选择性参保等问题,规范用工,促进和谐的劳动关系,实现全民参保的良好局面
(二)健全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创新举措,推进制度统筹衔接,形成全方位、系统化的社会保障制度。突出抓好基金监管,健全内控机制,确保基金安全。加大扩面征缴力度,通过健全扩面工作机制、推动重点人群参保、强化参保续保帮扶,实现制度全覆盖到人员全覆盖。建立企业用工和参保缴费一体化办法,清理和纠正用人单位选择性参保问题。完善参保补缴办法,引导早参保、多缴费来提高待遇。
(三)加强社保人员队伍建设,提升综合管理和服务水平。要切实重视和加强社保队伍建设,根据我县社保工作实际,合理配备人员编制,保障社保人员结构科学稳定,加大经费投入,提高基层协办人员待遇。要以现代化办公设备为依托,运用好“互联网+”的信息优势,加快推行大数据管理和信息化平台建设,优化业务经办流程,实现信息共享、方便群众,不断提高社保经办机构管理服务水平,促进社保工作的健康发展。
 
南皮县人民政府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
 
尊敬的边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就我县《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贯彻执行情况向本次会议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同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实施,对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各级各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教育抓培训,健全制度抓落实,排查隐患抓预防,保障安全抓投入,责任目标抓监控,打非治违抓治理,多措并举促进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2018年,全县共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5起,同比降低16.67%;死亡3人,同比降低40%;受伤3人(其中重伤2人),同比增加50%。全县工、商、贸企业无亡人事故发生,无亡人火灾事故发生,圆满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责任监控目标。在今年2月22日召开的全市安全生产暨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上,我县被评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单位”。这是我县连续第五年获得殊荣。
二、主要工作回顾
总结概括近年来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广泛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我们从宣传教育入手,突出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努力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1.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法》的宣传教育。我们从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抓起,将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不断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在普法下乡的基础上,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知识网络竞赛、《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安全宣传“七进”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受教育群众达两万余人。六月份“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开展了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咨询日活动。活动现场悬挂宣传标语、播放视频音频、发放资料图册、接待群众咨询,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答题竞赛,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同时启动安全生产志愿者服务活动,以安全生产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七进”活动为载体,采取集中宣传、入企入户宣传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70余次,发放宣传册5万余本,使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有了明显增强。
2.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开展安全生产文化建设是提高企业和全民安全意识的有效途径。我们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在乡镇所在地、各单位门口、国省道沿线、交通路口、汽车站等地张挂安全生产宣传布标530余幅,设置宣传牌170余块,刷制永久性宣传标语100余条,创建了一条安全文化主题街道(朝阳西路)和一个安全文化主题公园(迎宾小区中心公园)。电视台24小时“飞字”滚动播放安全生产标语,进一步强化了安全生产舆论氛围。我们还通过农村大喇叭每天定时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宣传效果,营造了浓厚的安全生产社会氛围。
3.着力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抓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2018年以来,我们举办了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警示教育培训班、安全生产“双控”机制规范化建设工作培训会、《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等专题培训讲座,各级各部门领导和安全监管人员、重点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等共计400余人接受培训。根据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我们依法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事危险性较大工作人员的上岗资格培训力度。完成了200余名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300余名特种作业人员的取证、复审、换证培训工作;开展了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和从业人员的全员安全培训,并建立了全员安全培训档案。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夯实了安全生产基础,为安全生产提供了有力保障,有效防范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健全三个体系,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1.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及时调整了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明确了由县委书记任安委会第一主任,县长任安委会主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县政府每年年初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在总结上年工作问题的基础上,对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体安排部署。县委、县政府定期组织召开常委会、常务会,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2.健全目标管理责任体系。为切实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县政府通过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形式,把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工作目标、工作责任,落实到各乡镇、各部门。各乡镇和部门层层下达安全生产目标和控制指标,层层明确安全生产责任。
3.健全安全监管体系。为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安全生产的监管职能,按照省市关于县级政府机构改革的要求,将县应急管理局作为政府工作部门,并成立了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全县9个乡镇全部设立了安监站,明确了专职或兼职安全监管人员;开发区及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也同步调整充实了安全监管人员,完善了内设监管机构。为进一步落实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制定了《南皮县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分工,厘清了安全生产监管界限。
(三)加强执法检查,维护法律规章的权威性。
1.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整治行动。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坚持法律原则,严格执法程序,采取了多种行之有效的执法检查方式,始终对安全生产各种违法违章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从2017年11月份开始,在全县范围内连续开展了三轮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大力开展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工商贸和非煤矿山、人员密集场所等6个方面的专项整治,同时加强对特种设备、城乡公共设施建设、校园安全等方面综合治理。
