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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白普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来源:未知 2022-04-06浏览字号:大 中 小
南皮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白普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南皮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3月31日,决定任命:
白普军同志为南皮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决定免去:
刘剑锋同志南皮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任命:
鄢才民同志为南皮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刘大玮同志为南皮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审判员;
杨书才同志为南皮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冯杰同志为南皮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国强同志为南皮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王春燕为南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赵永福同志为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徐立山同志为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肖雅琳同志为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徐玉波同志为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
王洪波同志为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齐功同志为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生晓光同志为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免去:
贾国路同志南皮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国强同志的南皮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俊明同志的南皮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审判员职务;
马爱武同志的南皮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周春志同志的南皮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刁子仲同志的南皮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鄢才民同志的南皮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