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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四期

来源:未知 2019-10-31浏览字号:
南皮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19年第2号(总第144号)       2019年10月12日
 
南皮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九次会议议程
 
 
一、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二、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9年新增政府债券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三、其他。
 
 
 
南皮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九次会议出席、列席和缺席人员名单
 
出席会议人员
主  任:边  疆
副主任:卢晓红(女) 王林桐   常国发   徐春新
委   员:门少国   王文正   王文成   齐学先(女)王怡岷
张彦君   郭志奎   朱新江   刘翠霞(女)王希岩
张文考   孙国军   张永旭   张华星   张林泉
吴 猛    赵红欣(女)   赵 杰    赵 伟   昝庆华      
高瑞青   薛世勇   张云明   张家星   叶光昱
 
缺席会议人员
齐心荣    
列席会议人员
徐志连      县政府县长
李  刚      县监察委主任
李  茹      县法院院长
        张宝利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林国      县财政局局长
徐立敏      县人大办公室主任科员
王  宏      县人大财经工委副主任科员
南皮县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2019年6月3日南皮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一、 免去:
许汝峰的南皮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二、决定免去:
刘志祥的南皮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鸿恩的南皮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副庭长职务;
王晨的南皮县人民法院寨子法庭副庭长职务;
张磊的南皮县人民法院王寺法庭副庭长职务;
张志勇的南皮县人民法院王寺法庭庭长职务;
杨书才的南皮县人民法院寨子法庭庭长职务;
昝越的南皮县人民法院大浪淀法庭庭长职务;
刘霞的南皮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周春志的南皮县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许焕起的南皮县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石国庆的南皮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王素成的南皮县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职务。
三、决定任命:
李东健为南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岳建玲为南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四、任命:
宫济平为南皮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蒋云峰同志为南皮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杜艳艳同志为南皮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爱红同志为南皮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
刘鸿恩同志为南皮县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
张磊同志为南皮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张志勇同志为南皮县人民法院寨子法庭庭长;
杨书才同志为南皮县人民法院王寺法庭庭长;
昝越同志为南皮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刘霞同志为南皮县人民法院大浪淀法庭庭长;
周春志同志为南皮县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
王海英同志为南皮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冯杰同志为南皮县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
李惠娴同志为南皮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王珍珍同志为南皮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副庭长;
张曼同志为南皮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南皮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任命李东健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的
决  定
(2019年6月3日南皮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南皮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6月3日决定, 任命李东健为南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南皮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任命岳建玲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的
决  定
(2019年6月3日南皮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南皮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6月3日决定, 任命岳建玲为南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南皮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南皮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
  2019年政府债券调整方案的议案的决议
 
(2019年6月3日南皮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南皮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南皮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9年政府债券调整方案的议案及情况说明。
会议认为,新增政府债券1.43亿元,主要用于我县必须的公益性项目,主要解决我县城乡道路、第六中学、英才小学、图书馆、老年养护院、开发区污水管网等建设项目无资金来源问题。使用政府债券,可以缓解财政支出压力,弥补财政资金不足,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改善城乡面貌以及公共设施建设,为推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根据财政部门对我县财力增长情况和未来财力测算,到2039年,我县公共财力完全有能力支付债券本息。因此,会议决定批准南皮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9年政府债券调整方案的议案,批准南皮县2019年政府债券调整方案。
会议要求,该政府债券经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后,要全额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及时偿还债券利息,并在财政预算中有计划地做好偿债资金的积累,确保2039年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同时要加强资金监管,严格预算执行,切实管好用好债券资金,真正发挥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南皮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次会议议程
(草案)
 
一、听取和审议县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县检察院诉讼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评议县水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局、民政局、审计局主要负责同志的述职报告;
四、其他。
 

南皮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次会议出席、列席和缺席人员名单
 
出席会议人员
主  任:边  疆
副主任:卢晓红(女) 王林桐   常国发   徐春新    
委  员:齐心荣(女)  王文正    王文成  齐学先(女)  王怡岷
张彦君    郭志奎   朱新江   刘翠霞(女) 王希岩
张文考    孙国军   张永旭   张华星    张林泉
吴  猛    赵红欣(女)    赵  伟   昝庆华    高瑞青    
薛世勇    张云明    张家星   叶光昱
 
缺席会议人员
门少国   赵  杰
 
列席会议人员
常忠云      县政府副县长
柴庆臣      县监察委副主任
李  茹      县法院院长
        张宝利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刘金钟      县水务局局长
        孙文岳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崔治安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肖厚强      县民政局局长
杜兴华      县审计局局长
王跃辉      刘八里乡人大主席
张建发      大浪淀乡人大主席
王培秀      县级人大代表
刘广奇 县级人大代表
        齐立宏 县级人大代表
徐立敏      县人大办公室主任科员
王  宏      县人大财经工委副主任科员
 
