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皮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19年第3号(总第145号) 2019年11月28日
南皮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我县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8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四、其他。
南皮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出席、列席和缺席人员名单
出席会议人员
主 任:边 疆
副主任:卢晓红(女) 王林桐 常国发 徐春新
委 员:薛世勇 王文正 王文成 高瑞青 王怡岷
张彦君 郭志奎 朱新江 刘翠霞(女)张家星
张文考 孙国军 张永旭 张华星 张林泉
吴 猛 赵红欣(女) 赵 杰 赵 伟 昝庆华
徐立山 门少起
缺席会议人员
齐心荣 门少国 王希岩 叶光昱
列席会议人员
李东健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柴庆臣 县监察委副主任
李国强 县法院副院长
鄢才民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林国 县财政局局长
李胜利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黄坤成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
张顺来 南皮镇人大主席
孙贵军 潞灌乡人大主席
李景斌 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杨 勇 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张长贵 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武艳华 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王学亮 县财政局副主任科员、办公室主任
徐立敏 县人大办公室主任科员
王 宏 县人大财经工委副主任科员
南皮县人民政府
关于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报告
尊敬的边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就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各位代表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以对政府工作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南皮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了许多宝贵的建议。这些建议紧紧围绕我县工作实际,涉及县城建设、社会事业和民生改善等领域,代表了广大群众思改革、求发展、盼和谐的心声,对加快南皮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经过县政府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乡镇的共同努力,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交由县政府办理的建议已全部办复。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各位代表认真履行职责,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 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积极建言献策,共提出了建议70件。其中,交通水利方面的问题依然是焦点,共有26件。涉及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和民生教育等领域的建议明显增多,比较准确和客观地反映了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一些应予重视、亟需解决的问题。收到县人大代表的建议后,县政府高度重视,对建议进行分类整理,县长和分管副县长逐件阅批,并专门召开交办会,经县政府督查室跟踪督办检查,各承办单位积极办理,截至目前,70件建议均按时依规答复完毕,答复率100%。其中,已办结的46件,正在办理的15件,列入计划的5件,暂时不能办理的3件,不能办理的1件。在办理过程中,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着力规范办理程序、细化办理措施、创新办理机制,解决了一大批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问题。
二、主要措施
严格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总要求,按照“快速准确、程序规范、讲求实效”的原则,进一步开拓思路,创新举措,问题解决率和代表满意率稳步提高,建议办理社会效果不断增强。
(一)明确承办责任,健全工作机制。为切实提高代表建议承办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县政府从强化责任、提高认识入手,进一步健全了承办责任机制,理顺了承办工作体系。按照归口办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承办,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各位副县长阅批了分管部门的每一件建议,并从中选择了牵涉面广、难度较大的重点建议作为亲自办理件。同时,要求各承办单位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好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责任科室具体办、办公室总协调的责任机制,对每件代表建议都做到“定岗、定责、定标准、定时限”。对涉及重大问题的建议办理工作,要求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督促落实,分管领导对交办环节严格把关;遇有难于办理的问题,特别是代表普遍关注的,如公路建设、桥梁改造、城区建设等方面的问题,承办单位及时提请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回复代表,促进了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程序和机制更趋科学、完善。