2.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在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活动中,查处非法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案件26起,行政拘留24人,追究刑事责任1人,收缴烟花爆竹21万件。在打击黑加油窝点及非法流动加油车活动中,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联合行动小组,依法扣押非法加油车7辆。
3.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在“两节”、“两会”等政治敏感时期和暑期汛期、国庆等重点时段,我们提前谋划,周密部署,分行业、分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采取节前抓检查,节中抓监控,确保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四)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高执法监察能力。
1.加强监管基础能力建设。在今年的机构改革过程中,新组建的应急管理局职责进一步扩大,在原安监局安全监管职责的基础上,又整合了县应急办、消防、民政、国土、水务、林业、住建等部门防灾减灾、抗灾救灾的职责。县应急管理局队伍不断壮大,机关工作人员由县局成立之初的8人,发展到现在的33人,县编办增加编制13人,县财政为干部职工落实了岗位津贴、增拨了专项经费。
2.强化监管业务能力提升。为适应当前繁重的安全生产监察及应急管理任务,应急管理局着力抓好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执法能力。一是坚持打造学习型机关,通过周五学习日、周末大讲堂等形式全力抓好机关政治和业务学习。二是在提高执法能力上下功夫,对国家总局和省、市组织的业务培训,在人员、经费和时间上给予全力保障。到目前,机关共有19人通过省局培训获得了安全监察证,近两年新入职的8人也通过了市法制办组织的行政执法考试。三是强化机关全体人员的纪律、作风建设,做到廉洁执法、公正执法。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们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全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一些基础性的工作还不扎实,安全生产基础设施有待完善,建立全社会共同关注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还需要我们不懈努力。综合分析,在工作中,还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
一是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尚未牢固树立。部分乡镇、部门领导和企业负责人,重经济发展、轻安全生产的倾向仍然存在,有些方面安全生产工作仍停留在口头上、会议上、文件上,抓贯彻落实不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在一些领域、一些地方仍存在死角,部分群众对安全生产的认知仍停留在对重特大事故的关注上,而对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道不多,自律意识淡薄,违规和违章现象经常出现。
二是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地位。但仍有很大一部分企业逃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主体作用,想方设法减少安全投入,压低生产成本,致使作业场所条件恶劣,设备和工艺陈旧落后、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低下;部分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落实不力,组织机构设置不健全,培训教育跟不上,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致使违章指挥、违法操作规程、违法劳动纪律“三违”现象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
三是安全监管保障能力建设水平低。部分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部门和乡镇安全监管人员配备不足,有的单位甚至仅配1人还兼职其他工作,力量配备严重不足,聚焦主业严重不够。由于追责严格、责任重大等因素影响,致使基层安全监管人员岗位变换频繁、专业不对口、兼职工作繁杂等,监管人员缺乏系统学习研究,业务能力不足,对监管行业领域底数不清、情况不明,业务水平不高,找不出隐患和问题,提不出措施和办法,工作虽忙,但效果不佳。安监力量配备不足,机关人员结构不合理,不能适应安全生产发展形势的需要。
四是安全监管执法软弱。有些部门重检查、轻处罚。对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处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重大隐患问题,对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处罚、追责力度不够。企业违法成本低,相同隐患问题、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没有起到有效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四、今后的工作方向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按照“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要求,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深入贯彻执行好《安全生产法》,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1.着力加强宣传教育和普法,改善安全生产社会环境。以“七五”普法为契机,紧密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的深入开展,全力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七进”,大力开展安全文化创建和安全知识培训活动,提高各类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充分发挥社会和群众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发动群众举报安全生产各类问题。切实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着力营造全社会遵法守法、关注安全的文化氛围,努力形成社会、政府、部门、企业重视支持安全、人人参与和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浓厚氛围。
2.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律约束,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监督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法》,全面落实法律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的各项规定,落实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管理,依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扩大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范围,认真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监督生产经营单位保障安全投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的装备水平,切实保障职工的安全权益。严格市场准入要求,坚决淘汰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在高危行业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提升我县整体安全生产水平。
3.加强部门联动协作,形成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合力。认真组织有关履行《安全生产法》赋予的监管职责,充分发挥安委办综合协调作用,建立健全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等部门协作机制,形成强大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合力,提高执法效率和效能。加大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单位的经济制裁,刺激企业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对生产安全责事故,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或刑事责任,切实维护法律尊严。
4.加强应急管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制度和领导现场带班制度,建立健全事故预测、预警、预报、预防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救援队伍的技术装备水平,增强应对处置重特大事故的能力,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科学、有力、有序、有效应对。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安全生产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审议,必将有力促进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改善和执法水平的提高。我们将以此为契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服务能力,锐意进取,进一步把《安全生产法》贯彻好、执行好。
