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关于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未知 2016-10-19浏览字号:大 中 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安排,我代表县检察院,报告法律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请予审议。
近年来,我们认真学习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结合南皮实际,按照市院和县委工作部署,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服务县域经济快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具体地讲有以下特点,即:“三个注重”、“四个强化”、“五个加强”。
一、正确行使职权,着力拓展监督渠道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依托“三个注重”,拓展监督渠道。
一是深化检务公开,重到位
以阳光南皮为契机,探索运行了开放、动态、透明的阳光公开机制,依法及时公开司法程序、流程和生效的法律文书,有效杜绝暗箱操作。同时,我们坚持检务公开与时俱进的工作思路,在利用宣传栏、手册等传统媒介进行宣传的基础上,以门户网站、微博等作为新平台,统筹推进检务公开大厅实体平台、传统媒体平台等“四个平台建设”,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15年,共发布微博434条,微信30期,更新门户网站信息61条;主动及时在门户网站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324件,向社会公布重大案件信息13条,公开法律文书82份,使检务公开成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新常态。
二是创新监督模式,重效果
我们在推进检务公开工作中,敢于从检察自由裁量权这一环节入手,率全市之先,对不起诉案件实行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充分听取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确保每起不起诉案件取得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经得起现实的考量和历史的检验。2014年至今,共举行公开听证7次。
三是依托信息化建设,重规范
在自侦案件办理自我监督方面,我们建成了数字化办案监控指挥系统,对案件办理过程、犯罪嫌疑人基本信息、犯罪嫌疑人身体状况、通信工具监控、犯罪嫌疑人定位、供词的真实性测定等全部实现数字化监控、指挥,把执法规范化工作真正落到了实处。在案件质量评查方面,研发了案件质量评查管理软件,有效的规范了司法行为。2015年以来,评查案件46件,发现纠正问题22个,评出精品案例6个,办案人的责任意识和精品意识有了明显提高。
二、健全监督机制,着力提高监督能力
根据《决议》要求和上级院对提高法律监督工作水平的工作部署,我们坚持法治引领,全面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能力,在建立完善监督机制方面,我们主要做了“四个强化”:
一是强化科技应用。为适时、同步、准确、全面对侦查活动进行监督,2015年我们启用了侦查活动监督软件,将侦查活动监督事项,分解为27类249个监督项目,全面涵盖了各个侦查活动监督点,便于办案人员迅速查找错误及不规范问题所违反的法律规定条文,增强了监督意见的说理性。
二是强化涉农资金监督机制建设。两年来,我们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不断加大惠农扶贫资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预防。依法集中查办惠农扶贫领域挤占挪用、虚假冒领等职务犯罪。及时将检察建议和预防报告提供给有关部门,积极推动涉农资金预防监督机制建设。2015年查办虚假冒领惠农扶贫资金案件1件3人,在办非法集资案件2件2人。
三是强化两法衔接平台应用。我们积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去年5月与工商、税务、环保、质监等26个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了“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并在全省率先开通运行,促进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拓展了立案监督的视野。截至目前,依托“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同步监督行政执法案件213件,从中发现案件线索4起,及时监督立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是强化专项监督活动。2014年以来,在市院的组织领导下,积极开展了对经济类犯罪侦查活动和行政机关执法活动的专项监督工作。调阅了本县2009年以来的国税、环保等行政执法机关和经侦大队、治安大队的执法台账、卷宗共计700余本,认真开展审查,在对经济类犯罪侦查活动的监督中,监督公安机关撤案2件。我们对食药监局、技术监督局等行政机关开展了专项监督工作,监督环保局移送了一批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线索。两年中,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污染环境案件15件21人,其中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件4件,提起公诉12件18人,取得了良好的监督效果。
三、全面履行职责,着力增强监督实效
我们认真贯彻执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加大对诉讼活动的监督力度,着力增强法律监督实效,坚持从“五个加强”入手:
——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监督纠正不应立案而立案、滥用强制措施等问题,使有罪之人受到追究,无罪之人得到保护。2014年,我们共监督公安机关刑事立案5件,刑事撤案12件。2015年,监督公安机关刑事立案4件,刑事撤案2件。
——加强侦查活动监督。近年来,我们不断强化监督意识,创新工作思路,多措并举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工作,有效维护了司法公正。2014年,共追捕4人,追漏犯13人,追漏罪2件 ,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3份。2015年追漏犯8人,追漏罪2件 ,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7份。
——加强刑事审判监督。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坚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维护裁判权威并重,促进审判权依法正确行使。近年来,我们的抗诉工作总体发展态势良好。 2014年,提抗4件5人,采抗4件,采抗率达到了100%;2015年提抗4件6人,采抗2件2人。两年来,共向法院发出书面量刑建议200余份,法院对量刑建议的采纳率为98%。
——加强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我们把办理民行申请监督案件作为体现司法为民的重要任务。2015年,共受理民事申诉案件1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办理行政督促履行职责案件20件,与县人社局召开联席会议,积极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目前,三起支持起诉的农民工追讨欠薪案件均已作出判决,有力地促进了司法公正。
——加强刑罚执行、监管活动监督。按照市院统一部署,积极开展看守所监管安全专项检查和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深入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检察工作,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2015年以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4件14人,纠正看守所监管违法案件12件12人,纠正社区矫正延迟解除5件5人。
近几年来,我们法律监督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法律监督的力度、质量和效果,与依法治国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下大力认真解决。
我们将以本次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法律监督工作报告为契机,认真贯彻县委和市院的工作部署,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为法治南皮建设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具体做到: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进一步明确法律监督方向。完善接受人大监督的工作机制,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建议,自觉地把法律监督工作置于人大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定期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到我院指导工作,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积极整改,及时回复。
(二)突出监督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法律监督力度。紧紧抓住危害民生民利的突出问题,坚持以开展专项监督活动为抓手,着力解决行政执法部门存在的最普遍、最突出、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焦点、热点问题,增强行政机关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的意识,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社会管理、市场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的期待与需求,不断深化法律监督效果。
(三)切实强化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全面落实“素质兴检”战略,继续深入开展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进一步提高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的能力。以忠诚、公正、清廉、文明为核心,大力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自身司法活动的监督。全面推行“阳光检察”,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高法律监督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坚持从严治检,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维护检察队伍的良好形象。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任务更加繁重。这既需要检察机关不懈努力,也需要其他执法机关的理解和配合,更需要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今后,我们将紧紧依靠县委的正确领导,紧紧依靠人大的监督支持,认真履职、扎实工作,努力为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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