(二)突出办理重点,狠抓工作落实。今年,县政府在认真梳理、科学分类的基础上,注重解决代表提出的焦点、热点问题,许多有分量、有价值的建议和意见进入了政府决策,有效的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一是突出需要统筹解决的难点问题,王少勇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扶贫涉农资金向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建议”中建议政府加强对非贫困村村内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当前脱贫攻坚是国家三大攻坚任务之一,近几年来财政投入扶贫资金力度大,现在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都已基本完成,道路硬化、路灯、广场、排水等建设都得到完善,反之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则相比较之落后,远远不及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甚至部分非贫困村连最基础的道路建设都非常差。根据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扎实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县所有贫困村均已正式公布出列,可以安排整合资金支持贫困发生率较高、贫困人口规模较大的非贫困村。使用整合资金支持的非贫困村项目,要纳入脱贫攻坚项目库管理,从脱贫攻坚项目库中选取。目前,县扶贫办已按照最新政策召开了项目库建设培训会,并组织各乡镇按要求指导符合条件的非贫困村申报入库项目。二是突出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道路畅通事关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对于刘凤军、沙浩等代表提出的22条关于修补公路、修建桥梁、安装交通信号灯的建议,县政府倾注了大量精力,分步骤的进行了落实。同时,不断加大资金跑办力度,力争尽快办结代表建议。比如,武千路寨子镇区段经常发生长时间拥堵,逢寨子大集更是难以通行,造成极大安全隐患,也给广大居民生产生活带来极大不便,经县交运局和市工管处测量和设计,同意去除两侧绿化带,在现有基础上改造成路面宽度为21米的一块板,此设计方案已上报省公路局等待批复后实施。三是突出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教育问题,姜小燕、崔志新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幼儿园学前教育的建议中,建议政府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资金投入力度,合理收费。新建适应乡镇幼儿入园需求的公办幼儿园,配齐配强师资队伍。县教育局按照学前教育项目建设规划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同时增设部分小学附设幼儿园,大力发展公办学前教育,积极满足群众学前教育入园需求。
(三)强化督导检查,务求取得实效。承办工作中,要求各单位真心真意、用心用情,既要坚持提速,更要确保提质、提效,通过全程督导的方式,有效避免了“重形式、走过场,重答复、轻办理,重承诺、轻落实”问题的发生。一是建立督导机制。办理过程中通过现场督导、发放《督办通知书》等形式,积极督促办理进度,了解存在问题,提出办复时限和目标要求。对各单位报送的建议答复进行认真审核,凡是不符合要求的,责成承办单位重新办理,保证了办理质量。二是加强协调力度。刘瑞峰代表提出的关于开展秸秆禁烧工作的意见建议,由县生态环境局和各乡镇政府共同办理。这种多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建议,政府组织召开协调会,明确责任,共同做好建议办理工作。在办理过程中,县生态环境局和各乡镇政府之间加强沟通联系、互相支持配合,避免了推诿扯皮现象,确保建议办理工作协调有序。三是抓好跟踪反馈。凡是代表对办理结果提出意见的,及时将反馈意见交有关部门再次研究办理,并积极与代表进行沟通,答复方案取得代表同意后方可上报,增强了承办单位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
各承办部门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照建议中所提出的事项及要求,积极办理落实,大部分建议得到了解决,部分建议正在逐步办理中。同时,由于种种因素的制约,个别建议现阶段难以解决,主要原因有:
一是与政策不符。朱新江等代表提出关于解决南环路至南中道路瓶颈问题的建议,此路段肖圈干渠至南中土地为基本农田用地,按照土地相关规定,基本农田只能修建不能超过8米的乡间公路,因此此建议无法完成。我们将积极与代表保持沟通,取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
二是上级未批复。部分项目须上级部门审批,承办部门已积极请示,正在等待回复。如徐方等代表提出的“关于王寺镇区面貌提升的建议”,县交运局已将设计方案递交省公路局,须上级批复落实政策后办理。对此,我们将加强与上级沟通,力争尽快实施。
三是管理权受限。有的建议提及内容虽在我县行政区域内,但是项目需要协调其他单位实施。有代表提出的“关于重修代马引水渠木桥至代庄段公路的建议”,是历年来多次提出亟待解决的难点,该公路管理权限属大浪淀水库管理处,县政府已函商沧州市供水排水集团有限公司,由于各方面原因,该建议落实还存在一定难度。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支持、监督下,县政府承办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代表的要求和期望尚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还有个别承办单位领导重视不够,责任意识不强,与代表缺乏联系,对办理工作把关不严。二是个别承办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重进度、轻效果的现象。三是有的在建议办理方面,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沟通协调不够,形成合力不足,成效不明显。
为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更加扎实地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今后县政府将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强力推进,切实提高承办效率。将承办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把办理工作作为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了解社情民意,实现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2.加强沟通,加大工作透明度。政府及各部门密切联系代表,通过邀请代表实地察看、代表询问以及电话联系、回访等方式,广泛征求代表意见建议,争取代表和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做到办前知因,了解代表的真实意图和具体要求;办中求策,共同探究建议提出问题的解决办法;办后问效,汇报具体办理情况,征询代表满意程度。通过邀请代表全程参与建议办理,提高建议办理质量。
3.抓好督办,提高办理质量。我办将进一步与县人大选任工委密切配合,增加对建议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频次,组织部分代表对承办单位进行回访,检查函复件的落实情况,努力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同时,还将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工作,组织承办人员进行学习和培训,切实提升承办能力。