 
南皮县人民法院
刑事审判工作报告
 南皮县人民法院院长  李茹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就我院刑事审判工作报告如下,请予审议,并请提出意见。
2017年以来,在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关心、支持和监督下,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维护全县社会政治稳定为首要任务,严厉惩治各类犯罪活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推进刑事审判改革,刑事审判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优质的服务环境和高效的法治环境。
一、主要工作情况
2017年至今,我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90件,审结457件,判处罪犯490人,结案率93.27%,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其中审理故意伤害案件159件,占比32.45%,交通肇事案件98件,占比20%,寻衅滋事案件17件,占比3.47%,其余案件216件,占比44.1%;判处十年以上罪犯10人,五年至十年14人,五年以下466人。
我们的主要做法:
(一)全力以赴,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坚持以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先后10余次集中传达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把全院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全体干警共同参与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格局。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2018年初,我院即全面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院党组迅速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对正在审理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全面摸底,并建立工作台帐,制定时间表,确保按期结案。期间,通过摸排,向县扫黑办报送案件线索3条,同时按照要求每周向县委政法委、上级法院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三是加强沟通联动。为确保从重从快打击黑恶犯罪,我院坚持对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指导收集固定证据,共与检察院、公安局讨论协调案件11次。另外,我院坚持把“断血打伞”纳入刑事审判工作内容,对近两年来已结涉恶案件、职务犯罪案件、经济案件、轻微刑事案件、信访案件进行倒查,深挖涉黑涉恶线索和“保护伞”,及时提交有关部门处理。
四是加大宣教力度。为全员发动群众,我院通过举办审判涉恶案件新闻发布会以及上街宣传、悬挂横幅、印发宣传册等方式,在全县大力营造扫黑除恶舆论声势,同时结合办理具体案件,强化宣传效果。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截止到目前,我院共受理涉恶案件6件,审结4件,审理期限均在45天以内,充分体现了扫黑除恶“从重从快”的严打方针,有力维护了全县社会稳定。
(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一是严厉打击暴力犯罪。全力配合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依法及时审理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妨害公务等暴力犯罪案件185件,判处罪犯220余人。
二是严厉惩处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共审理合同诈骗犯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非法集资等犯罪案件18件49人,追缴非法所得5318万余元,维护了金融安全和市场经济秩序。如被告人徐书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及被害人2402人,涉案金额达2.4亿元,目前对该案被害人损失的追缴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三是依法严惩各类职务犯罪。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积极与纪委监委沟通协调,形成打击职务犯罪的合力。依法审理了赵殿东等四件贪污危房改造资金案件,规范村级资金管理;认真审理索贿受贿、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案件,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2017年以来,共审结职务犯罪案件16件,判处罪犯19人。
四是依法审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为整治餐饮行业食品安全,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我院审理了3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犯罪案件,判处罪犯3人,在餐饮行业起到了一定的威慑作用。
(三)准确把握法律政策,提高刑事司法水平。
在刑事审判中,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准确理解把握政策深刻内涵,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坚持全面发挥刑罚的惩治、教育、改造、震慑功能,对社会危害小,并有自首、立功及悔罪表现的偶犯、初犯,依法从轻从宽处理;对于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有组织犯罪,特别是有计划、有预谋的严重暴力性犯罪,屡教不改的惯犯、累犯,坚决依法予以严惩。几年来,共适用非监禁刑387人。
(四)加强刑事审判队伍建设,提升刑事司法能力。
一是充实刑事审判力量。结合机关人员内部调整,今年院党组为刑庭选拔了年富力强的庭长,并充实员额法官1人,目前刑事审判员额法官由原来的二名增加至四名,增强了刑事办案力量。
二是建立刑事员额法官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员额法官会议,对重大复杂案件坚持由刑事审判团队集中研究,充分讨论后提出处理意见,统一裁判尺度,确保了案件质量。
三是加强业务学习培训。坚持把学习作为提高司法能力的根本途径,积极开展庭审观摩、优秀案例评比、疑难案件研讨等全员岗位练兵活动,除分批选派业务骨干到省市参加培训外,对全体刑事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进行岗位轮训,共举办培训班5期,激发了干警的学习热情,带动了全体刑事法官整体素质的提升。
(五)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切实提高庭审质效。
积极试行庭前会议制度,通过庭前会议将申请回避、辩护、提交证据等程序性事项告知被告人和辩护人,将交换意见后无异议的证据及其证明内容提前予以固定;对于有异议的及时准确归纳出案件争议焦点,提高了庭审质效。积极推行“轻刑快审”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刑事案件实行繁简分流、快慢分道,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压缩办案流程,减少被告人羁押时间,有效提高了办案效率。通过积极推行以上制度机制,案件裁判实现了零上诉率,最大限度减少了社会矛盾,实现了刑事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六)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完善工作程序。
针对审前社会调查和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衔接配合不畅的问题,今年三月份,我院与县司法局召开联席会议,就做好刑事被告人社会调查评估、罪犯非监禁刑交付执行和监管考察工作进行了座谈讨论,会后联合下发文件,保证了非监禁刑工作的规范进行。我院在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前提下积极加强与公安、检察、监察、司法沟通协作,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坚持提前介入,了解案情,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协商,为及时有效惩治犯罪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存在问题
2017年以来,我院刑事审判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形势任务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政治站位不高,案件审理过程中,政治敏感性需要进一步加强;新型犯罪案件不断出现,法官呈现出能力恐慌;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短缺;庭审实质化改革后,法官驾驭庭审能力存在不足;受社会司法环境影响,法官自觉抵制干扰的能力不强。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院将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尽快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化刑事审判制度改革为抓手,切实提高庭审质量;以队伍建设为抓手,切实推进廉洁办案;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抓手,推动刑事审判工作大发展。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接受党委领导、人大监督,重大活动和重大案件审理及时报告,争取党委、人大对刑事审判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刀把子”作用,加大打击力度,为我县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三是稳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证人、侦查人员、鉴定人出庭等配套制度,积极探索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全面贯彻证据裁判原则,推进庭审实质化。
四是大力加强刑事审判队伍建设。强化刑事审判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培训,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刑事审判队伍。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刑事审判直接关系到政治安全,关系到公民的人身自由、民主权利甚至是生命权利,责任尤为重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正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过硬的司法能力,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努力开创刑事审判工作新局面。
 
 
南皮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诉讼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南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国庆
 
