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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皮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来源:未知 2014-02-10浏览字号:
 

    一、司机要做到爱护车辆,时刻坚守岗位待命,做到主任用车随叫随到。
    二、要安全文明驾驶,遵守交通法规,不开英雄车、斗气车,严禁酒后驾车。
    三、动用车辆需经乘坐主任批准,严禁无令动车,严禁公车私用,杜绝私自借车。
    四、非工作时间和节假日车辆一律在单位停放,否则,一切后果由司机负责。
    五、定点维修车辆,车辆需维修时,司机应提前报乘坐主任,并由办公室核实后到定点维修厂维修,否则不予报销。
    司机每月月底将当月行车里程及用油量报财务室,由财会人员汇总后呈常委会主任及各位副主任(行车里程与用油量对照报表,每月一张贴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