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关于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报告
来源:未知 2016-10-19浏览字号:大 中 小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的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15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一、关于2014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和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2014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已基本纠正到位。
二、2015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基本情况及评价
(一)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县第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15年度县本级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为27409万元,经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15年度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调整为27409万元,未做调整。决算反映:2015年度县本级公共财政收入完成26905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8.16%,同比增加6.34%。
县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15年度县本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为109601万元,因上级追加专项支出和其他政策性增支等原因,经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预算为177949万元,调增68348万元。决算反映:2015年度县本级公共财政支出完成170551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5.84%,同比增长25.57%。
2015年度公共财政收入26905万元,返还性收入454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7706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6746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1046万元,债券转贷收入7924万元,上年结余7866万元,调入资金20352万元,收入总计192449万元;2015年公共财政支出17055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510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56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8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万元,年终结余7406万元,其中结转下年的支出7406万元,支出总计192449万元,净结余为0。
(二)县本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县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15年度基金预算收入40820万元,经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为22300万元,调减18520万元。决算反映:2015年度县本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2574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1.23%。县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15年度基金预算支出为40820万元,经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27124万元,调减13696万元。决算反映: 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4839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1.58%。
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2257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000万元,上年结余4034万元;本年支出24839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675万元,调出资金3167万元,年终结余1927万元。
(三)政府债务情况:2015年底县本级债务资金总额20413.695元,比2014年底增加60.955万元。按资金性质分为:政府直接债务16161.465万元,担保债务9.83万元,负有救助责任债务231万元,粮食企业政策性挂账4011.40万元。经测算2016年约需偿债本金合计2400万元。
(四)基本评价
2015年,面对严重的经济下行压力和财政增收难度,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财政改革与发展取得新进展。一是财政和地税部门按照年初县人代会批准的年度预算,执行稳中求进的政策,大力组织收入,积极开辟财源,依法加强收入征管,使县本级财政收入没有出现大的下滑。二是执行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支出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在保障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发放和国家机关正常运转的同时,加大了农业、社会保障、教育和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支出,保障了县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三是财政管理改革不断深入,积极探索财政资金存款增值运作新模式,盘活财政专户闲置资金。四是严格落实了“收支两条线”制度,进一步强化了预算资金的管理。从总体上看,2015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大部分预算部门能够较好的执行预算。但也应当看到,预算编制不规范,个别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管理不合规等问题依然存在。
三、2015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问题
(一)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为平衡预算,调入20352万元资金,这一结果表明,县本级预算的平衡要通过调入资金来实现。
(二)税收在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的比重偏低, 2015年公共财政收入为26905万元,其中税收收入为17396万元,比上年有所提高,仅占公共财政收入的64.66%,税收比例还有待提高。
(三)年初预算编制不够严密,预算调整幅度大,年初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为109601万元,在实际执行中,公共财政支出调整为177949万元,比年初预算净增加支出68348万元,增长62.36%。
(四)收入支出差距太大,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仅为26905万元,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却是170551万元,支出主要靠上级补助收入和从预算调入资金来实现。这说明了我县税源还不充足,税源还有待挖掘和开拓。
(五)税收征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地税局存在税务稽查案卷资料不全问题。如:河北信和银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案卷中《税务处理决定书》及《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证均未加盖企业的公章;该案卷中缺少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沧州惠邦交通通讯产品制造有限公司案卷中纳税人主体资料证明材料中缺少《印花税征收方式鉴定表》。
(六)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15年我局对政府投资的25个基建投资项目进行了结算审计,原报工程结算金额16430.22万元,审计核实金额13514.77万元,审减金额2915.45万元,审减率17.74%。
以上25个基建项目共审减工程金额2915.45万元,各项目单位按审计核实金额结算工程款,避免了国家建设资金的浪费流失。
对于今年审计查出的问题,县审计局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上述违规问题分别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各有关单位正在积极整改中,目前部分违规问题已得到纠正,县审计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确保违规问题整改到位。
四、审计建议
(一)强化预算约束,增强预算刚性。继续搞好预算编制改革,编制好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准确性;严格控制支出增长,合理安排预算,严肃预算执行,做到按预算安排使用资金,提高预算执行资金的到位率,以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加强税收征管,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严格执行《税收征管法》,依法治税,依率征收,加大征管力度,要强化税收登记、申报、征收、管理等环节的法律责任,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税收的征管工作。
(三)加大财政资金基建投资项目审计力度,强化审计监督。遏制高套定额、虚报冒领等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提高财政建设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5年度的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得到了县人大的有效监督和大力支持,我局圆满地完成了审计工作任务。在今后的审计工作中,我们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方针,继续深化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全面提高审计质量和整体工作水平,为南皮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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