边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南皮县人民检察院报告我院诉讼监督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责,维护国家法律统一公正实施
2019年以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以司法公正为目标,以办案质量为生命线,不断强化诉讼监督主责主业,切实纠正诉讼各环节违法行为,有力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增强了司法公信力。
(一)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今年以来,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95件136人,经审查提起公诉77件111人,发出量刑检察建议72份,有罪判决率和量刑建议采用率均为100%。监督公安机关刑事撤案1件,追捕2件2人,追诉漏罪7起,追诉漏犯17人,发出检察建议1份。
(二)强化刑事审判监督。顺应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要求,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今年以来和审判机关召开庭前会议11次,列席审委会4次,对重大复杂案件开展同步复查2次,联合取证1次,提请市院抗诉1件,对审判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9份,发出检察建议1份,取得了实实在在的监督效果。
(三)拓宽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突破传统监督模式,构建诉讼结果、诉讼过程、执行程序“三位一体”的多元监督格局,把抗诉、检察建议、再审检察建议进行综合运用和有效衔接,使其共同形成一个完整的检察监督体系。今年来,共受理民事监督案件4件,办理督促履职案件1件。
(四)深化刑事执行监督。针对刑事执行领域易发多发问题,扎实开展派驻检察和专项检察。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况,及时提出口头纠正和书面建议,半年来共发出书面纠正2次。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截至目前,共审查8件8人,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9件。
二、我院强化诉讼监督工作的具体措施
2019年以来,我院立足新时代检察工作实际,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司法体制改革为统领,依法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全面落实检察改革要求,着力增强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理性监督的能力水平,诉讼监督主业地位进一步强化。
(一)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全面加强刑事侦查监督
一是不断强化对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加强对立案的监督,有效防止和纠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以及动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等情形,全方位履行诉讼监督职能,确保刑事诉讼工作依法高效开展。
二是认真开展专项监督活动。扎实开展了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立案监督活动,通过走访行政执法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借力“两法衔接”信息平台等方式,对近年来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摸排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的线索。
三是探索创新侦查监督方式方法。2019年以来,我院严格落实《南皮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和正常经济活动。在依法办案过程中,严格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企业生产、经营、融资等经济行为,除法律、行政法规明确禁止外,不得以违法犯罪处理。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
(二)深入推进诉讼制度改革,全面提升司法能力
    一是贯彻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审查职能,对影响案件定性和刑事责任认定的问题,及时制作补充侦查说明,向公安机关明确补充侦查方向、标准和要求;针对案件管辖、案件定性和量刑标准等方面,与法院积极进行庭前沟通,防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违反法定程序的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程序。
二是注重发挥检察机关在审前程序的主导作用。通过强化引导取证、证据收集、审查和过滤,完成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建设,严把证据标准,准确审查起诉。认真提高法律适用能力和出庭公诉能力,切实履行好审查把关职责,贯彻落实证据裁判规则,突出审判程序对于保证案件质量和司法公正的重要作用。积极构建新型检律关系,实现良性互动,在侦查、批捕、起诉等诉讼环节充分听取律师意见,做到与律师平等相待、彼此尊重、互相监督。
三是加大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大力推行未成年人犯罪“捕诉监防一体化”、附条件不起诉、犯罪档案封存、合适成年人和法律援助等措施,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诉讼监督、预防帮教等职能,全面提升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针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严重恶性刑事犯罪,从严从快审查逮捕审查起诉。
(三)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维护刑罚执行公平公正
一是维护监管秩序,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立足检察监督职能,与看守所、驻所武警进行各种安全防范预案演练,有效提高应对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在做好安全防范的同时,注重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发现并纠正看守所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与成年在押人员混管混押违法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一份,看守所予以采纳,及时纠正了违法问题。
二是突出执行问题解决,严格刑事执行监督。加大对刑罚执行中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的监督力度,在市院统一指挥下,参与复查刑事判决执行案件6件。严格刑事交付执行监督,通过加强与法院、看守所、监狱的沟通协作,建立刑罚执行工作联系机制,加大对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有效发挥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的积极作用,促使相关部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三是扎实开展社区矫正监督,解决社区服刑人员脱、漏、虚管问题。通过完善工作机制、信息畅通、协调联动等措施,推行常态化监督。依法开展对监外执行交付活动的检查,防止和纠正因不依法、不及时交付执行等原因造成监外执行罪犯“漏管”。采取定期走访、跟踪监督、随机抽查等办法,督促社区矫正机构有效开展教育矫正,及时了解监外人员状况,支持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对一名在矫人员向法院建议撤销其缓刑。
(四)依法开展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
一是充分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加大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力度。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通过完善制度机制建设,全面加强对生效民事裁判、调解书和审判、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构建起多元化民事检察监督格局。进一步创新工作理念,拓展监督领域和类别,坚持抗诉与息诉并重,监督与支持并举,办案与服务同行,不断强化监督实效,着力提升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质量效果。同时,与控申部门联动配合共同息访息诉,做好当事人释法说理工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二是突破传统工作要求,加强对环境污染案件、食品药品安全案件和民事虚假诉讼案件的监督。结合市院开展的专项活动,与辖区内国土部门联系,摸清污染企业和向国家负有缴费义务的单位底数,以督促履行职责和督促起诉等方式监督国土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深入到执法部门开展有针对性的调研活动,与其召开座谈会,积极查找监管环节的体制漏洞并及时提出整改建议,督促相关单位落实防控措施,有效帮其规范执法行为。共向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行职责建议6件。
三是积极探索公益诉讼,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与县国土局、市场监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单位联系,通过座谈、实地走访等形式,围绕公益诉讼工作中的信息共享、案件移送、案件协查等问题进行沟通商讨,畅通公益诉讼工作途径,形成工作合力。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出台《关于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保障领域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通过建立日常沟通联络制度、重大安全情况通报制度、联合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机制,共同促进食品药品安全保障领域依法行政、执法有力。今年来,我院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件。
三、诉讼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虽然我院诉讼监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诉讼监督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检察人员存在单纯就案办案、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重配合轻监督等观念,忽视对诉讼活动中的违法情况进行监督。二是诉讼监督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强化。民事审判诉讼监督和行政诉讼监督还不够深入,工作中多注重于提出监督意见,对意见的落实情况跟踪督促不够。三是诉讼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介入侦查、引导取证、非法证据排除等监督机制难以准确把握和严格执行,需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法院的沟通协调。
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诉讼监督职能,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今年将迎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检察机关要以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作为首要任务。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深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持续推进公益诉讼,提高防范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的能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司法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是切实增强诉讼监督力度,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巩固服务非公经济发展法律监督成果,建立常态化、长效性服务机制,持之以恒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主动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大局,贯彻新发展理念,找准诉讼监督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重点围绕党中央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部署履职尽责,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三是着力打造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队伍,着力提升诉讼监督能力水平。加强精准化培训,着力在更新思想观念、提升业务水平、创建工作机制上下功夫,重点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岗位素能。大力发扬“工匠精神”,解决“本领恐慌”,持续推进检察队伍分层、分类的教育管理模式,重点培养“高、精、尖”业务能手,培育专家型诉讼监督业务骨干,优化队伍专业结构。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观念,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不断提高诉讼监督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实现诉讼监督工作科学良性发展。
四是适应依法治国实践新要求,全面推进新时代诉讼监督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检察监督的重要指示,完善检察监督体系、提高检察监督能力,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坚持宪法定位,坚定制度自信,保持加强检察监督的政治定力和战略定力,努力在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中发挥特殊作用。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不断加强与公安、法院的沟通联系,充分整合诉讼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确保监督成效。
边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诉讼监督工作是检察机关司法为民、服务发展的具体体现。我院将按照此次会议的要求,认真落实本次会议意见,在今后的工作中,充分履职、规范司法、精细办案,努力提高诉讼监督工作法治化、现代化、专业化水平,切实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任务,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努力为平安南皮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南皮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议程
(草案)
 
一、听取和审议2018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2019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五、审议通过南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票决制的决定(草案);
六、审议通过南皮县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满意度测评办法(草案);
七、其他。
 
 
 
南皮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出席、列席和缺席人员名单
 
出席会议人员
 
主  任:边  疆
副主任:卢晓红(女) 王林桐    常国发   徐春新    
委  员:王文成   齐学先(女) 王怡岷   门少国    赵  杰
张彦君   郭志奎    朱新江   刘翠霞(女) 王希岩
张文考   孙国军    张永旭   张华星    张林泉
吴  猛   赵红欣(女) 赵  伟   昝庆华    高瑞青    薛世勇   张云明    张家星  
 
