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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

来源:未知 2017-05-10浏览字号:

  县人大常委会是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是率领人民代表履行人民当家作主权力,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领导机关。进一步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对于引领全县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中共南皮县委的周围,加快推进建设经济强县、美丽南皮关系重大,意义深远。根据宪法、法律的有关规定,结合常委会工作实际,现就加强自身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正确方向,提高履职能力

  1、人大常委会工作应把握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开展工作,努力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和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集体行使职权。

  2、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做到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县委的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的贯彻落实,保证通过人大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人民意志;完善重大事项报告机制,工作重点、重要会议和重要工作安排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完善人事任免机制,确保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的有机统一。

  3、加强理论和法律法规政策学习。根据工作实际制订学习培训计划,坚持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要与时俱进,要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二要突出学习重点,学习宪法、选举法、代表法、监督法、村委会组织法和人大工作理论,学习履行职务必备的相关知识,加强的方针和现行政策的学习,三要结合实际,学以致用,了解和掌握县委关于全县工作的总体布局,要把学习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反应民声,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

  4、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常委会组成人员要积极参加执法检查和调查、调研、视察等活动,广泛了解南皮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急需解决的实际问题,带头撰写议案、建议和调研报告。每人每年参加执法检查和调研活动不少于两次,积极撰写调研报告或工作研究,年终向常委会提交述职报告,作为评先奖优的依据。

  二、坚持围绕中心,发挥职能作用

  5、紧扣发展大局开展工作。准确把握国内外形势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依据人大工作的定位和特点,统筹安排监督、视察和调研等各项工作。突出重点,讲求实效,进取创新,充分发挥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6、创新履职的方式方法。发挥常委会在人大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一要强化宣传,着力提高广大 群众及领导干部对人大监督 的认识,摆正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加强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二要围绕民意,强化督办,注重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支持、最现实”的问题,加强对监督意见的落实。三要创新监督方法,做到三个结合:一是把人大监督工作与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相结合,力争监督工作与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合拍、合力、合心;二是把审议与调查相结合,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专项工作等各类工作报告时,在会前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以增强审议实效;三是把交办与督办相结合,凡是向“一府两院”交办的审议意见和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都必须有一套督办办法和办理后的反馈措施;四要坚持人大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强化跟踪监督和明察暗访,加大督办力度,解决突出问题,增强监督实效。

  7、正确处理与“一府两院”的关系。支持“一府两院”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权限和程序,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三、坚持发扬民主,提高决策水平

  8、进一步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对列入常委会会议的议题,会前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围绕会议议题充分酝酿,积极发表审议意见。会议审议通过事项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集体决定。进一步完善主任会议职能,合理安排常委会会议日程和会期,确保审议质量。常委会办公室应在会议召开3日前,将会议时间、地点、议程草案通知常委会组成人员,并将初审的专项工作报告发送常委会组成人员。

  9、充分发挥常委会工作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常委会工作机构的组织协调,明确职责和分工,理顺工作关系,充实工作力量,支持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各负其责、恪尽职守、协调一致开展工作。担任常委会工作机构职务的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带头参加工作机构的工作,遵守常委会的工作规则和制度,积极配合常委会整体工作开展。

  10、强化纪律约束。全面梳理和完善常委会各项工作制度,严格遵守常委会议事规则。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按时出席常委会会议及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研活动。常委会组成人员年度内两次不参加会议或活动者,初次进行点名通报,再次则劝其辞去常委会职务。每年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情况要向人代会通报。

  11、坚持公开透明。执法检查和视察调研等活动,要直接听取广大群众的评价和意见;常委会通过的决议决定和监督工作情况等要向社会公布;坚持邀请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等制度,不断扩大常委会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四、坚持人民至上,改进工作作风

  12、践行群众路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切实改进会风文风,减少一般性会议,精简文件。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执法检查和调查研究活动,要务实简朴,提高效率,不给基层增加负担。要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

  13、加强与乡镇人大主席团的联系。常委会每年确定年度工作要点和监督计划时,要认真听取基层人大的意见和建议。召开常委会会议以及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时,邀请部分乡镇人大负责人参加。定期组织对乡镇人大干部进行培训。通过联系沟通和相互交流,不断提高全县人大工作水平。

  14、密切与代表和群众的联系。完善常委会主任建立基层联系点、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等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每人固定联系两名代表。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组织开展的执法检查和视察调研等活动的制度。加强代表工作机构建设,做好代表议案和建议交办、督办工作,提高代表对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满意度,激发代表履行职责的热情。通过畅通民意表达渠道,使常委会工作始终置于代表和群众的监督之下。

  15、树立务实清廉形象。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坚持讲实话、干实事,敢作为、勇担当,言必信、行必果,营造畅所欲言、宽松和谐的民主氛围,增强常委会整体合力。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加强道德修养,弘扬社会公德,坚持职业操守,树立和维护常委会的良好形象。常委会领导班子要率先垂范、力行在前,在强作风、塑形象上立标杆、做表率,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在坚持“四个意识”上当好广大代表的排头兵,更好的发挥引领作用。

  16、加强常委会机关建设。重视机关思想、组织、作风建设,重视部门分工配合,加强协调联动,完善工作规范和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搞好干部的教育、培养、管理、交流和使用,全面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努力把常委会机关建设成政治强、业务精、风气正的创新型、务实型、效能型机关。



 

  二0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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