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县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全县代表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聚焦南皮发展,集思广益,积极献言献策,共提出建议70件。到目前,经过多方努力,全县上下通力合作,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展顺利。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代表建议办理基本情况
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共收到代表建议70件,数量较2018年有所上升。其中,涉及道路、桥梁、交通等方面的建议比较集中,共26件,依然是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涉及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和民生教育等领域的建议也有所增加,集中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全县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热切期盼。
到目前,所有建议全部答复完毕;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46件;正在解决的15件;因项目须经上级部门审核批准后才能实施,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5件,涉及管理权限限制,需要多方协调达成共识,暂不能解决的3件;有悖现行政策无法解决的1件。因条件不成熟,列入计划、暂时不能办理的建议及有悖现行政策的建议,均向代表说明了情况,取得了代表们的理解和支持。
二、办理工作的主要特点。
1、领导重视。
县人大、县政府及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切实把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对收集的代表建议进行专题研究,并选择五件建议由主任会议重点督办。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各主管领导分别阅批分管部门承办的建议,对牵涉面广、难度较大的建议亲自调度、督办。大多数承办单位严格落实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总体要求,按照“快速准确、程序规范、讲求实效”的原则,开拓思路,创新举措,层层落实责任,把办理好代表建议,作为依法行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一件大事来抓。
2、重点突出。
县政府在办理工作中,着力解决代表提出的焦点、热点问题。一是突出解决需要统筹解决的难点问题。王少勇等代表提出的第32号《关于扶贫涉农资金向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建议》,建议政府加强对非贫困村村内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针对我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已基本完成,而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相比较为落后现状,县政府积极采取措施,建立了脱贫攻坚项目库,整合资金支持非贫困村建设项目。二是突出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对于代表关注度高,涉及道路、桥梁建设和交通安全的22件建议,县政府倾注大量精力,一一落实;对资金缺口大,办理有难度的建议,加大资金跑办力度,力争尽快办结。三是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教育问题。县教育局针对现行生育政策下人口聚增的问题,积极推进学前教育项目建设,大力发展公办学前教育,积极满足群众学前教育入园需求。
3、强化督办。
县人大选任工委、县政府督察室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强化督办,及时掌握建议办理工作情况。对答复内容不规范、类似学术研讨、工作论述的复函,退回重新答复。代表对答复有意见的,责成承办单位与代表沟通协调,重新研究解决方案,二次答复,增强了承办单位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存在问题和建议
县政府及各承办单位经过半年多来的扎实工作,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也发现一些问题:一是个别承办单位领导重视度不够,办理工作积极性不高;二是个别单位存在重答复、轻办理现象;三是还有极个别单位存在超时限答复的现象。为此建议: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办理力度。坚持站在事关全局的高度,增强责任意识,理清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扎扎实实地做好办理工作。
2.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增强工作透明度。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各承办单位与代表的沟通和交流互动,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巩固办理成果,兑现办理承诺,确保办理工作公开、透明、及时、有效, “阳光办理”。
3. 加强队伍建设,完善问责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承办人员业务培训、指导,努力提高承办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切实提升承办能力。对个别办理工作不力,敷衍了事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
南皮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我县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尊敬的边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政府委托,现就我县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向人大常委会进行专题报告,请予以审议。
今年以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县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及省、市决策部署,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科学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气、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环境质量状况
(一)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根据《沧州市2019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我县任务目标为:2019年综合指数较2018年下降3%,达到5.88;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较2018年下降5%,达到55微克/立方米。