缺席会议人员
叶光昱  齐心荣  王文正
 
列席会议人员
李东健      县政府副县长
李  刚      县监察委主任
李  茹      县法院院长
        李国庆      县检察院检察长
        张林国      县财政局局长
        杜兴华      县审计局局长
        宁书桥      县发改局局长
徐  方      王寺镇人大主席
郭中亮      寨子镇人大主席
徐桂林      县级人大代表
康凤利 县级人大代表
徐立敏      县人大办公室主任科员
王  宏      县人大财经工委副主任科员
 
 
 
 
南皮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8年度县本级和全县决算的报告
南皮县财政局局长  张林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南皮县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2018年财政决算已经汇编完成,我受县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提交2018年财政决算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8年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9450万元,占预算的102.8%,同比增长11.1%,其中:税收收入40695万元,同比增长15.9%。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47629万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8000万元、上年结转2866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12万元,调入资金60188万元,收入总计278545万元。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4200万元,完成预算的98%,同比增长16.4%。加上上解上级支出4486万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23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70万元,支出总计272556万元。收支相抵后,按规定结转下年支出5989万元。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7968万元,占预算的101.1%,同比增长3.7%,其中:税收收入19213万元,同比增长9.4%。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47629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5689万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8000万元、上年结转2421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2万元,调入资金60188万元,收入总计272097万元。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4147万元,完成预算的98%,同比增长18%。加上上解上级支出4486万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230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5048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51万元,支出总计266832万元。收支相抵后,按规定结转下年支出5265万元。
省、市财政下达我县转移支付收入147629万元。一是税收返还5316万元;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93973万元;三是专项转移支付资金48340万元。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是超收收入。2018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收1350万元,按规定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是“三公”经费。“三公”经费完成591万元,占预算的65.2%,比预算减少316万元。其中公车购置及运行费完成501万元,比预算数减少236万元;因公出国费完成2万元,比预算数减少28万元;公务接待费完成88万元,比预算数减少52万元。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主要是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8228万元,占预算的127%,同比降低14.8%,其中土地出让收入完成28218万元,同比降低32%。加上上级补助453万元、上年结余938万元,收入总计39619万元。
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29021万元,完成预算的96%,同比降低20%。其中土地出让支出完成28170万元,同比降低21%。加上调出资金9480万元,支出总计38755万元。收支相抵后,按规定结转下年支出1118万元。
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8228万元,占预算的127%,同比降低14.8%,其中土地出让收入完成28218万元,同比降低32%。加上上级补助453万元、上年结余806万元,收入总计39487万元。
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28928万元,完成预算的97%,同比降低20%。其中土地出让支出完成28077万元,同比降低21%。加上调出资金948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93万元,支出总计38501万元。收支相抵后,按规定结转下年支出986万元。
省、市财政下达我县转移支付收入453万元,主要包括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收入1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4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418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95998万元,同比增长49.8%;当年支出94034万元,同比增长31.6%。各项社保基金当年收支结余1964万元,累计结余37990万元。
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与全县执行情况一致。
(四)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18年,我县政府性债务限额57288万元,债务余额4262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3727万元,专项债务8900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储备、气电代煤等项目);2018年债务还本付息支出3623万元。
二、2018年财政工作主要成效
2018年,全县各部门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落实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目标,利用国家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积极申报各类项目争取上级各项资金,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助推经济高质量增长。
(一)强化收入征管,财政保障能力达到新高度
面对财政增收空间狭窄,刚性支出需求迅速增长,财政收支平衡难度进一步加大的形势,各收入征管部门强化收入管理,狠抓督导调度,成效显著。全部财政收入完成101522万元,同比增长11.6%,占预算的101.7%。抢抓协同发展机遇,努力争取上级支持,全年上级下达我县一般转移支付资金93973万元,各类专款48340万元。争取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项目19个,资金18000万元。为推进全县项目建设,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加大民生投入,群众幸福指数又有新提升
全年民生支出214786万元,占全部支出的82%。一是着力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农村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350元,城镇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620元,发放各类救助补贴及优抚资金6800余万元。二是支持教育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全年教育投入49872万元,主要用于学校薄改工程建设、营养餐、完善幼儿园基础设施、贫困生资助和教育经费保障。文化体育投入8550万元,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促进了公益性文体设施建设。三是继续加大医疗投入。投入3477万元支持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建设,其中医共体改革投入资金1424万元,改善了就医条件,提升了医疗服务能力。四是妥善解决退役军人清偿及安置问题。共支付清偿资金1329万元、落实工资及各类保险1631万元。   
(三)优化支出结构,重点领域获得有力保障
一是财政资金全力向扶贫倾斜。按照因需而整,应整尽整的原则,2018年共整合用于扶贫的资金18228万元,其中县本级投入510万元,比2017年增加10.4%,为每个驻村工作队落实工作经费8万元,保障了扶贫脱贫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财政资金向环保倾斜。全年共投入资金4759万元,大力支持气、电代煤及洁净型煤替代,降低燃煤污染,支持大气污染防治和环境综合治理;投入资金4000多万元,推进垃圾环卫一体化处理,环境卫生清理整治、污水治理等。三是财政资金向扫黑除恶及社会稳定工作倾斜。县财政为政法、公安、检察及各乡镇拨付专项经费500多万元,支持了扫黑除恶工作,促进了社会稳定。四是财政资金向旅发工作倾斜。积极申请专项资金和债券,全力支持旅发大会项目建设。五是财政资金向基层组织建设倾斜。在财力特别紧张的情况下,安排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离任村干部补贴3000余万元,为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完善管理机制,财政监管效能再提高
贯彻落实《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责,积极构建长效机制,认真组织开展日常监督和重点检查,严防违规违纪行为,确保资金安全。强化会计管理,组织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纠正。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全年完成政府采购项目56个,采购金额8290万元,节约资金597万元,资金节约率为7.2%。在确保评审质量的前提下,加快评审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共完成评审项目303个,送审额为84759万元,审定额为75986万元,审减8773万元,项目平均审减率16%。严控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范围,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扎实开展政府性债务违法违规行为自查,切实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按照县委对财政经济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实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议,奋力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完成预算和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南皮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9年上半年县本级及全县预算执行
情况的报告
南皮县财政局局长  张林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向本次常委会提交关于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县财政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谋划财源建设、不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逐步强化绩效管理,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增添动力。全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全部财政收入完成59653万元,占预算的53.6%,同比增长15.2%。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8235万元,占预算的53.1%,同比增长13.2%,其中:税收收入23673万元,同比增长19.6%。县本级全部财政收入完成26079万元,占预算的54%。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244万元,占预算的49%。 
全县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541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1982万元,占预算的52.8%,增长23.5%,其中,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0590万元,完成预算的52.5%。主要是教育、卫生健康、城乡社区、交通运输等支出增长较快。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1501万元,占预算的11%,同比降低92%。其中:土地出让收入1103万元,同比降低93%。政府性基金支出10217万元,占预算的88%,同比增长8.2%。其中土地出让支出9580万元,占预算的83%。
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与全县执行情况一致。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8621万元,同比增长131.6%;当年1-6月份支出41258万元,同比增长21.9%。各类各项社保基金当年收支结余27363万元,累计结余65353万元。
县本级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与全县执行情况一致。
(四)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截止2019年6月底,我县地方政府债务总额为59406万元,其中政府直接债务53987万元,粮食企业政策性挂账4011万元,棚户区改造1408万元。
二、2019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落实减税降费,多措并举抓收入
不折不扣落实增值税税率降低、社保费率降低等系列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加强财政运行监控分析,密切关注政策落地对财政收入的影响,梳理重点行业、重点税源、重点领域存在的潜在税源,深入挖潜增收,确保应收尽收,上半年圆满完成时间任务“双过半”目标,税收占比83.8%,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
(二)应保尽保,应压尽压,努力保障改善民生
一是坚决做到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进一步规范国库管理,坚持“三保”支出优先的库款保障秩序,尤其做到优先保工资,确保个人部分及时兑现。二是牢牢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一律只减不增,促进财力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倾斜。三是严格控制新增支出,对于确需追加的支出,严格按程序报批。
(三)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
一是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坚决遏制债务增量,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截止6月底,我县上报地方政府性债务53987万元。1-6月,政府性债务共还本付息3767万元,预计下半年还本付息1291万元,合计5058万元。二是增加支农投入,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优化财政投入结构,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大力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今年共整合资金9623万元,全部用于助力脱贫攻坚。三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上半年共投入3816万元,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促进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四)强化监督管理,积极推进依法理财
严格执行落实《政府采购法》,坚持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采购,确保应采尽采。上半年完成采购项目17个,执行采购预算2255万元,成交金额2063万元,节约资金192万元,资金节约率8.5%。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开展评审工作,高套定额、虚报冒领等骗取财政资金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截止6月底,共完成评审项目136个,送审额为26360万元,审定额为24532万元,审减额1828万元,项目平均审减率17.6%。
虽然我县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在财政运行中,一些矛盾和问题仍然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减税降费”对我县影响较大。预计减税规模明显高于预期,完成全年收入目标存有较大压力。二是财政支出压力日益加大。县财政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等刚性支出压力居高不下,收支矛盾日益凸显。三是县财政面临经济建设和政府债务偿还双重压力。
三、下一步财政重点工作安排
(一)狠抓收入征管,增加可用财力
加强和税务部门协调,全面落实减税降费的各项政策,同时也抓好税收收入的征管,充分利用综合治税信息管理平台,进一步夯实税源,摸清底数,做到应收尽收。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收取非税收入各项资金,及时缴入财政专户,争取完成全年预算收入。
(二)严格支出管理,优化支出结构
一是加强国库资金运行监管,按照先“三保”支出、后其他支出的原则,分清轻重缓急,做好资金调度安排使用工作。二是加大存量资金清理力度,对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不再执行的支出以及项目结余资金,及时收回并统筹安排使用,集中投向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点领域。上年结转资金,除有明确规定或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外,9月底仍未支出的,收回财政统筹安排。三是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大力压减会议费、差旅费、劳务费等一般性支出,全年压减幅度力争达到10%以上。
(三)强化债务管控,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坚持“堵暗道”与“修明渠”相结合,拓宽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渠道。充分利用国家大幅度增加地方政府债券规模的有利契机,提前谋划项目储备并完善手续,积极争取新增政府债券发行额度,确保重大项目建设需求;努力避免超县级财力安排项目,防止违规举债;依法规范政府债券资金管理,全面提升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时效性;按照政府债务化解方案,多策并举完成当年政府债务化解任务,确保政府性债务风险始终保持在可控范围。
(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全面提升依法理财水平
持续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快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建设,将预算绩效管理贯穿预算编制执行全过程,加强预算绩效监控,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作用。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强化财政资金绩效目标、执行过程、使用结果全过程监管。突出绩效导向,加强对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的绩效评价。研究制定我县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文件及方案,待审议批准后执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的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以更加昂扬的斗志、创新的精神、务实的作风,锐意进取,埋头苦干,努力开创新时代财政改革发展新局面,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南皮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报告
南皮县审计局局长  杜兴华
 
