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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海瀛率执法 检查组对扶贫脱贫攻坚、大气污

来源:未知 2018-11-23浏览字号: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海瀛率执法
检查组对扶贫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优化营商环境三项重点工作进行检查
 
       8月10日,沧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海瀛带领第四执法检查组一行来我县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并就我县扶贫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优化营商环境三项重点工作联动监督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县委书记赵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边疆,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猛,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常国发及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市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刘八里乡贫困村八里台村、立德电器有限公司以及县行政审批大厅等地进行检查。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县政府关于扶贫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优化营商环境三项重点工作及“一法三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联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情况以及代表小组开展活动情况的汇报,检查组成员分别就活动开展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交流,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点评,并就下一步贯彻落实好“一法三条例”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潘海瀛要求:三项重点工作联动监督聚焦全省的重点工作,人大对政府开展工作监督、法律监督是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县级人大作为落实联动监督的关键主体,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联动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在法治的轨道上推动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坚持问题导向,遵循“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的原则,发挥“法律巡视”的“利剑”作用,切实发现问题,从严从实开展监督工作;要注重监督实效,人大代表要积极履职,在发挥自身优势的同时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以法律为依据开展联动监督,推动全县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检查组对我县扶贫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优化营商环境三项重点工作联动监督活动开展情况予以充分肯定。
我县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参加了座谈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