截至11月20日,我县综合指数为5.38,同比下降2.36%;PM2.5浓度为4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46%。
2019年1-9月份,我县环境空气质量在省、市排名前列,共受到省、市级资金奖励364万元,其中:省级考核奖励164万元,市级考核奖励200万元。(1月份在全省8个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所辖134个县中排名第2位,获得奖励资金46万元;6月份全省排名第8位,获得奖励资金22万元;7月份全省排名第1位,获得奖励资金50万元;8月份全省排名第2位,获得奖励资金46万元;9月份全市(除市区)排名第1位,获得奖励资金200万元。)
(二)水环境质量呈现向好趋势
我县境内河流沟渠共有25条,无国省考断面,市级考核断面有4个,分别是宣惠河闫庄子桥北监测点、津德路东沟南冯路桥监测点、漳卫新河前罗寨监测点和大浪淀排水渠后生金刘桥监测点。大浪淀水库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大部分河流全流域水质较好,整体水环境质量呈现向好趋势。但津德路东沟目前考核总磷均值超标0.07,需要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
二、环境保护工作任务开展情况
(一)科学规划、强力施策
制定了《南皮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和《南皮县落实<河北省碧水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指明了工作方向、明确了部门职责、压实了工作责任,各乡镇、各部门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推进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稳步开展。聚焦河流污染治理短板和不达标控制单元,制定了《南皮县消除劣Ⅴ类河流攻坚行动方案》,启动消除劣Ⅴ类专项行动。印发《南皮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计划》,开展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整治农村生活污水环境污染问题。指导全县214家企业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更加合理、更加完善。
(二)逐项对照、精准发力
按照上级交办工作任务,逐项对照推进,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目标和时限,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全部完成市级下达我县2019年燃气锅炉低氮改造19台工作任务;县城建筑工地全部严格落实“6+2”个100%要求,并与县住建局联网,推进城区“五尘”共治,道路、工地、工业料堆、停车场、餐饮油烟治理全面发力;推进企业分表计电管理,第一批、第二批计划安装44家,现已安装完成分表记电企业32家,已有23家企业已与县生态环境局监控平台联网;大力实施汽车尾气检测,购买尾气检测车,截止到目前,共检测4.5万余辆,超标1939辆,处罚1802辆;强化环境执法,今年以来,立案处罚环境违法案件121起,罚款211.15822万元;立案刑事案件7起、刑事拘留10人、逮捕10人、刑拘3人;推进正和热力公司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完成除尘超低排放改造;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查统计和编码工作,为下一步移动源废气治理打好基础;加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巡察、夜查力度,确保停限产措施落实到位;实施挥发性废气深度治理,推进企业采用复合式治理方式;完成乡镇检测站点升级改造,9乡镇和开发区检测站全部完成4因子到6因子升级;开展“散乱污”再排查、再整治,进行全面排查,防止“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做好秸秆禁烧工作,推进实施清理秸秆、荒草集中行动,拨付各乡镇、开发区办公经费100万元,清理荒草、秸秆3万余亩;做好散煤管控和洁净煤保供工作,取缔散煤销售网点,积极推进洁净煤供应;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采取“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方式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截止目前完成治理村庄36个,完成率100%。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作任务艰巨
一方面2019年至今,我空气质量符合市级下达的目标任务要求,总体排名靠前,但目前进入取暖季,重污染天气增多,全年空气优良天数距212天的任务差距较大,完成空气质量年度目标任务依然艰巨;另一方面根据近期省、市、县对各乡镇督导检查情况来看,洁净煤保供任务艰巨,散煤复燃隐患较大。
(二)
大气污染防治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
一是移动污染源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与上级要求还有差距;二是部分企业及建筑工地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管控措施执行不力,依然存在私自生产和施工现象;三是由于五金产业在我县的发展存在“小、散、乱、污”的特殊性,全县“散乱污”企业治理仍需进一步加强。
(三)水污染防治工作难点问题依然存在
一是部分河流水质不达标,津德路东沟和漳卫新河断面存在断流和超标双重压力,存在无水源引入、上游水质超标、自净能力差等客观问题,治理难度较大;二是根据省委、省政府水污染防治专项督察情况来看,普遍存在河长制工作推进不平衡,执行落实上有差距,城市污水管网覆盖率低,城区黑臭水体治理不善,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运行不规范等问题,亦需全面改进;三是按照省市要求,电镀企业务必于明年底进入工业园区,我县目前筹建的电镀产业园项目需加快推进。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责任担当,形成工作合力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将落实中央及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作为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履行环境保护工作职责。逐步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全力以赴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
(二)
强化工作措施,全力做好秋冬季管控措施