边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向本次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一、关于2017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和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2017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已基本纠正到位。
二、2018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基本情况及评价
(一)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经县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度县本级公共财政年初预算收入为27666万元。决算反映:2018年度县本级公共财政收入完成27968万元,占预算收入的101%同比增长3.74%
经县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度县本级公共财政年初预算支出为149263万元,因上级追加专款和县级盘活资金、专户资金调入等原因,县本级公共财政年初预算支出调整为259016万元。决算反映:2018年度县本级公共财政支出完成254147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8.1%,同比增长18.4%。
2018年度公共财政收入2796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7629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531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9397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8340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5689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8000万元,调入资金60188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2万元,上年结余2421万元,收入总计272097万元;2018年公共财政支出254147万元,补助下级支出504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38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30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50万元,结转下年的支出4869万元,支出总计272097万元,净结余为0。
(二)县本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经县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政府性基金年初预算收入为30000万元,上级专项补助353万元;政府性基金年初预算支出为13953万元,调出资金16400万元。决算反映:2018年度县本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822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53万元,合计38681万元,占预算的127.4%;县本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8928万元,调出资金948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93万元,合计38501万元,占预算的126.8%。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总收入38681万元,总支出38501万元,当年结余180万元,加上年结余806万元,2018年底滚存结余986万元。
(三)政府债务情况:截至2018年末县本级债务总额48079.86万元,比2017年末的32448.69万元增加了15630.86万元。按资金性质分为: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42626.86万元,粮食挂账4011万元,棚户区改造1442万元。经测算2019年政府性债务预计偿还本息合计4637.94万元,其中:本金3140万元,利息1497.94万元。
(四)2018年“三公经费”、 会议费、培训费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907万元,实际支出591万元,比预算减少316万元,减少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30万元,实际支出2万元,比预算减少28万元,减少9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737万元,实际支出501万元,比预算减少236万元,减少32%,;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40万元,实际支出88万元,比预算减少52万元,减少37%。
(五)基本评价
2018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和财政增收难度,全县上下狠抓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财政改革与发展取得新进展。一是按照年初县人代会批准的年度预算,执行稳中求进的政策,大力组织收入,积极开辟财源,依法加强收入征管,使县本级财政收入没有出现大的下滑。二是执行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支出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在保障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发放和国家机关正常运转的同时,加大了教育、社会保障与就业和公共安全等方面的支出,保障了县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三是严格落实了“收支两条线”制度,进一步强化了预算资金的管理。从总体上看,2018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大部分预算部门能够较好的执行预算。但也应当看到,预算编制不规范,个别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管理不合规等问题依然存在。
三、2018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问题
(一)县本级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不科学、不精准。
2018年预算内调入资金60188.5万元,用于预算平衡。其中:由基金调入9480万元,专户调入38024万元,以前年度盘活资金调入12384.5万元,专户汇入高新区援助收入300万元。
2、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24013.58万元。
2018年末预算内“其他应付款”余额18111.01万元,“其他应收款”余额5902.57万元,未及时清理。
3、应入库未入库收入96.82万元。
2018年末“应交国库收入-公租房租金”24.33万元,“应交国库收入-资产处置收入”72.49万元未入国库。
4、预算内账务处理不规范。
(1)与社保部门养老保险清算差额3835.2万元,至审计时未做账务处理
(2)养老保险清算7749.16万元转入“其他应付款—财力”。
(二)延伸审计部分单位发现的问题
1、南皮县财政局局机关存在的问题
(1)未建立现金日记账。
经查阅南皮县财政局局机关2018年账簿情况,发现至审计时未建立现金日记账。
(2)现金支票填写不完整。
经抽查财政局局机关部分凭证,发现现金支票存根填写不规范。
2、南皮县第一中学存在的问题
(1)账账不符70.04万元。
总账事业收费款579.92万元,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649.96万元,二者差额70.04万元。
(2)账证不符0.12万元。
发放助学金账面金额为8.52万元,所附原始凭证金额为8.40万元,二者差额0.12万元。
(3)固定资产账实不符74.8万元。
2018年2月购买实验楼监控及广播,共计74.8万元,未登记固定资产账。
3、各单位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发现的问题。
经抽查16个单位发现,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缓慢,结存数额较大,资金使用效益不高。截至2018年年底,16个单位共计结存专项资金50881.47万元,2019年支出16539.09万元,至审计时仍结存专项资金34342.38万元。其中:
(1)南皮县民政局结存资金1832.18万元。
(2)南皮县城市管理局结存资金4127.37万元。
(3)南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存资金1979.05万元。
(4)南皮县教育局结存资金3695.33万元。
(5)南皮县发展和改革局结存资金871.82万元。
(6)南皮县扶贫办结存资金114.57万元。
(7) 南皮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国土局)结存资金7643.79万元。
(8)南皮县交通运输局结存资金1903.33万元。
(9)南皮县林业局(现已并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存资金414.11万元。
(10)南皮县农工部(现已并入农业农村局)结存资金1091.23万元。
(11)南皮县农业开发办(现已并入农业农村局)结存资金706.74万元。
(12)南皮县农业农村局结存资金1673.45万元。
(13)南皮县水务局结存资金5291.54万元。
(14)南皮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结存资金2797.86万元。
(15)南皮县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结存资金200万元。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18年我局对政府投资的96个基建投资项目进行了决算审计,原报工程结算金额29443万元,审计核实金额25482万元,审减金额3961万元,审减率13.45%。
以上96个基建项目共审减工程金额3961万元,各项目单位按审计核实金额结算工程款,发挥了资金应有的效益,避免了国家建设资金的损失浪费。
对于今年审计查出的问题,县审计局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上述违规问题将分别下达《审计决定书》,督促各有关单位积极整改,我局将进一步加大跟踪监督力度,确保违规问题整改到位。
三、审计建议
