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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皮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召开第十四次会议
来源:未知 2023-03-10浏览字号:大 中 小
南皮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召开第十四次会议
3月2日上午,南皮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肖江普主持会议。副主任禹水、孙国臣、张林国、赵欣怡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县政府副县长郑勇、县监察委主任李忠岐、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鄢才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传栋列席会议。
首先,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国臣的领学下,各位委员共同学习了《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随后,会议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有关事项,会议任命刘彦安同志为南皮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靳琮杰同志为南皮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张华星同志为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瑞合同志为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旭东、梁田同志为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袁国强、姜国龙、刘佳霖同志为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刘国旺同志为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许建森、邓希胜同志为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委员会委员;杨文志、高景玺、刘宇同志为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肖江普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新任命人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22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草案),审议通过了南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人事任免办法修订案》(草案)。
常委会对会议事项进行了分组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上事项。委员们认为,审计整改工作取得新成效,县政府和审计部门对审计工作高度重视,部署严密,措施得力,整改成效明显,建议进一步细化审计提出的整改问题,加强审计监督实效和审计结果运用,为南皮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新进展,逐步建立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工作机制,备案审查工作已经迈向制度化、常态化和规范化;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贴近民生关切需求,2023年整体工作安排客观实际、切实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