一是做好日常监管,严格执行秋冬季洒水降尘计划,严格建筑工地管理,做好扬尘治理;严格做好入城车辆管控和重型柴油车尾气检测,推进移动污染源治理;全力推进清理秸秆、杂草专项行动,大幅减少着火点数量。二是落实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管控措施,加大巡察、夜查力度,在县生态环境局对企业进行全面巡查基础上,由县生态办对各部门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三是扎实做好散煤替代工作,保障洁净型煤供给,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杜绝出现散煤复烧行为。四是强化环境执法,对企业污染环境行为,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打击,对于不落实管控措施、违法设立排污口等问题,严肃处理,严格处置处罚到位。
(三)强化重点整治,提升水污染治理水平
一是对养殖小区进行全面整治,完善环保手续,建设配套、完善、符合规定的粪污处理设施,封堵三级沉淀池非法排污口,加强管理,杜绝出现粪便露天存放和污水横流的环境问题。二是全面整治农村污染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侧重沿河沟村庄,将二号干沟及其支流、一号干沟黄家洼支沟等沟渠沿岸村庄纳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范围,消除生活污水对沟渠污染。同时,加大沿岸垃圾清理力度,消除垃圾侵河现象。三是实施重点河流生态补水。结合上级引水计划,对我县重点河流进行生态补水,加强水体流动性,改善水环境,彻底解决我县重点河流考核断面断流及水质不达标问题。
南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
我县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目标完成情况的调研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南皮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安排,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近日由县人大副主任王林桐带领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对我县2019年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到重型柴油车尾气检测点、污水处理厂、热力公司、津德路东沟等现场,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听取讲解等方式,详细了解全县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副县长肖江普代表县政府所做的关于我县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目标完成情况的汇报。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2019年,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国家、省、市环保督察为契机,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环境保护,严厉查处环境污染问题,着力整治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向好,水环境质量呈现向好趋势。
(一)
科学规划,精准施策,强力推进工作开展
县政府先后制定了《南皮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和《南皮县落实<河北省碧水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指明了工作方向、明确了部门职责、压实了工作责任,各乡镇、各部门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推进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稳步开展。聚焦河流污染治理短板和不达标控制单元,制定了《南皮县消除劣Ⅴ类河流攻坚行动方案》,启动消除劣Ⅴ类专项行动。印发《南皮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计划》,开展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整治农村生活污水环境污染问题。指导全县214家企业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更加合理、更加完善。
(二)
建立台帐,明确目标,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按照上级交办工作任务,逐项对照推进,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目标和时限,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全部完成上级下达我县2019年燃气锅炉低氮改造19台工作任务;县城建筑工地全部严格落实“6+2”个100%要求,并与县住建局联网,推进城区“五尘”共治,道路、工地、工业料堆、停车场、餐饮油烟治理全面发力;推进企业分表计电管理,现已安装完成分表记电企业32家,已有23家企业已与县生态环境局监控平台联网;大力实施汽车尾气检测,购买尾气检测车,截止到11月12日,共检测45082辆,超标1939辆,处罚1802辆;强化环境执法,今年以来,立案处罚环境违法案件121起,罚款211.15822万元;立案刑事案件7起、刑事拘留10人、逮捕10人、刑拘3人;推进正和热力公司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完成除尘超低排放改造;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查统计和编码工作,为下一步移动源废气治理打好基础;加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巡察、夜查力度,确保停限产措施落实到位;实施挥发性废气深度治理,推进企业采用复合式治理;开展“散乱污”再排查、再整治,对全县进行全面排查,防止“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做好秸秆禁烧工作,推进实施秸秆、荒草清理集中行动,清理荒草、秸秆5万余亩;做好散煤管控和洁净煤保供工作,取缔散煤销售网点,积极推进洁净煤供应;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采取“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方式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截止目前完成治理村庄32个,完成率89%。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全民环保意识有待提高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群众对生活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但从自身做起、积极投入环境保护的自觉性还有待提升。一是部分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十分薄弱,如部分居民将垃圾、废水随意倾倒,甚至直接倒进附近的河沟。二是个别群众认为生态环境保护是政府的事,存在着与己无关的思想认识。