(一)强化预算约束,增强预算刚性。继续搞好预算编制改革,编制好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准确性;严格控制支出增长,合理安排预算,严肃预算执行,做到按预算安排使用资金,提高预算执行资金的到位率,以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加大专项资金管理力度,提升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河北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科学合理的安排、实施项目,加快专项资金的支付进度,使专项资金发挥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加大财政资金基建投资项目审计力度,强化审计监督。遏制高套定额、虚报冒领等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提高财政建设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边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8年度的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得到了县人大的有效监督和大力支持,我局圆满地完成了审计工作任务。在今后的审计工作中,我们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方针,继续深化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全面提高审计质量和整体工作水平,为南皮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南皮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以来,面对严峻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我县紧紧围绕县委工作部署,在县人大、县政协的有效监督下,按照省委“三六八九”工作思路,以建设“经济强县、美丽南皮”为目标,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防风险、惠民生等工作,全县经济继续保持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
(一)经济健康发展,综合实力持续增强
经济总量持续增长。2019年1-6月份全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57.39亿元,同比增长7.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8.38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21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28.0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2%、14.1%和2.7%。农业经济稳步发展。上半年全县种植优质小麦 39.5万亩,实现单产 420公斤,总产16.6亿公斤。完成秋粮种植面积46万亩以上,完成全县棉花种植面积3万亩,完成蔬菜种植面积6万亩,食用菌栽培面积 13万平方米;全县大牲畜存栏2.6万头、猪存栏10.45万头、羊存栏6.2万只、禽存栏123.85万只,牛、猪、羊、禽分别存栏达到1.56万头、6.24万头、3.22万只、146.2万只;肉类总产达到10072吨,蛋类总产4520吨,水产品产量80吨。工业经济提质增效。2019年1-6月份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3%。今年上半年,共上报技改扩规项目59个,完成投资29.2亿元;实施双百工程重点项目9个,完成投资3.47亿元。坚持科技引领,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强化创新主体培育,目前,全县共有科技型中小企业520家、高新技术企业20家;益民公司“沧州市地热能综合开发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市级技术创新中心;目前,我县共有国家级星创天地达到1家、省级星创天地到2家,省级工程研究中心1家,市级技术创新中心1家,市级众创空间1家,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一家。
(二)重点项目稳步推进,招商引资成效明显
今年上半年全县共启动亿元以上项目9个,总投资19.96亿元。利达新能源、河北力拓机械等5个新建项目顺利开工建设。沧州利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8个市重点项目顺利开工建设。招商引资成效显著。健全招商工作领导机制,积极开展“点对点”招商、产业链招商,积极筹备首届“河北(南皮)五金机电博览会暨第六届中国南皮产学研合作对接洽谈会”。上半年,共接触洽谈项目35个,其中15个达成投资(合作)意向。投资1.5亿元的凯立通不锈钢、投资5600万元的普瑞西数控设备等项目已开工建设。今年上半年全县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3.9亿人民币,同比增长11.6%。
(三)财政金融运行良好,消费需求稳步提高
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地方财力进一步增强。2019年1-6月份实现全部财政收入5.97亿元,同比增长15.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2亿元,同比增长13.3%。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持续增长。2019年6月份全县金融机构存款余额183.86亿元,同比增长10.72%;贷款余额87.12亿元,同比增长16.79%。商品市场供销两旺,有效供给能力逐步增强。2019年1-6月份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59亿元,同比增长10.7%。其中批发零售业实现零售总额13.26亿元,同比增长9.9%,住宿餐饮业实现零售总额6.33亿元,同比增长12.4%。
(四)城镇化建设统筹推进,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城建项目稳步推进。投资3000万元修建县医院路口至尹庄的道路改造工程;启动了将军路(高速出口至东外环)和西环排水工程,铺设雨污管道1240米;朝阳路至金刚路段雨污管道已铺设完成,正进行人行道铺设;积极推动全长2254米的西环(金刚路至将军路)大街中修工程;对光荣大街、东环大街等城区道路破损严重的坑槽进行了补槽罩面处理,共计2700余平方米,初步保障了居民出行安全。城区面貌显著提升。加强绿化养护管理工作,营造优美生态环境。重点将诚信公园打造成第二个综合性公园,栽植不同品种花卉2.4万余株,改造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加快城南水系景观带建设步伐,实现增绿面积1.5公顷;重点提升城区美化效果,共维修更换路灯1800余盏,摆放各类鲜花11万余盆。 城市管理日趋精细。打造了集动态监管、综合指挥、服务民生于一体的覆盖全县域的综合执法和城市智能化管理平台,实现数字城管到智慧城管的转型升级,城市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升;以“环境卫生整治月”为契机,新增垃圾桶1160个,清理垃圾5.6万吨。
(五)围绕乡村振兴,努力完善农村基础设施。
乡村振兴大力实施。积极实施向阳村改造工程,修建张之洞故居及休闲广场,打造以民宿、特色农产品展示、农家小吃为主,集生态休闲旅游疗养等功能为一体的现代化新型特色乡村;双庙乡村振兴示范区被沧州市列为市级乡村振兴示范区;以中科院“渤海粮仓”科研、育种基地、瑞青五金公司等企业为主打造产业园区;以南皮名人张之洞故居为中心,打造南皮古文化旅游一条线;稳步推进叶三拔村、王寺村和向阳社区“三区同建”工作。农村基础设施得到保障。投资9000万元积极推进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投资1300万元实施东水西送项目;加快投资3600万元的2019年度地下水超采治理地表水灌溉项目建设进度;投资4692万元实施南皮县2019年度扶贫资金整合桥涵建设和安全饮水项目;投资3426万元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快植树造林进度,已完成造林6396亩。
(六)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民生福祉显著提高
就业创业形势持续向好。全县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142人,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616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人数276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失业率2.5%。社会保障体系更趋完备。上半年发放机关事业、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1.87亿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17.27万人,发放养老金4179万元;工伤保险新增参保企业113家,发放各项工伤保险1403万元。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标准不断提高。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4200提高至4680元,城镇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7440元提高至7920元,上半年累计发放农村低保救助资金431万元,五保供养资金412万元,城镇低保救助资金72万元。养老项目建设扎实推进。启动了王寺、鲍官屯老年养护院新建项目,建成后将为380名特困人员提供集中供养服务。教育事业全面提升。上半年投资近1.6亿元,稳步推进大迟庄幼儿园教学楼等5项教育工程建设;发放各类教育资助资金314.73万元;南皮一中2019年高考实现新突破,一本上线人数连续七年稳步增长。文体事业谱写新篇章。积极推进“张之洞文化之乡”和“中国张之洞文化研究中心”建设;完成了徐郎中、代庄、新兴里社区等8个单位的健身器材发放工作。卫生健康工作实现新突破。被市政府评为2018年度医改工作先进县;开展“三减三健”行动,为群众免费提供5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严格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处罚、关停非法医疗机构共计15家,医疗乱象得到了初步整治。食药安全和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筑牢“三大安全”防线,共排查、检查企业6000余家,排查隐患3550个。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等活动,强化监督检查,全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精准扶贫落实有力。上半年整合涉农资金资金9276万元,实施了贫困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新修贫困村道路22.6万平方米、排水沟7427延米;积极推进“扶贫互助幸福院”工程。
上半年,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一是实体经济发展困难较多,经济下行压力还比较大,大项目、好项目较少,发展质量仍需进一步提高;二是产业结构调整还处于爬坡过坎阶段,科技创新能力还不够强;三是改革开放仍需持续深入,发展的动力和活力还有待进一步增强;四是民生领域还有不少短板,脱贫攻坚、教育、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发展仍需下大力推进。面对这些矛盾和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今年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任务繁重而艰巨,我们将认真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凝聚力量、坚定信心、迎难而上、苦干实干,努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南皮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
关于全县上半年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的
综合分析报告
 