以上报告请各位领导予以审议,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南 皮 县 人 大 常 委 会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落实情况的调 研 报 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了进一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实施,促进政府依法行政,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增强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推动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健康发展。按照南皮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安排,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近日由县人大副主任王林桐带领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县人大代表对我县近年来《安全生产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一行先后来到铁路器材公司、惠邦机电公司、绿源环保公司等地,进车间、查资料、听汇报,详细了解企业管理模式、安全生产措施、安全风险管理等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部门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情况的汇报。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安全生产法》自2014年12月1日修订以来,南皮县应急管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法》赋予的监督、监察、管理职能,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多措并举促进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2018年,全县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5起,同比降低16.67%;死亡3人,同比降低40%。全县工、商、贸企业无人员死亡事故发生,火灾无人员死亡事故发生,圆满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责任监控目标。2019年2月,我县连续第五年被评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单位”。
(一)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
近年来,县应急管理部门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在开展普法下乡的基础上,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新《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安全宣传“七进”、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及公众场所逃生自救演练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开展宣传活动70余次,发放宣传册5万余本,受教育群众达两万余人。通过一系列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广大企业职工、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得到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有了明显增强。
抓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2018年以来,举办了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警示教育培训班、安全生产“双控”机制规范化建设工作培训会、《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专题讲座、《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专题培训等培训讲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乡镇政府领导、安监站全体人员、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等共计400余人接受培训。通过加强教育和培训,夯实了安全生产基础,为安全生产提供了有力保障,从管理上和从业人员自身方面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起到了一定的防范作用。
(二)加强体系建设,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体系建设,明确了由县委书记任安委会第一主任,县长任安委会主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县委、县政府定期组织召开常委会、常务会,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二加强目标管理责任体系建设,县政府通过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形式,把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工作目标、工作责任及内容,落实到了各乡镇、各部门。
三加强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按照省市关于县级政府机构改革的要求,将县应急管理局作为政府组成部门,并成立了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全县9个乡镇全部设立了安监站,明确了专职或兼职安全监管人员;开发区及各个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也同步调整充实了安全监管人员,完善了内设监管机构。制定了《南皮县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分工,厘清了安全生产监管界限。
(三)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高执法监察能力
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以来,县应急管理局队伍不断壮大,机关工作人员由成立之初的8人,发展到现在的33人。经过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应急管理局职责进一步扩大,在原安监局安全监管职责的基础上,又整合了县应急办、消防、民政、国土、水务、林业、住建等部门防灾减灾、抗灾救灾的职责。
为适应当前繁重的安全生产监察及应急管理任务,县应急管理局积极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能力。一是坚持打造学习型机关,通过周五学习日,周末大讲堂等形式全力抓好机关政治和业务学习;二是在提高执法能力上下功夫,对国家总局和省、市局组织的业务培训,在人员、经费和时间上给予全力保障;三是强化机关全体人员的纪律、作风建设,做到廉洁执法、公正执法。
二、存在的问题
(一)有些单位安全生产意识依然淡薄。有些部门对《安全生产法》学习贯彻执行重视不够,法治宣传教育没有形成常态,全社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氛围没有形成,广大群众对安全生产的知识了解不深入、不系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仍然不强,群众安全意识亟待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较差。
(二)安全监管保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部门和乡镇,安全监管人员配备不足,聚焦主业不够,不能适应安全生产发展形势的需要。
(三)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的激励保障机制不够完善,基层安全监管专业技术人才奇缺;执法人员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依法执法难;安全管理力量有待整合,各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不够健全。
三、几点建议
(一)继续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安全法律意识。一要持续开展多形式、多层面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广播、微信等途径,采取讲座、研讨、集中培训等方式,大力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普及《安全生产法》及相关知识,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二要注重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等群体的安全教育培训,切实增强企业负责人的安全意识、管理人员的监管能力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不断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三要扩大宣传阵地,发挥新闻媒体、群团组织的作用,探索加强舆论监督的有效途径,加大对安全守法企业的宣传力度,加强对无视国家法律、无视部门监管、无视工人生命的急功近利企业的曝光和查处力度,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重视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应急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提升救援队伍的技术装备水平,增强应对处置重特大事故的能力,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科学、有力、有序、有效应对。
(三)积极开展部门联动协作,增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合力。充分发挥安委办综合协调作用,建立健全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等部门协作机制,形成强大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合力,提高执法效率和效能。加大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单位的经济制裁,推动企业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对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或刑事责任,切实维护法律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