(二)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任务工作艰巨
一方面2019年至今,我县空气质量符合市级下达的目标任务要求,总体排名靠前,但目前已进入取暖季,重污染天气增多,全年空气优良天数距212天的任务差距较大,完成空气质量年度目标任务依然艰巨;另一方面根据近期省、市、县对各乡镇督导检查情况来看,洁净煤保供任务艰巨,散煤复燃隐患较大。大气污染防治方面重点任务需要进一步加强,一是移动污染源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与上级要求还有差距;二是部分企业及建筑工地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管控措施执行不力,依然存在私自生产和施工现象;三是由于五金产业在我县的发展存在“小、散、乱、污”的特殊性,全县“散乱污”企业治理仍需进一步加强。
(三)水污染防治方面难点问题依然存在
一是部分河流水质不达标,津德路东沟和漳卫新河断面存在断流和超标双重压力,存在无水源引入、上游水质超标、自净能力差等客观问题,治理难度较大;二是根据省委、省政府水污染防治专项督察情况来看,普遍存在河长制工作推进不平衡,执行落实上有差距,城市污水管网入厂覆盖率低,城区黑臭水体治理不善,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运行不规范等问题,亦需全面改进;三是按照省市要求,电镀企业务必于明年底进入工业园区,我县目前筹建的电镀产业园项目需加快推进。
三、几点建议
(一)加大宣传,增强全民保护生态环境战略意识
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全民环保意识。要综合运用多种形式,深入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增强全民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意识。建立健全完善的公众参与环保体制,将环保纳入社会公共事务全民参与的范畴,进行环保社会动员教育。
(二)增强责任意识,形成工作合力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将落实中央及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作为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履行环境保护工作职责。逐步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全力以赴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
(三)强化重点整治,提升水污染治理水平
一是对养殖小区进行全面整治,完善环保手续,建设配套、完善、符合规定的粪污处理设施。二是全面整治农村污染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侧重沿河沟村庄,将二号干沟及其支流、一号干沟黄家洼支沟等沟渠沿岸村庄纳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范围,消除生活污水对沟渠污染。三是实施重点河流生态补水。结合上级引水计划,对我县重点河流进行生态补水,加强水体流动性,改善水环境,力争彻底解决我县重点河流考核断面断流及水质不达标问题。
关于南皮县2018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边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政府委托,我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关于南皮县2018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
(一)国有企业总体情况
2018年,我县县属国有企业共13家。全县国有企业资产总额4.9亿元,负债总额1.7亿元,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额3.2亿元,资产负债率为34%。国有企业实际有经营业务的企业为6家,分别是:南皮县城乡供水有限公司、南皮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南皮县鑫源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南皮县公路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南皮县污水处理厂、南皮县清洁垃圾处理厂,其余公司基本没有业务经营。
需要说明的是:为理顺供排水管理体制,经县政府批准,南皮县供排水集团有限公司于今年10月份更名为南皮县城乡供水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不再由供水公司代管,改由县城管局对其实行行业管理。
(二)国有企业改革情况
为提高资本效益,我县不断深化国企改革。通过优化资本配置,减轻经营负担,增强竞争力,提高市场化程度。2018年城投公司不断拓宽业务领域,形成新型城镇化建设、新能源、汽车租赁、金融担保等多元化经营格局。城乡供水公司在原有的业务基础上又组建了南皮县泽润农村供水有限公司,借助南水北调契机,公司抓住上级政策支持积极打造城乡供水一体化,将使供水范围覆盖全县全部312个行政村,届时全县所有村都能喝上长江水,既造福人民又壮大了公司业务。
(三)国有企业管理情况
为保障国有资本安全,引导县属企业按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权责分明、约束有力、互相制衡的决策管理和议事制度。强化董事会建设,发挥董事会决策作用,增强其责任意识。指导国有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防范重大投资、经营风险;建立公司律师制度,降低法律风险;夯实国有企业党的建设,防范廉政风险。
(四)国有企业资产监管情况
以降成本、促效益为前提,坚持科学合理、规范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加强国有资产处置监管和收益评价,确保国有资产价值充分利用,交易过程规范有序,各方权益获得有力保障。国资办按照相关规定,对县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进行监管,不断完善企业国有产权市场化运行机制,指定合法的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加强对交易过程的监管,保障企业国有资产产权公平、公正、公开转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根据2018年资产统计分析,全县行政事业独立编制机构数为301个,其中行政机构75个,事业机构226个;在编干部职工7700人,实有人数8563人,离退休人员2675人。
(二)资产情况分析
截至2018年末,资产合计26.3亿元。其中:流动资产9.4亿元,占36%;固定资产16亿元,占60.8%;在建工程0.4亿元,占1.5%;无形资产0.4亿元,占1.5%;其他资产611万元,占0.2%。
经统计,固定资产总量为16.16亿元,累计折旧0.16亿元,净值16亿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9亿元,占固定资产的56%;通用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等7亿元,占44%。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4.6亿元,占17.5%;事业单位国有资产21.7亿元,占82.5%。