为给本次人大常委会审议提供参考,县人大财经委重点调查了上半年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结合相关部门数据,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对全县上半年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综合分析。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
2019年1-6月份全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57.39亿元,同比增长7.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8.38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21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28.0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2%、14.1%和2.7%。今年上半年,共上报技改扩规项目59个,完成投资29.2亿元;实施双百工程重点项目9个,完成投资3.47亿元。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8235万元,占预算的53.1%,同比增长13.2%;上半年,全县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541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1982万元,占预算的52.8%,增长23.5%。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1501万元,占预算的11%,同比降低92%。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8621万元,同比增长131.6%;当年1-6月份实际支出41258万元,同比增长21.9%。各类各项社保基金当年收支结余27363万元,累计结余65353万元。地方政府债务总额为59406万元,其中政府直接债务53987万元,粮食企业政策性挂账4011万元,棚户区改造1408万元。
二、上半年经济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从总体上看,全县上半年经济运行态势稳中向好,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减税降费”对我县影响较大。预计减税规模明显高于预期,完成全年收入目标存有较大压力。二是财政支出压力日益加大。县财政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等刚性支出压力居高不下,收支矛盾日益凸显。三是县财政面临经济建设和政府债务偿还双重压力。
三、意见和建议  
(一)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县政府要及时解决招商引资工作中存在的瓶颈问题,重点是土地问题,要加大工业区从农民手中征地的力度,解决项目来了能够及时落地的问题,为加大招商引资提供保障。
(二)优化我县营商环境。县政府要研究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完善招商引资工作机制。积极推动行政审批“一网”办结和网上服务平台互连互通,不断优化行政审批服务职能。加大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提升园区吸纳能力和整体形象。科学规划好园区周边配套设施,设立银行、医院、学校和商业网点,不断优化园区周边服务功能。
(三)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充分利用财政部大幅度增加地方政府债券规模的有利契机,提前谋划项目储备并完善手续,争取财政厅增加我县新增政府债券发行额度,确保重大项目建设融资需求;要根据我县财力增长及偿还能力,严格债务审批和管理。严禁超县级财力安排项目,避免违规举债;加强债券资金监管,严肃预算执行,切实发挥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强预算支出监管。按照先“三保”支出、后其他支出的原则,分清轻重缓急,做好资金调度安排使用工作。大力压减“三公”经费支出,立足保基本、兜底线、促发展,确保人员开资和机关正常运转。项目建设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真正能为全县带来相应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五)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加快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建设,将预算绩效管理贯穿预算编制执行全过程,加强预算绩效监控,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作用。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强化财政资金绩效目标、执行过程、使用结果全过程监管。突出绩效导向,加强对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的绩效评价。
    综合分析全县上半年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可以看出,县政府及财政、发改部门,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各项工作开展有序、成效明显。总的看,全县上半年计划和预算执行是好的。希望县政府及财政、发改部门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为奋力开创新时代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县、生态宜居美丽南皮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南皮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南皮县2018年财政决算的决议
(2019年9月24日南皮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南皮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局长张林国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南皮县2018年财政决算的报告》。会议结合审计报告,对财政决算报告进行了审议。
会议认为,2018年县政府和财政局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和我县财政收支矛盾持续加大的严峻形势,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努力增收节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确保了民生和重点项目支出,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总体上看,南皮县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较好地完成了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的预算收支任务。
会议决定,批准南皮县2018年财政决算的报告,批准南皮县2018年财政决算。
 
