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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孙传栋代理检察长职务的决

来源:未知 2021-06-09浏览字号:
南皮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孙传栋代理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2021年5月28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南皮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5月28日决定,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孙传栋为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