(三)资产配置、处置情况
2018年单位新增固定资产1.7亿元;处置资产2332万元,其收益已全部上缴国库。
(四)资产履职职能情况
一是完善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国有资产管理的范围、机构、职责,实现资产管理的全流程控制。组织各单位建章立制,认真落实制度规定,记好台账、健全账卡,实现家底清楚,全面、准确、真实反映资产状况,促进资产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开展了全县国有资产清查,摸清全县准确“家底”和资产现状。严格国有资产购置、使用、处置审核程序和报批手续,规范操作规程。强化控制约束,对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和标准的资产购置,严格履行采购程序。三是强化交易管理。为有效防范资产交易环节资产流失问题,对行政事业单位处置资产的行为严格按程序进行审批。对于合法转让的国有资产,坚持申请、评估、审批、拍卖的程序,保证国有资产变价收入足额及时上缴国库;对于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坚持实地查看,核对实物与帐面是否一致,是否达到上级规定的报废标准、报废年限,可实现处置收入的,收入要缴入非税账户,最大限度实现资产的剩余价值。对于执法机关依法没收的财物,严格按照《河北省罚没财物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一)土地及森林情况
我县土地面积79156公顷,其中农用地63575公顷,占全县土地80.32%;建设用地13805公顷,占全县土地17.44%;未利用地1776公顷,占全县土地2.24%。
2018年我县林地规划面积10129.6公顷。我县实有林地面积5790公顷,森林蓄积为256945立方米。2018年,我县完成沿海防护林及大运河沿线绿化等一系列生态林业工程,完成造林2.27万亩,到2018年底森林覆盖率达到31.7%。
(二)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改善生态环境情况
2018年我县完成义务植树20万株。四旁植树18万株,折合面积0.3万亩。到2018年底,我县拥有苗圃面积55公顷,总出苗量可达165万株。
科学规划大运河沿线绿化。2018年造林面积2.07万亩,种植生态树种及经济林树种,初步建成生态休闲及果品采摘为一体的大运河生态田园综合体。
2018年完成沿海防护林造林0.2万亩,对进一步提高沿海地区的绿化美化水平、改善生态环境、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加快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情况
一是加强土地执法监管。严格落实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不断加大土地动态巡查力度,及时发现查处各类违法占地158宗,面积733.56亩(其中耕地228.3亩),对违法占地做到了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今年县政府组织开展了春秋冬季打击违法占地专项行动,协调土地执法共管部门依法拆除违法占地40余处,使近80亩的土地免遭破坏。二是开展涉林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非法采挖、运输苗木、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林地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三是科学利用开发自然资源。今年我县完成了3个批次共计662.11亩用地报批工作,有效保障了全县重点项目、民生及基础设施项目用地。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县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国有资产管理意识薄弱。一些单位仍存有“重钱轻物”思想,重视不够,管理弱化,账务处理不规范,国有资产台账不完善。二是今年的机构改革中,县级并没有专设国资委,国有企业管理存在着管理碎片化、职责不清、政企不分等问题。三是国资监管机构力量配备薄弱,监管能力不足。四是土地、林地等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针对我县国有资产管理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今后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各种方式和媒介,积极宣传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引导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国有资产使用人员了解政策、熟悉政策,依法依规管理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顺利、扎实、平稳、有效推进。二是抓好制度执行。国家、省、市、县各级均制定了较为健全完善的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特别是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出租出借等行为,都有一整套完整严密的制度规范。要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进一步细化实施细则,促进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三是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业务素质。通过开展教育培训,使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和相关单位的管理人员,全面掌握政策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有关财经法规,规范和完善账务处理,实现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边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任务艰巨且责任重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政策和有关要求,在县委和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支持下,扎实工作,改革创新,争取促进我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为实现经济强县、美丽南皮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南皮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孟强等代表辞职的决定
(2019年11月27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南皮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11月27日决定接受孟强、田秀水、冯守坤三位代表辞去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