 
 
南皮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2018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
收支情况审计报告的决议
 
(2019年9月24日南皮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南皮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审计局局长杜兴华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县本级2018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2018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县政府高度重视本级预算审计工作,县审计局克服时间紧、任务重、人员少的种种困难,科学制定审计方案,依法开展审计监督,有针对性地选取部分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和重点项目进行审计,及时发现和查处了一批违规违纪问题和线索,有效避免了财政资金的浪费与损失。同时,通过不断加强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和问责,起到了较强警示作用,收到了良好效果。审计报告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出问题分类清晰,审计建议切实可行,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县政府及审计局要深入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加强国有资产、支出预算审计监督的要求部署,进一步充实审计力量,突出审计重点,实现审计全覆盖。今后要充分利用好网络决算评审平台,加强政府基建投资项目的决算审计,实现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督。要加大专项资金的审计力度,督促各部门科学安排实施项目,加快专项资金支付进度,切实发挥好专项资金使用效益。要切实加大对财政资金使用上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狠抓审出问题的整改和问责,及时依法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情况。
 
 
 
南皮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
决  定
(2019年9月24日南皮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履行好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大事项决定权,推进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决策和实施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和南皮县委《关于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意见》(南发【2019】12号)要求,南皮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从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开始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并建立健全各项相关制度,进一步使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成为造福百姓、群众满意的民生工程。
对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实施票决,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重大事项、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实践,是扩大政府工作民意基础的有效途径。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切实做好民生实事项目的征集与初定工作,并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表决。
县政府要抓好民生实事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并接受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县人大常委会要实施全过程监督,通过组织人大代表调研、视察、评议等各种有效方式,推动民生实事项目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县人大代表要积极参与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的审议、票决、监督、评议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切实发挥主体作用,真正把人民群众的意愿和需求体现在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中。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要根据本决定精神,认真研究具体措施,形成项目设置可票决、进展可监督、结果可评议、调整可动议、成效可检验的良性运行机制,为推动南皮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南皮县人大常委会
专项工作满意度测评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障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专项满意度测评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项工作满意度测评工作在县委的领导下,由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实施。县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时,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开展专项工作满意度测评。
第三条  县人大常委会统筹安排满意度测评工作,分步实施、稳步推进。
第四条  专项工作满意度测评全面贯彻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依法办事,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  测评程序和方式
第五条  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结合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工作。
第六条  测评主体和对象
(一)专项工作满意度测评工作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织实施。测评主体为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测评对象为政府组成部门及法院、检察院的专项工作。
(二)县人大常委会安排参加视察或者专题调研的人大代表可以列席常委会会议,听取拟评议的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
第七条  满意度测评内容
(一)报告是否如实反映工作情况;
(二)报告查找的问题是否准确;
(三)报告拟采取的措施是否可行;
(四)报告涉及工作的进展和成效;
(五)主任会议认为需要测评的其他内容。
第八条  测评程序
(一)满意度测评安排在常委会会议听取“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并审议后进行。
(二)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根据实际情况,将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对拟测评的专项工作报告所涉及的工作进行视察或者专题调研,充分了解该工作。
(三)满意度测评结果当场宣布。
第九条  测评方式
(一)满意度测评采取无记名按键投票方式进行,参评人员在测评中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二)参评人员在对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时可以在表决器上“满意”、“基本满意”或者“不满意”三个等次中选择一个等次。
第三章  测评结果及运用
第十条  满意票占到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50%以上(不含50%),测评结果为满意;满意票在50%以下(含50%)、满意票和基本满意票之和占50%以上(不含50%),测评结果为基本满意;不满意票占50%以上(含50%),测评结果为不满意。
第十一条  测评结果为满意和基本满意的,工作报告予以通过;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工作报告则不予通过,责成有关部门认真整改,4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重新报告。
第十二条  县人大常委会会议结束后的7日内将满意度测评结果报县委,连同审议意见转县政府及其有关工作部门,涉及“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转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是垂直管理部门的,抄送其上级部门。
第四章  组织领导
第十三条  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专项工作满意度测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任组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办公室主任任成员。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